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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瑞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2019-11-07  

						股票简称:博瑞医药                                 股 票 代 码 : 688166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BrightGene Bio-Medical Technology Co., Ltd.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 218 号纳米科技园 C25 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18 层)
                          联席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七日
                               特别提示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医药”、“本公司”
或“发行人”、“公司”)股票将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以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
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
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
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
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
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二、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提
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
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公司就相关风险特别提示如下:

  (一)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

    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
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上海证券交易所
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
44%,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科创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
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公司发行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风险

    本次发行价格 12.71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72.4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8 年
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医药制
造业(代码 C27)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33.15 倍,存在未来股价下跌给投
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三)流通股数较少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数为 410,0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
为 36,964,527 股,占发行后总股数的 9.02%。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
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四)股票异常波动风险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因而增加了上市初期被加大杠
杆融券卖出导致股价暴跌的风险,而上交所主板市场则要求上市交易超过 3 个月
后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此外,科创板股票交易盘中临时停牌情形和严重异常波
动股票核查制度与上交所主板市场规定不同。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除经营和财务状况之外,公司的股票价格还将
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状况、资本市场走势、市场心理和各类重大突发
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
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相
同。

三、特别风险提示




                                   2
    (一)新产品研发风险

    药品(含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和制剂)研发投资大、周期长、风险较大。根
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药品注册一般需经过临床前研究、
临床实验、申报、审评与审批等阶段,如果最终未能通过注册审批,则药品研发
失败,进而影响到公司前期投入的回收和公司预期效益的实现。

    (二)业绩波动风险

    公司是研发驱动的创新型产品和技术平台企业,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
别为 5,357.65 万元、8,081.16 万元、9,611.50 万元和 2,541.29 万元,占营业收入
的比例分别为 26.66%、25.51%、23.59%和 28.41%,研发投入较大。公司下游客
户对特色原料药及其中间体的采购需求分为研发验证阶段和商业化销售阶段,其
中研发验证通常需要经过小试、中试、验证批等阶段,相应产生阶段性的采购需
求,在产品获批后,进入商业化销售阶段,并形成连续稳定的供求关系。公司部
分收入来源于下游客户研发验证阶段的采购,受客户产品研发进度和结果的影响
较大,且药品研发具有较高的固有风险,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在该阶段下
游客户的需求存在较大波动,可能对公司收入产生较大影响,而由于公司研发投
入较大,公司业绩在季度间甚至年度间存在发生较大波动的风险。

    (三)一致性评价、带量采购等政策影响及仿制药生命周期内售价变动的
价格风险

    仿制药,尤其是高水平仿制药是各国降低医保负担的重要杠杆,仿制药具有
固有的生命周期,存在被疗效更佳的新药替代的可能性,且在生命周期内随着竞
争者的增加价格通常呈下降趋势。一致性评价及带量采购等政策的出台,短期内
或会加大医药企业的经营风险,下游仿制药企业将面临制剂产品终端价格下降的
压力,对于部分上游供应商较多、竞争较为激烈的成熟品种,随着制剂终端价格
下降,将会逐步传导至上游原料药供应商,使得原料药亦面临价格下降的风险。
发行人现有产品中恩替卡韦原料药对应制剂产品已经纳入“4+7”带量采购范围。

在公司 2018 年财务数据的基础上,假定其他产品销售情况不变。若因产品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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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较低,公司用于境内制剂生产1的恩替卡韦原料药单价在 2019 年 1-6 月平均
销售单价的基础上再下降 10%,按公司 2018 年用于境内制剂生产的恩替卡韦产
品的价格出现同比例下降来计算,公司整体毛利将下降 1,079.96 万元,占 2018
年整体毛利的 4.53%,在不考虑期间费用影响的前提下公司净利润将下降 917.97
万元,占 2018 年净利润的 12.54%。假设公司用于境内制剂生产的恩替卡韦原料
药价格在 2019 年 1-6 月平均销售单价的基础上再下降 20%。按公司 2018 年用于
境内制剂生产的恩替卡韦产品的价格出现同比例下降来计算,公司整体毛利将下
降 1,353.60 万元,占 2018 年整体毛利的 5.68%,在不考虑期间费用影响的前提
下公司净利润将下降 1,150.56 万元,占 2018 年净利润的 15.72%。

       带量采购目前重点针对国内通过一致性评价家数较多的产品开展,与发行人
现有产品重合度较低,但发行人其他品种依然存在未来纳入带量采购政策范围的
可能性。长期来看,带量采购政策将对仿制药行业产生深远影响,对药企质量和
成本管控提出了更高要求,研发技术实力和效率、API 质量和成本在整个制药产
业链中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如公司在上述方面不能持续保持核心竞争力,未能
持续丰富研发管线或推出新产品,在新一轮医药变革中将可能失去竞争优势。

