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巨一科技:巨一科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3-01-07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3 年 1 月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目         录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5

议案 1: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5

议案 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6

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7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徽巨一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
工作,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特制定本
会议须知:
    一、本次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
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
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有序进行,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场出席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进行会议登记,以核实股东资格。会议开始后,现场会议
登记将终止,会议主持人将宣布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为了顺利参加会议,建议股东提前 30 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并按
规定出示会议登记所需资料办理会议登记。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应按照会议议程,经主持人许可后发言。有多名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

言者。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大会的主要议题,简明扼要。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但对于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内幕消息、损害公司和股东共
同利益的问题,主持人及其指定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
不再进行发言。
    六、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表决采用记
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股东及


                                   1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代理人在对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同意”、
“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多填、错填、没
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按表决票要求填写,
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七、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四人参加,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两名
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和一名律师组成,负责计票、监票。
    八、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合法
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九、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
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住宿,以维护其他广大股东的利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
    十二、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等有关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69)。
    特别提醒:公司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参加现场会议
的,参会当日需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2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3 年 1 月 16 日     14 点 30 分
      (二)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 5821 号研发楼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 月 16 日
                           至 2023 年 1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

代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3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现场会议结束




                                   4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 1: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
经营所需,公司对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现将公司 2023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报告如下:
    公司因日常经营的需要,预计 2023 年将与关联方合肥道一动力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道一动力”)累计发生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1,800 万元的日常关联

交易,其中向道一动力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等金额预计为人民币 1,500 万元;向
道一动力销售产品、商品、材料等金额预计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与道一动力
发生关联租赁金额预计为人民币 300 万元。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
关联交易的定价合理,不存在显失公允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未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未因此类交
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现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林巨广先生、刘蕾女士、合肥道同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回避表决,请各位非关联股东予以审议并表决。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6 日




                                   5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 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于 2023 年度拟向
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65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
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国内信用证、保函、国
际信用证等。本次授信不涉及担保事项,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
际融资金额,且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
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且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审议。
    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工作顺利进行,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
授信额度及授权有效期内,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相关的具体事项,同时
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
    现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并表决。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6 日




                                   6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2022 年 7 月 20 日,公司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本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34.75 万股。本次授予
登记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37,000,000 元变更为人民币 137,347,500
元;公司总股本由 137,000,000 股变更为 137,347,500 股。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鉴于前述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
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7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13,734.75 万元。
    第十八条 公司全 部资产等额 划分为             第十八条    公 司全部资产 等额划分为
13,700 万股,每股面值为 1 元。……   13,734.75 万股,每股面值为 1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3,700 万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3,734.75
股,公司的股份均为普通股,同股同权,无         万股,公司的股份均为普通股,同股同权,无
其他种类股。                                   其他种类股。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第四十条    股东大 会是公司的 权力机
                                                  (十六)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
                                               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的股票,该项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
                                               失效;
事项。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项。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7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
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
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前述所称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           前述所称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项是指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独立董事发       是指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独立董事发表独
表独立意见的事项,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       立意见的事项,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东。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总数。
股份总数。                                       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       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
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       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
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       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以下简称投资者保护机
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       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
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       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上市公司股东委托其
低持股比例限制。                             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
                                             权等股东权利。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应
                                             当披露征集文件,上市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公开征集
                                             股东权利。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
                                             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导致上
                                             市公司或者其股东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
变更、《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
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安徽
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 年 12 月)。
    现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并表决。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6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