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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有方科技:有方科技: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2023-03-04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3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 年 3 月 3 日,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有方科技”)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计划进行调整。独立董事对

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

意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募投项目调

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有方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71 号)

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92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20.3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66,422.000.00 元,扣除

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12,662,868.55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有方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1
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2020]第 ZI10010 号)。公司对上

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已

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并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0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

和《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由

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

股说明书》中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总投资额,公司对各项目使用募

集资金投资金额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净额的范围内调整,详

见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8 日披露的《有方科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金

额调整及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2)。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议案》,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总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

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和项目分类进

行了调整,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有方科技:关于调

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调整后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2
                                                                     单位:万元

 序                                 预计投资        拟使用募     达到预定可使
              项目名称
 号                                   总额            集资金     用状态日期

  1         研发总部项目            6,653.88        6,653.88     2022 年 12 月

        4G 及 NB 无线通信模块
  2     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       11,748.87        7,415.47      2023 年 2 月
                化项目

        5G 无线通信模块和解
  3     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       22,210.51       14,018.48      2023 年 2 月
                  目

        V2X 解决方案研发及产
  4                                 5,035.86        3,178.46      2023 年 5 月
              业化项目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使用募集资     截至 2022 年 12    截至 2022 年 12
 序
             项目名称        金投入项目     月 31 日募集资     月 31 日累计募
 号
                                 金额         金投入金额       集资金投入进度
  1         研发总部项目       6,653.88         4,736.86           71.19%
         4G 及 NB 无线通信
  2     模块和解决方案研        7,415.47       6,318.39            85.21%
          发及产业化项目
        5G 无线通信模块和
  3     解决方案研发及产      14,018.48        6,021.43            42.95%
              业化项目
         V2X 解决方案研发
  4                             3,178.46       3,261.84           102.62%
            及产业化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75.77          100.76%
              合计            41,266.29        30,414.29           73.70%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系利息收入投
入导致。



       三、本次募投项目使用计划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研发总部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和延期情况:

                                                                                   3
      研发总部项目计划总投资额 6,653.88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资
额 6,653.88 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研发总部大楼的场地装修和购置
相关研发设备。研发总部大楼包含实验室和预研中心,主要用于基础
技术研发、新产品基础研发和内部办公,原计划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的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公司拟在研发总部项目总投资额和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不变的情
况下,对研发总部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同时项目达到预计
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单位:万元

 序                  原计划投资    原计划投资    调整后投资    调整后投资
            项目
 号                      总额          占比        总额          占比

 一   场地装修          3,289.50        49.44%      4,400.85        66.14%

 二   实验室设备        2,100.13        31.56%       861.32         12.94%

 三   预研中心设备      1,264.25        19.00%      1,391.71        20.92%

 四   总投资额          6,653.88         100%       6,653.88      100.00%



      (二)4G 及 NB 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内
部投资结构调整和延期情况:
      4G 及 NB 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
“4G 及 NB 募投项目”)计划总投资额 11,748.87 万元,使用募集资
金投资额 7,415.47 万元,主要进行 NB-IoT/eMTC 低功耗模块、4G 高
性能智能模块、4G 车规级模块、AI 智能模块、垂直行业云平台五个
新产品系列的产业化研发,丰富公司产品线,满足市场对不同应用场
景下的无线通信模块需求,原计划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4
      公司拟在 4G 及 NB 项目总投资额和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不变的情
况下,增加对 4G 高性能智能模块、4G 高速率模块、4G 车规级模块、
增强型 OBD 的产品开发投入,并对 4G 及 NB 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
进行调整,同时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单位:万元

 序                    原计划投资    原计划投资    调整后投资    调整后投资
           项目
 号                        总额          占比        总额          占比