       (四)境外市场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金额分别为 12,182.45 万元、16,219.84 万元、
22,885.72 万元和 3,930.46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0.63%、51.20%、56.16%
和 43.94%,是公司营业收入的重要来源。公司外销业务可能面临进口国政策法
规变动、市场竞争激烈、贸易摩擦导致的地缘政治壁垒、受相关国家或地区管制
等风险,导致外销收入下降,进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产品被替代的风险

       公司从事高技术壁垒的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和制剂产品的研发和生产业务,
下游客户包括国内外药品制剂企业。同一制剂产品根据监管要求履行相应的变更
程序后可更换 API 供应商,若公司产品未能在技术上持续创新,保证在收率、
杂质含量及成本等方面具备竞争优势,则有可能面临下游制剂企业更换 API 来


   1
    注:公司部分内销恩替卡韦产品由境内经销商销往境外,同时部分恩替卡韦产品境内客户生产的产品
销往国外市场,该部分产品销售不受国内带量采购政策的影响,故不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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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源及当前产品被竞争对手替代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存货不能及时变现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6,341.94 万元、8,619.90 万元、
10,332.83 万元和 12,863.95 万元,由于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周期较长且业务处于
快速发展阶段,导致存货金额较高,存在存货不能及时变现的风险。

    (七)毛利率下降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57.67%、58.93%、58.45%和 62.97%,毛
利率水平较高。若未来因行业竞争加剧、原材料和直接人工上涨、产品议价能力
降低等使得公司毛利率水平下滑,将影响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另外,由于公司产品种类较多,不同种类产品毛利率差异较大,不同的产品
组合也会导致公司毛利率水平产生波动。

    (八)技术收入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技术收入金额别为 1,614.95 万元、3,560.98 万元、3,202.53
万元和 1,658.11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8.04%、11.28%、7.88%和
18.54%。公司的技术收入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创新药的技术成果转让,另一类
是协助下游客户完成仿制药的技术转移和注册申报,并以取得临床批件或生产批
件为合同目标。公司技术服务具有合同周期长、风险相对较大的特点,已经预收
的技术合同款项存在需要退回的风险,公司在完成技术合同约定的义务且明确退
款条件消除时确认收入,因此每个会计期间能够确认的技术收入金额可能发生较
大波动,从而影响公司业绩。

    (九)药品生产资质获取风险

    根据国内医药行业的监管法规,医药制造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必须取得国家和
省级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和许可证,包括《药品生产许可证》、GMP 证
书等。发行人境外销售的产品如被纳入制剂注册申报资料范围,且下游客户最终
生产成制剂用于商业目的(即上市销售供患者使用)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当地的
药品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或配合下游客户履行相应的药品注册程序并按


                                    5
照 GMP 体系管理。目前公司已经依法取得了经营所需的相关资质文件,但未来
若政府部门对资质和认证标准进行调整,或因企业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取得业务开
展所必需的经营资质,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十)环保风险

    公司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水等污染排放物和噪声。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报告期内不存在环保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但仍不能完全排除因管理疏忽或不可
抗力等因素出现环境事故的风险,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或违反环保方面法律法规,
从而影响公司日常经营。

    此外,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和环保意识的增强,国家对环
境保护工作日益重视,环保标准不断提高。如果国家提高环保标准或出台更严格
的环保政策,进一步提高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环保或安全生产要求,将导致公
司相关成本增加,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十一)募集资金投资的市场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泰兴原料药和制剂生产基地(一期)”项目。本
次募投项目正式投产后公司原料药产品的总体产能将快速扩大,公司对募投项目
在充分市场调查的基础上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但相关可行性分析是基于目前
的国家产业政策、国际国内市场条件作出的,如果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和产品市场
经营状况出现重大变化,存在由于市场需求变化而导致产品销售增长不能达到预
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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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19 年 10 月 1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博瑞生物医
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83
号),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本
次发行方案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
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 A 股股票上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241 号)批
准。本公司发行的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证券简称“博瑞医
药”,证券代码“688166”;其中 36,964,527 股股票将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起上
市交易。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19 年 11 月 8 日

    (三)股票简称:博瑞医药

    (四)股票扩位简称:博瑞生物医药

    (五)股票代码:688166

    (六)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410,000,000 股

    (七)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41,000,000 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八)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36,964,527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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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373,035,473 股

