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2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巨一科技”)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 司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募集资金情况,调整募投项目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 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1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42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46.00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1,575,50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98,436,816.04 元(不考虑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77,063,183.96 元。上述募 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30Z0271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 专户管理,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 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477,063,183.96 元,低于《安徽巨一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2,002,850,000.00 元,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金额进行调整,对于缺口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公司对各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分配调整如下: 单位:元 序 原计划使用募 调整后拟使用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号 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全资子公司合 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 1 肥巨一动力系 673,600,000.00 673,600,000.00 610,513,183.96 驱动系统产业化项目 统有限公司 汽车智能装备产业化 2 公司 260,250,000.00 260,250,000.00 151,150,000.00 升级建设项目 通用工业智能装备产 3 公司 154,300,000.00 154,300,000.00 102,580,000.00 业化建设项目 4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 281,000,000.00 281,000,000.00 152,600,000.00 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 5 公司 133,700,000.00 133,700,000.00 70,220,000.00 级项目 6 补充营运资金 公司 500,000,000.00 500,000,000.00 390,000,000.00 合计 2,002,850,000.00 2,002,850,000.00 1,477,063,183.96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系公司基于实际经 营需要,针对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原预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而做出。本 次调整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募集 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 四、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的议案》,均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 事亦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净额,结合公司 募投项目的情况,公司对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事项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使用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 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净额,结合公司募 投项目的情况,公司对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事项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使用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 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 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巨一科技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使用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 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 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安徽巨一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安徽巨一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