 一   建筑工程装修费        222.00         1.89%            0          0.00%

 二   设备购置            1,155.00         9.83%      1,104.14         9.40%

 三   产品开发费          4,655.44        39.62%      7,133.30        60.71%

 四   测试认证费          2,844.40        24.21%       933.04          7.94%

 五   铺底流动资金        2,872.03        24.45%      2,578.40        21.95%

 六   总投资额           11,748.87         100%      11,748.87      100.00%



      (三)5G 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内部投
资结构调整和延期情况:
      5G 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5G
募投项目”)计划总投资额 22,210.51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14,018.48 万元,主要进行 5G 标准模块、5G 智能模块、5G 车规级
模块、5G CPE 和 5G MIFI 五类产品进行产业化研发。原计划达到预
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公司拟在 5G 募投项目总投资额和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不变的情况
下,减少对 5G Mifi 和 5G CPE 产品的后续投入,增加对 5G 标准模
块、5G 智能模块和 5G 车规级模块产品开发投入,并对 5G 募投项目
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同时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
至 2025 年 2 月。
                                                                  单位:万元

                                                                               5
 序                     原计划投资    原计划投资    调整后投资    调整后投资
            项目
 号                         总额          占比        总额          占比

 一    建筑工程装修费        178.50         0.80%            0          0.00%

 二    设备购置            6,020.76        27.11%      1,427.18         6.43%

 三    产品开发费          3,459.09        15.57%      8,035.06        36.18%

 四    测试认证费          6,629.40        29.85%      5,511.58        24.82%

 五    铺底流动资金        5,922.76        26.67%      7,236.69        32.58%

 六    总投资额           22,210.51       100.00%     22,210.51      100.00%



      四、本次募投项目使用计划调整的具体原因
      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和延期进行调整,是公司根据外
部环境变化,结合公司战略规划、行业发展、实际经营需要和项目实
施的实际情况,主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持续优
化核心财务指标做出的决策,各项目具体调整原因如下:
      (一)研发总部项目调整的原因
      基于建筑原材料和人工成本上升的原因,以及研发总部在建设装
修中统筹规划“4G 及 NB 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
目”、“5G 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V2X 解
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产业化募投项目”)用研发
场地建设和产业化项目内建筑工程装修费的需要,公司拟增加研发总
部项目的场地装修费用,并相应调减产业化募投项目的建筑工程装修
费。
      同时按照公司战略规划,公司在深圳龙华、东莞松山湖、西安高
新区三地均设置了研发中心,公司研发活动和研发实验室建设不再集
中于东莞松山湖研发总部,公司在深圳和西安的研发中心以自有资金
购置了部分实验室设备,而东莞松山湖研发总部主要承担研发中心和

                                                                                6
交付中心职能并负责产品从研发至达产的全流程管理,因此公司拟减
少对研发总部的实验室设备投入,并增加对研发总部预研中心设备投
入,并对具体仪器设备的数量和规格进行调整。
    公司对研发总部项目进行了延期的主要原因系公司业绩近年来
受到疫情的影响承受较大压力,基于经营业绩和现金流考虑,对研发
中心的设备购置的投入有所控制,替代通过设备租赁的方式来保障研
发任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公司在深圳和西安的研发中心设立后以自有
资金购置了部分实验室设备且该部分投入未计入研发中心总部项目,
因此研发总部项目的投入进度较原计划进度有所延后。
    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实际需要,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有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二)4G 及 NB 募投项目调整的原因
    4G 及 NB 募投项目由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
圳有方”)、东莞有方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有方”)、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有方”)
共同实施,其建筑工程装修费由研发总部项目统筹以及由深圳有方和
西安有方使用自有资金对位于深圳和西安的研发办公和实验室的装
修费进行支付,不再占用募投项目资金,因此公司拟调减建筑工程装
修费。
    同时由于无线通信技术更新迭代较快,场强测试仪等部分使用频
率不高的设备以租赁方式较直接购买后折旧更为经济,为提升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相应调减设备购置的投入。
    由于部分产品的测试认证费尤其是海外测试认证费已由非募投
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例如有方通信技术(香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香港有方”)以自有资金支付以及基于市场需求考虑


