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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巨一科技:巨一科技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2-04-26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报
   告期内,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
   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核查工作,现将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勉先生、独立董事尤建新先生、
   非独立董事林巨广先生三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李勉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并
   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无变化。

        二、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均亲自出席会议,投票表决通过了全部议案,并就公
   司财务状况、内部和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等事项发表了专业意见。具体会议情况如
   下表: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名称
                                              1.《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1 年度财务预
                                              算报告》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2 月 9 日                             2.《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1 年第一次会议
                                              3.《关于批准报出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及其专项报
                                              告的议案》
                                              1.《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                            2.《关于批准报出更正后三年财务报告及相关专
                       2021 年第二次会议
                                              项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1.《关于批准报出三年一期财务报告及相关专项
2021 年 9 月 8 日
                       2021 年第三次会议      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                            1.《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表》
                       2021 年第四次会议

        三、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其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等
相关业务的专业资格,与本公司业务独立、人员独立,相关审计人员能够严格遵
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在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的履行职责,体现了良好的专
业水准和职业操守,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
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
和建议,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经检查,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况,且公司不
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导致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的事项。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
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三会”能够有效运作,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能够充分
发挥,公司决策程序和议事程序民主化、透明化,公司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基本
健全、有效,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
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
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着持续的、良好的沟通,积极促进管理层、内部审计部
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
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有效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
    2022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作用,持续
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和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的
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