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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有方科技:有方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2-23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3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慷主持,

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实际出席的董事 8 名,董事喻斌因时间

冲突未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

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拟向 14 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和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86.25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 45.00 万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447.00 万股,首

次授予权益合计 492.00 万股;预留授予权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94.25 万股。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本

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有方科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有方科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

实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

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

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本
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有方科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

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

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

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

《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解除限售/

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

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

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

售/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作废失效,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

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

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

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

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

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1)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

的协议;

    (12)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财务顾问、

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13)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4)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

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

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

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

适的所有行为;

    (15)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本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拟向多家银行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预计申请

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6 亿元(或等额美金),在额度范围

内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类型包括贷款、承兑汇票、保理融资、信用

证、进出口融资、外汇买卖等,授信条件包括公司关联方提供关联担

保、应收账款质押、银行存款保证金、全资子公司房产抵押担保、全

资子公司股权质押担保等。综合授信尚须获得授信银行的批准,实际

授信情况,包括实际贷款金额、利息利率以及使用期限,以公司与银

行签订的合同为准。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融资额度内的授信

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至议案七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有方科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

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有方通信技术(香港)有限公司 2022 年拟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预计申请的综合授信

额度不超过 5,000 万人民币(或等额美金),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

用,综合授信类型包括贷款、承兑汇票、保理融资、信用证、进出口

融资等,授信条件包括公司之关联方提供关联担保、公司提供关联担

保、应收账款质押。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东莞有方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2022 年拟向北

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预计申请的综合授信额

度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类

型包括贷款、承兑汇票、保理融资、信用证、进出口融资等,授信条

件包括公司之关联方提供关联担保、公司提供关联担保、应收账款质

押、东莞有方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房产抵押担保。

    上述综合授信尚须获得授信银行的批准,实际授信情况,包括实

际贷款金额、利息利率以及使用期限,以全资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

同为准。同时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融资额度内的授
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预计 2023

年度的综合授信总额度范围内对公司及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申请的银

行等金融机构对象和额度进行调整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提高管理效率,公司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作如下授权:

    1、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和银行实际批准的情况,对预计提

出申请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对象及额度进行调整,调整前后的综合授信

总额度不得超过公司及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2023 年预计向银行申请的

综合授信总额度。

    2、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对于超出上述授权额度范围的授信,严格按照上市公

司相关监管要求及决策程序执行。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银

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在任意时点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担保额度

均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或等额美金),担保明细与全资子公司申请的
授信一致,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实际担保金额以银行批复为

准,担保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具体担保期限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本

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上述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有方科技: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