                                                               7
不再就特定产品针对北美市场做特定测试认证,公司拟相应调减测试
认证费的投入。
    由于 4G 高性能智能模块、4G 高速率模块、4G 车规级模块、增强
型 OBD 产品所面向的车联网前后装市场、智慧教育市场、机器人市场
和笔电等消费电子市场仍有广阔的市场应用前景,公司拟对 4G 及 NB
募投项目继续投入,并拟相应调增产品开发服务费的投入。
    4G 及 NB 募投项目延期原因主要系 IPO 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使用
募集资金的投资额,资金缺口约 4,333 万元,公司面临自筹资金压力,
同时公司近年来受疫情特别是海外疫情的影响未能实现盈利,因此,
公司基于经营业绩和现金流考虑,对该项目的设备购置等投入有所控
制,导致项目投入进度较原计划进度有所延后。
    在 4G 及 NB 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通过以自有资金建设实
验室和支付海外测试认证费,以及替代设备租赁等方式来保障研发任
务的正常开展,公司也已研发出多款 NB-IoT 和 EMTC 模块、4G 高性
能智能模块、4G 高速率模块、4G 车规级模块、增强型 OBD 和垂直行
业云平台产品。公司计划 2023 年将进一步研发更多 4G 高性能智能模
块、4G 高速率模块、4G 车规级模块、增强型 OBD 产品,并在自筹资
金压力有所缓解后进行设备购置投入并结项。
    (三)5G 募投项目调整的原因
    5G 募投项目由深圳有方、东莞有方、西安有方共同实施,其建筑
工程装修费由研发总部项目统筹以及由深圳有方和西安有方使用自
有资金对位于深圳和西安的研发办公和实验室的装修费进行支付,不
再占用募投项目资金,因此公司拟调减建筑工程装修费。
    我国的 5G 建设主要采用 Sub-6GHz 的技术路径,而美国和部分
西方国家的 5G 建设主要采用毫米波的技术路径,公司推出的 5G 模块


                                                             8
主要面向国内市场,对美国的 5G 市场仍在开拓过程,公司拟继续对
Sub-6GHz 测试设备购置进行投入,同时减少对 5G 毫米波测试设备
购置的投入,并拟相应调减设备购置的总投入。
    公司 5G 募投项目的测试认证费主要用于购置高通 5G 车规级模
块平台、高通 5G 标准模块平台以及产品在国内和海外的测试认证。
由于公司拟减少对 5G Mifi 和 5G CPE 的后续投入,对应的海外测试
认证费有所减少,因此拟调减对测试认证费的投入。
    近年来我国对 5G 基站的建设进行了大规模投入,但 5G 的应用场
景和市场需求还比较有限,新冠疫情对 5G 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也有
一定影响,过去三年 5G 的应用场景和市场需求均处于逐步增加的过
程。未来几年我国将迎来 5G 在物联网领域规模化商用的发展时机,
5G 标准模块、5G 智能模块和 5G 车规级模块所面向的车联网前装市
场、智慧能源市场和物联感知市场蕴含巨大的市场发展机会,因此公
司拟对上述 5G 募投项目继续投入,并拟相应调增产品开发服务费的
投入。
    5G 募投项目延期原因主要系过去几年 5G 在物联网领域的商用化
进程还处在逐步发展的状态,公司在北美等海外 5G 市场也尚在开拓
过程,因此部分 5G 产品的开发进度和测试认证进度有所放缓,且公
司 IPO 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使用募集资金的投资额,资金缺口约
8,192 万元,公司面临自筹资金压力,公司近年来受疫情特别是海外
疫情的影响未能实现盈利,因此,公司基于经营业绩和现金流考虑,
对该项目的设备购置等投入有所控制,导致项目投入进度较原计划进
度有所延后。
    在 5G 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通过以自有资金建设实验室
以及替代设备租赁等方式来保障研发任务的正常开展,公司也已研发