     (十)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2,050,000 股

     (十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限售期
1        袁建栋         11,353.5123        30.7683            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2        钟伟芳           3,919.2969       10.6214            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3      博瑞咨询           3,525.1144         9.5532           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1,362.4613         3.6923 自 2018 年 12 月 10 日起 36 个月
4       红杉智盛            681.2306         1.8462           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828.7956         2.2461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5       先进制造          1,861.2863         5.0441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227.0769         0.6154 自 2018 年 12 月 10 日起 36 个月
6       弘鹏投资            113.5384         0.3077           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970.6448         2.6305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7       健康一号          1,285.4146         3.4835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560.5397         1.5191 自 2018 年 12 月 10 日起 36 个月
8       广发乾和             88.4651         0.2397           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265.5884         0.7198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9        中金佳泰           801.1624         2.1712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10       高铨创投           782.1481         2.1196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11       德睿亨风           712.0731         1.9297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12       茗嘉一期           697.4500         1.8901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13     Giant Sun            681.2306         1.8462 自 2018 年 12 月 10 日起 36 个月
14       龙驹创投           635.8559         1.7232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15     新建元二期           635.8559         1.7232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16       广州领康           534.1082         1.4474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17       国鸿智言           534.1082         1.4474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18       久诚华科           508.5779         1.3783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19       苏州国发           457.7842         1.2406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禾裕科贷
20                         434.9777          1.1788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SS)
21       隆门投资          347.1704          0.9408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22       西藏天晟          305.2047          0.8271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23         龚斌            270.8120          0.7339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24       梧桐三江          267.0541          0.7237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25         杨健            267.0541          0.7237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26       上海诺恺          267.0541          0.7237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27       国发天使          254.2889          0.6891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28       境成高锦          227.0769          0.6154             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29       深圳岩壑          116.3303          0.3153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30       健康二号           89.9202          0.2437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31       南京道兴           20.6303          0.0559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7.1525          0.0194   自 2018 年 12 月 10 日起 36 个月
32      珠海擎石
                             0.4883          0.0013             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8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限售期
                             1.4657         0.0040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合计                   36,900         100.00                         -

    (十二)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
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三)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如下:

    1、战略投资者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获配股份的限售期为自本次公开
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

    2、本次发行网下配售摇号中签账户共计 247 个,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1,985,473
股,该等股票的锁定期为 6 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行

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一)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发行人本次发行选择《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中
2.1.2 条中第一套标准内容,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
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
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二)公司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发行人本次发行价格为 12.71 元/股,发行后股本 410,000,000 股,据此计算
市值为 52.111 亿元,不低于 10 亿;发行人最近两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4,351.80 万元、7,191.56
万元,近两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为正且累计
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满足上述公司选择上市标准的要求。


                                      9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中文名称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英文名称                     BrightGene Bio-Medical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6,900 万元(发行前)
法定代表人                       袁建栋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             2001 年 10 月 26 日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15 年 9 月 11 日
公司住所                         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 218 号纳米科技园 C25 栋
邮政编码                         215123
电话                             0512-62620988
传真                             0512-62551799
互联网网址                       www.bright-gene.com
电子邮箱                         IR@bright-gene.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   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负责人                   王征野
信息披露负责人电话               0512-62620988
                                 研发大环内脂、多肽、多糖、杂环、唑类、嗪类、
                                 苯醚类、四环素类化合物,生产非药品类大环内脂、
                                 多肽、多糖、杂环、唑类、嗪类、苯醚类、四环素
                                 类化合物,销售本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并提供有关
经营范围
                                 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不涉及药品生产许可证管理
                                 范围和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和禁止
                                 类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从事高技术壁垒的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和制剂产品
                                 的研发和生产业务,凭借自身在微生物发酵、高难
                                 度药物合成工艺、药物合成原创路线设计、药物新
                                 晶型及药物靶向递送等方面积累的技术优势,建立
                                 了发酵半合成技术平台、多手性药物技术平台、靶
主营业务                         向高分子偶联技术平台和非生物大分子技术平台
                                 等核心药物研发技术平台,形成了高技术附加值的
                                 医药中间体和原料药销售、药品技术转让以及利用
                                 自身技术和产品优势与其它具有品牌或销售渠道
                                 优势的医药企业合作开发并获得销售分成等多元
                                 化的盈利模式

                                      10
                                根据证监会 2012 年 10 月 26 日颁布的《上市公司
 所属行业                       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
                                为医药制造业(代码 C27)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袁建栋先生。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袁建栋和钟伟芳。
钟伟芳与袁建栋为母子关系。袁建栋直接持有公司 113,535,123 股,占比 30.77%;
钟伟芳直接持有公司 39,192,969 股,占比 10.62%;钟伟芳持有博瑞咨询 49.71%
的权益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博瑞咨询持有公司 35,251,144 股,占比 9.55%,
钟伟芳通过博瑞咨询间接持有公司 17,524,649 股。袁建栋和钟伟芳合计控制公司
187,979,236 股的表决权,占比 50.94%,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发行后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

    本次发行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所示:

                                            49.71%


                                博瑞咨询
                  袁建栋                             钟伟芳
                                  8.60%

                  27.69%                             9.56%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袁建栋

    男,1970 年 1 月出生,身份证号码为 11010819700120****,中国国籍,拥
有美国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国家“千人计划”创业人才,公司董事长兼
总经理。1992 年北京大学化学系本科毕业。1998 年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博士毕业。
1998 年至 2001 年任美国 Enzo Biochem Inc.公司高级研究员。2001 年至今任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和药物研究院院长。2008 年至 2015 年任广泰生物执行董事。2010

                                    11
年至今任信泰制药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博瑞泰兴董事。2011 年至今任重庆乾泰
董事长。2014 年至今任苏州纳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至今任苏州
新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钟伟芳

