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一科技: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2022-10-29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 2022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巨一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一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
对巨一科技增加 2022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
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本次调 2022 年
本次增 本次增
本次增 增后 1-9 月与
2022 年 加金额 2021 年实 加关联
加关联 2022 年 关联人累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度原预 占同类 际发生金 交易预
交易预 度关联 计已发生
计金额 业务比 额 计的原
计金额 交易预 的交易金
例(%) 因
计金额 额
向关联人采购
商品、接受关联
道一动力 1,000 0 0 1,000 563.36 138.19 -
人提供的劳务
等
向关联人出售
业务发
产品、商品、材 道一动力 6,000 4,900 2.31 10,900 5,889.91 2,281.50
展需要
料等
关联租赁 道一动力 300 0 0 300 23.68 61.57 -
合计 7,300 4,900 - 12,200 6,476.95 2,481.26 -
注:1.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公式的采购分母为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成本,销售分母为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
2.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详见上表;
3.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2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 2022 年度,公司与道一动力累计发生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300
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合肥道一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道一动力系公司直接持股 50%的关联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合肥道一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霍修军
住所 合肥市包河工业区上海路东大连路北
注册资本 2,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7年2月22日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汽车零部件开发、生产、销售;新技术开发,新产品研制,本
企业自产产品和技术进出口及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
器、机械设备、零部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
经营范围
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技术服务,技术转
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公司持有道一动力50%股份,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情况
持有道一动力50%股份。
根据道一动力 2021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道一动
力资产总额 17,707.17 万元,负债总额 15,852.72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1,854.45 万元。2021 年度,道一动力实现营业收入 18,881.01 万元,净利润
-279.23 万元。
根据道一动力 2022 年 1-9 月份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道一动力资产总额 16,165.05 万元,负债总额 14,107.25 万元,所有者权益
合计为 2,057.80 万元。2022 年 1-9 月,道一动力实现营业收入 24,672.67 万元,
净利润 203.34 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道一动力系公司直接持股 50%的关联公司。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总经理林巨广先生,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刘蕾女士,董事马文明先
生兼任道一动力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道一动力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
与其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双方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
相关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为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公司与上
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关
联交易定价不存在显失公允情形。
关联交易内容涉及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等;向关联人
出售产品、商品、材料等;关联租赁等内容。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以合同或协议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
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以市场化运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的定价合理,不存在显失公允
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未对公司的独立
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未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
五、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林巨广先生、刘蕾女士、马文明
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 2022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林巨广先生、刘
蕾女士、马文明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2 年度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增加 2022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
度事项系基于公司实际需求并结合已产生的相关业务做出的合理预计,符合公司
经营发展需要,交易双方遵循了自愿、平等、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上述增加 2022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
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增加 2022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额度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增加 2022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