                                                             9
出 5G 标准模块、5G 车规级模块并在研多款 5G 模块。公司计划 2023
年-2024 年进一步研发更多 5G 标准模块、5G 智能模块和 5G 车规级模
块产品,并在自筹资金压力有所缓解后进行设备购置和测试认证投入
并结项。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拓展公司业务领域,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满足公司未来发展战
略目标
    未来几年,物联网无线通信行业仍将保持快速发展趋势。根据
IoT Analytics 统计数据,2021 年的物联网连接设备数有 122 亿台,
到 2025 年将上升至 270 亿台,CAGR 达到 18%。根据 Counterpoint
机构的报告显示,到 2030 年全球蜂窝物联网模组的出货量预计将超
过 12 亿个,CAGR 达 12%,同时 Counterpoint 还预计 5G 将于 2023-
2030 年实现高速增长,CAGR 达到 60%。
    物联网无线通信行业的下游应用领域也在蓬勃发展。智能表计、
车联网、移动支付、工业互联网是无线通信模块重要的下游应用领域,
其中车联网是目前物联网体系中最有产业潜力、市场需求最明确的领
域之一,具有应用空间广、产业潜力大、社会效益强的特点。同时国
家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数字经济领域的发展规划也让物联感知和
机器人等下游应用领域迎来新的发展契机。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发布的《5G 应用创新发展白皮书》显示,我国 5G 应用发展处在规模
复制关键期。2022 年 5G 应用广度明显提升,其中智慧城市、工业互
联网、信息消费、公共安全、智慧园区、文化旅游领域的参赛项目数
量居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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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的发展战略是顺应物联网与多产业融合、LPWAN、Cat.1 和 5G
等通信网络快速覆盖、物联网终端需求持续增长的行业趋势,加大对
智慧能源、数字城市和车联网等几大重点应用行业的开拓和核心技术
的研发投入,实现由物联网无线通信模块供应商向包括物联网无线通
信模块、终端、云平台在内的一体化接入通信产品和解决方案提供商
的转变。
    继续实施产业化募投项目研发 4G/5G 车规级模块、AI 智能模块
等产品,能为公司“云-管-端”战略的实施提供有效的产品和技术支
撑,有利于公司持续巩固在智慧能源等优势行业的领先地位,并扩大
在车联网、数智城市、智慧教育、工业互联网等下游应用行业的市场
份额,实现公司业务领域拓展和业务结构优化,满足公司未来发展战
略目标。
    2.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研发实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未来业务规模的扩大和市场占有率的提升,需要持续对研发
进行投入,推出具有竞争力的产品。
    公司对研发总部项目的继续投入能为公司的研发活动提供实验
室和办公场地等有力支持,并能助推公司对研发成果进行转化和应用,
形成规模化生产能力,降低产品生产成本,从而进一步增强产品竞争
力。
    对产业化募投项目的继续投入,研发 4G/5G 标准模块、车规级模
块、智能模块等产品,则顺应了 5G、车联网等市场需求逐步走向成熟
的发展趋势以及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产业逐步融合的发展趋势,能让
公司紧跟行业前沿技术的发展趋势,扩大公司产品开发与投入力度,
推出在技术、性能和成本上具有竞争力的产品,有利于抓住 5G 和数
字经济的发展机遇,能满足车联网、数智城市等下游应用行业持续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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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的新需求,扩大公司收入规模和产品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的整体
市场竞争力。
    3. 持续创新是公司保持市场竞争力的关键
    物联网无线通信行业的发展日新月异,通信技术的发展经历了从
2G 到 5G 的发展升级,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将是 4G、5G 和 LPWAN 技术
并存且适用不同行业应用场景的情况,而 6G 的通信技术也被各国提
上了未来发展议程。物联网与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深
度融合,以及下游行业的商业模式和产品创新,也产生了更多新的应
用场景和新的需求。只有紧随市场和技术发展的趋势,源源不断地进
行产品和技术创新,研发出符合未来市场需求的产品,公司才能保持
市场竞争力,因此继续实施募投项目进行持续的研发创新是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物联网行业是国家政策支持的行业之一,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国
家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
    产业化募投项目所研发的无线通信模块是解决物联网连接的重
要一环,物联网行业是国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各级政府政策接
力积极布局物联网产业生态发展,并持续推动物联网行业与人工智能、
大数据、云计算等行业的深度融合和规模应用。
    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中国 5G 发展和经济社会影响
白皮书(2022 年)》显示,5G 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赋能带动作用持续
增强。截至 2022 年 11 月底,我国 5G 用户渗透率达 32.2%。我国 5G
行业应用向纵深发展,5G 与不同行业应用呈梯次渗透特征。根据中投
产业研究院预测,2021-2025 年中国车联网市场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
约为 20.07%,2025 年将达到 898 亿美元。而随着中国 5G 网络的快速
成熟,5G+C-V2X 在新一代智能网联汽车的应用提速,智能网联汽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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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动驾驶、车路协同等方面的通信需求持续增长,未来市场空间巨大。
而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加快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智
慧城市和数字乡村,并指出了物联网在上述应用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同时提出 5G 在加快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全面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作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多个部门印发的
《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年)》中也指
出,到 2023 年底,在国内主要城市初步建成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
社会现代化治理、产业数字化转型和民生消费升级的基础更加稳固。
    物联网与 5G、车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数字经济等领域紧密
联系并为上述领域提供基础支撑,在政策和行业应用发展的支持下物
联网将持续发展。