       女,1950 年 11 月出生,身份证号码为 32050219501115****,中国国籍,无
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为江苏省苏州市金阊区彩香二村****,2010 年至今,任
博瑞咨询执行事务合伙人。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1、董事简介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 1 名。公司现任
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位            提名人           任职期间

 1          袁建栋       董事长、总经理       董事会       2018.9.26-2021.9.25
                       董事、副总经理、董
 2          王征野                            董事会       2018.9.26-2021.9.25
                           事会秘书
 3           李凯        董事、副总经理       董事会       2018.9.26-2021.9.25

 4          王金陵            董事            董事会       2018.9.26-2021.9.25

 5           辛洁             董事            董事会       2018.9.26-2021.9.25

 6          吕大忠            董事            董事会       2018.9.26-2021.9.25

 7          杜晓青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18.9.26-2021.9.25

 8           徐容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18.9.26-2021.9.25

 9           阎政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18.9.26-2021.9.25


       2、监事简介

       公司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 2 名职工代表监事,设监事会主席 1
名。公司现任监事基本情况如下:



                                       12
序号         姓名               职位             提名人               任职期间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
 1          黄仰青                             职工代表大会      2018.9.26-2021.9.25
                             表监事
 2          沈莹娴              监事             监事会          2018.9.26-2021.9.25

 3           张丽        职工代表监事          职工代表大会      2018.9.26-2021.9.25

 4           苏蕾               监事             监事会          2018.9.26-2021.9.25

 5           陈淼               监事             监事会          2018.9.26-2021.9.25


       3、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
            姓名                 职位              提名人              任职期间
号
1           袁建栋              总经理             董事会         2018.9.26-2021.9.25
                             副总经理              袁建栋         2018.9.26-2021.9.25
2           王征野
                             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         2018.9.26-2021.9.25
3           李凯          董事、副总经理           袁建栋         2018.9.26-2021.9.25

4           邹元来            财务总监             袁建栋         2018.9.26-2021.9.25


       4、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1)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标准及依据

       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标准为:①拥有相关行业多年从业经历,专业技
术背景较强;②在公司研发、技术等岗位上担任重要职务;③任职期间参与多项
核心技术研发项目,并完成多项专利的申请。

       (2)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

       公司现任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袁建栋                            董事长、总经理
       2                黄仰青                        监事会主席、研发总监
       3                王兵峰                            博瑞泰兴副总经理
       4                 郭明                             重庆乾泰技术总监
       5                王玉怀                              分析研发经理


                                          13
          序号                      姓名                                         职务
           6                       刘省伟                              重庆乾泰副总经理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
    股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情况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在公司任职或关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限售期限
                     系
                                    (股)         (%)             (股)           (%)
 袁建栋        董事长、总经理     113,535,123         30.7683      113,535,123          27.6915     36 个月

                                   39,192,969         10.6214       39,192,969           9.5593     36 个月
 钟伟芳          袁建栋之母亲
                                   17,524,649             4.7492    17,524,649           4.2743     36 个月
               董事、副总经理、
 王征野                             2,289,035             0.6203     2,289,035           0.5583     36 个月
                 董事会秘书
  李凯         董事、副总经理        274,684              0.0744      274,684            0.0670     36 个月

  辛洁              董事              53,292              0.0144       53,292            0.0130     12 个月
               监事会主席、职
 黄仰青        工代表监事、研        167,863              0.0455      167,863            0.0409     36 个月
                   发总监
               职工代表监事、
  张丽                                76,301              0.0207       76,301            0.0186     36 个月
               注册法规部经理
  陈淼              监事              55,511              0.0150       55,511            0.0135     12 个月

 邹元来            财务总监         1,144,518             0.3102     1,144,518           0.2792     36 个月
               博瑞泰兴副总经
 王兵峰                              763,012              0.2068      763,012            0.1861     36 个月
                     理
               重庆乾泰董事兼
  郭明                               847,088              0.2296      847,088            0.2066     36 个月
                   技术总监
 王玉怀          分析研发经理           7,630             0.0021         7,630           0.0019     36 个月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本公司尚未发行过债券,本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本公司债券的情况。

