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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巨一科技:巨一科技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2-05-21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4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 年 4 月 22 日,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信息管理及保密制度的相关
规定,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
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前六个
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查询,因公司上市交易尚不满六个月,实际查询期间为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日 2021 年 11 月 10 日至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
前一日 2022 年 4 月 25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公司内部信息披露及保密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
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
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
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
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