    2.公司拥有较强的研发能力与技术优势
    公司在无线通信模块的研发上已经取得了丰富的技术基础与经
验积累,公司的 4G/5G 标准模块、车规级模块、智能模块已在智能电
表、车联网、智慧教育等下游应用领域规模化应用,且随着应用场景
的不断涌现还在持续积累无线通信的相关技术和经验。公司在射频电
路设计、基带电路设计、嵌入式软件设计、通信协议、云平台软件设
计方面有较强的技术积累,在产品硬件技术和智能模块操作系统方面
也掌握了相关技术。公司还拥有五项核心基础技术和十多项核心应用
技术。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已积
累了 103 项专利和 112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公司拥有以上技术积
累,可以很好的满足客户在不同应用场景下不同产品需求的快速研发。
公司丰富的开发经验与技术基础将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技术保障。
    3.公司拥有一支稳定、专业和高效的研发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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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历来重视研发体系和研发团队建设,在深圳、西安和东莞设
立了研发中心,并拥有硬件、软件、系统、测试、技术支持等研发相
关部门。截止到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 344 名专业技术研发
人员,占公司总人数的 63%。公司研发人员专业知识深厚、实践经验
丰富、创新意识突出,为公司自主知识产权获得及各类产品研发作出
积极贡献。
    物联网的行业特点决定了物联网企业对管理层和研发团队的更
高要求,除拥有较高的物联网相关技术研发能力以外,还要求熟知客
户所在的业务领域的特点及发展趋势、不同应用场景下的无线通信传
输模式和机器设备的特性等相关信息,因此技术积累很重要,行业经
验也是本行业的进入壁垒之一。
    公司的管理层和核心技术团队均为通信系统领域的技术出身,拥
有数十年的物联网行业从业经验,对无线通信模块的全局把控度和前
瞻性也很优秀,能够对产业化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有效指导。
    4. 高效的供应优势及市场响应能力优势
    物联网无线通信模块客户具有需求变化快、产品需求量大、质量
要求高、供应效率关注度高等特点。公司凭借对行业、客户需求的深
刻理解,策略性地将资源集中于研发与销售环节,生产环节以外协方
式进行,能有效整合产业链资源,从而能够快速、高效、稳定、规模
化地满足客户需求,提高供应效率。公司始终专注于为物联网提供稳
定、可靠、安全的接入通信,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公司在供应链环节
与芯片厂商和外协加工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还在市
场和销售环节建立了完善的售前服务、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体系,提
升了供应链和市场的响应效率。
    5. 公司拥有一批稳定、优质的大客户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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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凭借其多年来积累的行业竞争优势、雄厚的研发实力以及市
场拓展能力,在智能表计、车联网等下游应用行业积累了较好的市场
口碑,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驱动力。
    公司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能够更加深入地挖掘客户
的需求,因此公司在把控市场需求的基础上积攒了一批国内外具有较
高知名度、经营规模较大且持续增长的优质客户,包括国内众多智能
表计上市公司、海外众多运营商和方案商等。公司通过大客户管理机
制建立和持续维护客户关系,既可以帮助公司建立和确保竞争优势,
还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市场份额,从而改善整体利润结构,提高经
济效益。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结论
    公司认为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
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
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六、募投项目延期和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和延期,是公司根据外
部环境变化,结合公司战略规划、行业发展、实际经营需要以及项目
实施的实际情况,主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持续
优化核心财务指标做出的决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
资总额的变化。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的
长远发展。
    七、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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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和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分
别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和
内部调整是根据外部环境变化、经营需要和项目实际情况等做出的,
符合客观情况和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和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
同意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和调整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和内部调整是公司根据项目
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和公司的正常生产
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未来
发展规划。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和调整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和调整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上市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和实施进度,是上
市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做出的决策,不会影响公司正常
生产和经营,不会对公司现有研发项目、业务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
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出具了明确同意
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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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
相关的法律法规。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和实
施进度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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