    四、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情况


                                                     14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 369,000,000 股,本次拟公开发行 41,000,000 股
     股票,本次发行后发行人总股本 410,000,000 股。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的股本
     结构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序
      名称/姓名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限售期限        备注
号
                   (万股)       (%)      (万股)        (%)
一、限售流通股
                                                                        自上市之日起 36
1      袁建栋     11,353.5123      30.7683   11,353.5123      27.6915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36
2      钟伟芳      3,919.2969      10.6214    3,919.2969       9.5593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36
3     博瑞咨询     3,525.1144       9.5532    3,525.1144       8.5978
                                                                              个月
                                                                        自 2018 年 12 月
                   1,362.4613       3.6923    1,362.4613       3.3231
                                                                        10 日起 36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36
4     红杉智盛      681.2306        1.8462     681.2306        1.6615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12
                    828.7956        2.2461     828.7956        2.0215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12
5     先进制造     1,861.2863       5.0441    1,861.2863       4.5397
                                                                              个月
                                                                        自 2018 年 12 月
                    227.0769        0.6154     227.0769        0.5538
                                                                        10 日起 36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36
6     弘鹏投资      113.5384        0.3077     113.5384        0.2769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12
                    970.6448        2.6305     970.6448        2.3674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12
7     健康一号     1,285.4146       3.4835    1,285.4146       3.1352
                                                                              个月
                                                                        自 2018 年 12 月
                    560.5397        1.5191     560.5397        1.3672
                                                                        10 日起 36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36
8     广发乾和       88.4651        0.2397      88.4651        0.2158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12
                    265.5884        0.7198     265.5884        0.6478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12
9     中金佳泰      801.1624        2.1712     801.1624        1.9541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12
10    高铨创投      782.1481        2.1196     782.1481        1.9077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12
11    德睿亨风      712.0731        1.9297     712.0731        1.7368
                                                                              个月


                                               15
                        发行前                  发行后
序
     名称/姓名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限售期限        备注
号
                  (万股)      (%)     (万股)      (%)
                                                                  自上市之日起 12
12    茗嘉一期     697.4500      1.8901    697.4500      1.7011
                                                                        个月
                                                                  自 2018 年 12 月
13   Giant Sun     681.2306      1.8462    681.2306      1.6615
                                                                  10 日起 36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12
14    龙驹创投     635.8559      1.7232    635.8559      1.5509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12
15   新建元二期    635.8559      1.7232    635.8559      1.5509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12
16    广州领康     534.1082      1.4474    534.1082      1.3027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12
17    国鸿智言     534.1082      1.4474    534.1082      1.3027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12
18    久诚华科     508.5779      1.3783    508.5779      1.2404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12
19    苏州国发     457.7842      1.2406    457.7842      1.1165
                                                                        个月
      禾裕科贷                                                    自上市之日起 12
20                 434.9777      1.1788    434.9777      1.0609
      (SS)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12
21    隆门投资     347.1704      0.9408    347.1704      0.8468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12
22    西藏天晟     305.2047      0.8271    305.2047      0.7444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12
23     龚斌        270.8120      0.7339    270.8120      0.6605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12
24    梧桐三江     267.0541      0.7237    267.0541      0.6514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12
25     杨健        267.0541      0.7237    267.0541      0.6514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12
26    上海诺恺     267.0541      0.7237    267.0541      0.6514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12
27    国发天使     254.2889      0.6891    254.2889      0.620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36
28    境成高锦     227.0769      0.6154    227.0769      0.5538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12
29    深圳岩壑     116.3303      0.3153    116.3303      0.2837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12
30    健康二号      89.9202      0.2437     89.9202      0.2193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12
31    南京道兴      20.6303      0.0559     20.6303      0.0503
                                                                        个月


                                           16
                             发行前                          发行后
序
     名称/姓名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限售期限         备注
号
                    (万股)         (%)         (万股)          (%)
                                                                                自 2018 年 12 月
                       7.1525          0.0194             7.1525       0.0174
                                                                                10 日起 36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36
32    珠海擎石         0.4883          0.0013             0.4883       0.00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12
                       1.4657          0.0040             1.4657       0.0036
                                                                                      个月
     民生证券投                                                                 自上市之日起 24      战略
33                             -            -             205.00       0.5000
     资有限公司                                                                       个月           配售
     网下限售股                                                                 自上市之日起 6
34                             -            -        198.5473          0.4843
         份                                                                           个月
      小计           36,900.00         100.00     37,303.5473         90.9843          -
二、无限售流通股
     无限售流通
1                              -            -      3,696.4527          9.0157          -
         股
      合计           36,900.00         100.00       41,000.00          100.00          -


      (二)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限售期
                                                                                   自上市之日起 36
      1            袁建栋                   11,353.5123                  27.6915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36
      2            钟伟芳                       3,919.2969                9.5593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36
      3           博瑞咨询                      3,525.1144                8.5978
                                                                                          个月
                                                                                   自 2018 年 12 月 10
                                                1,362.4613                3.6923
                                                                                      日起 36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36
      4           红杉智盛                       681.2306                 1.8462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12
                                                 828.7956                 2.2461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12
      5           先进制造                      1,861.2863                4.5397
                                                                                          个月
                                                                                   自 2018 年 12 月 10
                                                 227.0769                 0.6154
                                                                                      日起 36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36
      6           弘鹏投资                       113.5384                 0.3077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12
                                                 970.6448                 2.6305
                                                                                          个月



                                                     17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限售期
                                                                     自上市之日起 12
 7           健康一号              1,285.4146             3.1352
                                                                            个月
                                                                     自 2018 年 12 月 10
                                     560.5397             1.5191
                                                                        日起 36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36
 8           广发乾和                 88.4651             0.2397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12
                                     265.5884             0.7198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12
 9           中金佳泰                801.1624             1.9541
                                                                            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 12
 10          高铨创投                782.1481             1.9077
                                                                            个月
            合计                  28,626.2758            69.8202             -


五、战略投资者配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安排依
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民生
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为民生证券全资子公司,本次战略配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获配股票数量    占首次公开发行
  战略投资者名称     (万股)      股票数量的比例    获配金额(万元)         限售期
  民生证券投资有
      限公司
                        205.00               5.00%        2,605.55               24 个月


       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外,本次发行不存在向其他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的情
形。




                                        18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4,100.00 万股,无老股转让。

    二、发行价格:12.71 元/股

    三、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四、发行市盈率:72.46 倍(每股收益按 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发行市净率:4.25 倍(按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六、发行后每股收益:0.18 元(按 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2.99 元(按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按经审计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八、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521,110,000.00 元,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募集。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公 W[2019]B079
号)。经审验,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止,公司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41,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12.7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21,11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用于本
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上市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公司实
际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39,984,638.77 元。

    九、本次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合计 8,112.54 万元(不含增值税),发行
费用包括:

               内容                        金额(万元,不含增值税)


                                    19
承销及保荐费                             6,525.21 万元(不含税)
审计费                                   535.00 万元(不含税)
律师费                                   394.34 万元(不含税)
发行手续费及其它                         110.81 万元(不含税)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547.17 万元(不含税)


   十、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募集资金净额:43,998.46 万元

   十一、本次发行后股东户数:26,778 名

   十二、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本次发行未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20
                       第五节 财务会计情况

     公司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
审计准则对本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苏公 W[2019]A1178 号”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3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6 年度、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 1-3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相关财务数据已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
表(未经审计),并已在本上市公告书中披露,公司上市后第三季度财务报表不
再单独披露。本公司 2018 年 1-9 月和 2019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
资者注意。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3-31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流动资产合计                55,040.83            56,280.75        29,976.58      20,915.32
非流动资产合计              31,889.76            31,251.95        22,514.97      17,504.13
资产总计                    86,930.59            87,532.70        52,491.54      38,419.45
流动负债合计                 8,352.87            10,552.22         7,875.86      16,404.74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13.33                 -
负债总计                     8,352.87            10,552.22         7,889.19      16,404.74
所有者权益合计              78,577.72            76,980.48        44,602.35      22,014.7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6,930.59            87,532.70        52,491.54      38,419.45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3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8,946.02             40,750.33        31,677.05      20,092.48



                                          21
             项目             2019 年 1-3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成本                           3,312.83               16,930.16        13,010.36        8,504.23
营业利润                           1,706.98                8,184.45         4,919.37        1,591.36
利润总额                           1,706.90                7,922.12         4,874.81        1,938.21
净利润                             1,612.09                7,320.20         4,587.64        1,706.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12.09                7,320.20         4,587.64        1,706.10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3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66.00              6,398.82        3,576.71      2,973.3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600.01             -21,248.18       -8,092.96     -3,658.1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958.67       10,985.64      1,155.9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133.89              10,347.35        6,098.57       691.30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510.73              20,644.62       10,297.27      4,198.71


 四、报告期内的基本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9-3-31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流动比率                                6.59                   5.33             3.81             1.27
速动比率                                4.96                   4.27             2.47             0.77
资产负债率(合并)                    9.61%                 12.06%           15.03%           42.7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7.05%                 13.93%            7.78%           35.98%
           财务指标           2019 年 1-3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2.54                   3.55             3.81             2.95
存货周转率                              1.12                   1.74             1.69             1.3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492.17               10,674.26         7,385.39         4,533.37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1,612.09                7,320.20         4,587.64         1,706.10
(万元)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
                                   1,486.56                7,191.56         4,351.80         1,411.88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8.41                   23.59            25.51            26.66
(%)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
                                       -0.04                   1.32             0.80             0.74
(元)


                                               22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36              2.14               1.37         0.17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
                                        2.13              15.92               9.99         5.47
  产(元)
   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应收账款周转率(次)=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次)=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无形资产
   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7、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期末股本总数
   8、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数
   9、每股净现金流量=净现金流量/期末股本总数
   10、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股本总数


   五、2019 年 1-9 月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项目                2019 年 9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度期末增减(%)
流动资产(万元)                         58,047.24                56,280.75                   3.14
流动负债(万元)                          8,527.40                10,552.22                 -19.19
总资产(万元)                           91,884.45                87,532.70                   4.9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9.28                 13.93                 -33.38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9.28                 12.06                 -23.0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万
                                         83,355.04                76,980.48                   8.28
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
                                                 2.26                  2.09                   8.13
产(元/股)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 1-9 月
                                                                                   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万元)                       31,343.53                25,460.57                  23.11
营业利润(万元)                          7,126.96                 4,407.31                  61.71
利润总额(万元)                          7,129.06                 4,403.64                  61.8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6,377.03                 4,136.99                  54.15
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5,545.41                 3,889.23                  42.58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0.11                  41.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15                  0.11                  36.36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95                  8.86                 -10.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净                       6.92                  8.33                 -16.93

                                                23
资产收益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3.91      2,937.13             -77.74
(万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0.02         0.09              -77.78
净额(元)
   注:2018 年 1-9 月和 2019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2019 年 9 月末,公司流动负债较 2018 年末有所下降,主要系 2019 年末公
   司应付账款余额下降约 689 万元;其次,因 2018 年末计提公司员工的年终奖金,
   并已于 2019 年上半年向员工完成支付,故 2019 年 9 月末流动负债有所下降。

        随着公司研发管线中储备的产品逐步实现产业化,2019 年 1-9 月公司营业总
   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均同比实现较大幅度增长。其中,2019 年 1-9 月公司营
   业总收入为 31,343.53 万元,较 2018 年 1-9 月同比增长 23.11%;2019 年 1-9 月
   公司利润总额为 7,129.06 万元,较 2018 年 1-9 月同比增长 61.89%;2019 年 1-9
   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377.03 万元,较 2018 年 1-9 月同比增长
   54.15%。

        2019 年 1-9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653.91 万元,较 2018
   年 1-9 月同比下降 77.74%,主要系由于:1、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增长,公司购
   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有所增加;2、因公司规模及业绩增长,2019 年 1-9
   月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六、公司 2019 年全年经营预计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销售情况未发生重大变
   化,经营情况稳定,公司的经营模式、产品研发情况、销售规模、主要客户构成、
   核心技术人员、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
   生重大变化,公司预计 2019 年全年经营情况相对稳定。上述估计不构成公司对
   2019 年业绩预测及利润承诺。若实际业绩情况与上述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
   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披露。




                                             24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与民生证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募集资
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75080122000307844
   博瑞医药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89010078801100003376


二、其他事项

    本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事件,具体如下:

    (一)本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二)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
价格、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式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本公司未订立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要合同。

    (四)本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未在招股说
明书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五)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六)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七)本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八)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25
   (九)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本公司未发生除正常经营业务之外的重大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本公司董事会运行正常,决议及其主要内容无异常,公司未召开股
东大会和监事会。

   (十三)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26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作为博瑞医药首次在科创板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有关规定
对发行人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并与发行人、发行人律师及会计师经过了充分沟
通后,认为博瑞医药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首次在科创板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促进发
行人持续发展,发挥规模效应,因此,民生证券同意作为保荐机构推荐博瑞医药
本次发行并上市。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冯鹤年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18 层
 电话                   021-60453962
 传真                   021-33827017
 保荐代表人             邵航、范信龙
 项目协办人             顾顺
 项目组其他成员         黄丹青、王峰


三、为发行人提供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的具体情况

    邵航先生,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具有法律职业资格。
曾担任圣阳股份(002580)非公开发行项目协办人,曾参与或负责兄弟科技
(002562)非公开发行项目、运盛医疗(600767)收购方财务顾问项目、华乘电
气(839572)新三板挂牌项目、杰尔科技(835510)新三板挂牌项目、惠尔顿(832186)
新三板挂牌项目,并参与多个企业的股份制改制、财务顾问项目,具有丰富的投
资银行业务经验。

                                       27
    范信龙先生,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曾负责洛凯股份
(603829)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华天科技(002185)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项目、天马股份(00212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华东科技
(000727)公开增发、华天科技(002185)非公开发行、格林美(002340)非公
开发行、圣阳股份(002580)非公开发行、澄星股份(600078)可转换公司债券、
华西股份(000936)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再融资项目,惠尔顿(832186)新三板挂
牌项目、洁华控股(832537)新三板挂牌项目等,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28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

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一)股份锁定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建栋和公司实际控制人钟伟芳承诺:

    (1)自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
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发
行人股份。

    (2)本次发行及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
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3)若本人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转让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转让
所得将归发行人所有。

    (4)上述承诺不会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2、发行人股东承诺

    公司股东红杉智盛承诺:

    (1)本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取得发行人 1,785,636 股股份(在发行人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该等股份增加至 13,624,613 股)。自发行人完成上述增资
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2018 年 12 月 10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及自本次发
行及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发行人
该部分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该部分的股份。

    (2)本企业通过股份转让方式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钟伟芳处受让发行人
892,818 股股份(在发行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该等股份增加至 6,812,306


                                   29
股)。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该部分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该部分的
股份。

    (3)除上述第 1 项、第 2 项情形外,本企业持有发行人 1,086,216 股股份(在
发行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该等股份增加至 8,287,956 股)。自发行人股
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该
部分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该部分的股份。

    (4)若本企业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转让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的,
转让所得将归发行人所有。

    公司股东 Giant Sun 承诺:

    (1)自 2018 年 12 月 10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及自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该部分的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该部分的股份。

    (2)若本企业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转让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的,
转让所得将归发行人所有。

    公司股东弘鹏投资承诺:

    (1)本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取得发行人 297,606 股股份(在发行人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该等股份增加至 2,270,769 股)。自发行人完成上述增资
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2018 年 12 月 10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及自本次发
行及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发行人
该部分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该部分的股份。

    (2)本企业通过股份转让方式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钟伟芳处受让发行人
148,803 股股份(在发行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该等股份增加至 1,135,384
股)。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该部分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该部分的
股份。



                                    30
    (3)除上述第 1 项、第 2 项情形外,本企业持有发行人 1,272,123 股股份(在
发行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该等股份增加至 9,706,448 股)。自发行人股
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该
部分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该部分的股份。

    (4)若本企业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转让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的,
转让所得将归发行人所有。

    公司股东博瑞创投承诺:

    (1)自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
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
所持发行人股份。

    (2)若本企业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转让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的,
转让所得将归发行人所有。

    公司股东先进制造承诺:

    (1)自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企
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所
持发行人股份。

    (2)若本企业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转让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的,
转让所得将归发行人所有。

    公司股东广发乾和承诺:

    (1)本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取得发行人 734,641 股股份(在发行人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该等股份增加至 5,605,397 股)。自发行人完成上述增资
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2018 年 12 月 10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及自发行人
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发行人
该部分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该部分的股份。

    (2)本企业通过股份转让方式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钟伟芳处受让发行人
115,942 股股份(在发行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该等股份增加至 884,651


                                    31
股)。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该部分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该部分的
股份。

    (3)除上述第 1 项、第 2 项情形外,本企业持有发行人 348,079 股股份(在
发行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该等股份增加至 2,655,884 股)。自发行人股
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该
部分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该部分的股份。

    (4)若本企业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转让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的,
转让所得将归发行人所有。

    公司股东境成高锦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
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
所持发行人股份。

    (2)若本企业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转让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的,
转让所得将归发行人所有。

    公司股东珠海擎石承诺:

    (1)本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取得发行人 9,374 股股份(在发行人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完成后,该等股份增加至 71,525 股)。自发行人完成上述增资扩股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2018 年 12 月 10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及自发行人股票
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该部
分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该部分的股份。

    (2)本企业通过股份转让方式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钟伟芳处受让发行人
640 股股份(在发行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该等股份增加至 4,883 股)。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
所持发行人该部分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该部分的股份。

    (3)除上述第 1 项、第 2 项情形外,本企业持有发行人 1,921 股股份(在


                                    32
发行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该等股份增加至 14,657 股)。自发行人股票
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该部
分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该部分的股份。

    (4)若本企业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转让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的,
转让所得将归发行人所有。

    公司股东南京道兴、德睿亨风、高铨创投、广州领康、国发天使、国鸿智言、
禾裕科贷、健康一号、健康二号、久诚华科、龙驹创投、隆门投资、茗嘉一期、
上海诺恺、苏州国发、梧桐三江、西藏天晟、新建元二期、深圳岩壑、中金佳泰
承诺:

    (1)自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企
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所
持发行人股份。

    (2)若本企业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转让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的,
转让所得将归发行人所有。

    公司股东龚斌、杨健承诺:

    (1)自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人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发行
人股份。

    (2)若本人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转让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转让
所得将归发行人所有。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袁建栋承诺:

    (1)自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
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发
行人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33
董事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百分之二
十五,在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
前离职的,本人承诺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遵
守上述规定。

    (3)本次发行及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
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4)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5)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4 年内,本人每年间接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超过
本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百分之二十五,但减持比例可累积使用;在本人离职
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6)上述承诺不会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征野和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凯以及公
司财务总监邹元来承诺:

    (1)自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
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博瑞创投的出资份额或本人间接持有发行
人股份,不由博瑞创投回购本人所持博瑞创投的出资份额。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任职期间,每年间接转让
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超过本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百分之二十五,在本人离职后
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
承诺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遵守上述规定。

    (3)本次发行及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间
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34
    (4)本人所持博瑞创投的出资份额或本人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
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5)如发行人上市时尚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本人自本次发行
及上市之日起 3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得减持本人所持博瑞创投的出资份额
或本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6)上述承诺不会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公司监事、核心技术人员黄仰青承诺:

    (1)自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
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博瑞创投的出资份额或本人间接持有发行
人股份,不由博瑞创投回购本人所持博瑞创投的出资份额。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任职期间,每年间接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超过本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
百分之二十五,在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如本
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承诺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遵守上述规定。

    (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4 年内,本人每年间接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超过
本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百分之二十五,但减持比例可累积使用;在本人离职
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4)如发行人上市时尚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本人自本次发行
及上市之日起 3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得减持本人所持博瑞创投的出资份额
或本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5)上述承诺不会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公司监事张丽承诺:

    (1)自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
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博瑞创投的出资份额或本人间接持有发行


                                  35
人股份,不由博瑞创投回购本人所持博瑞创投的出资份额。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任职期间,每年间接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超过本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
百分之二十五,在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如本
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承诺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遵守上述规定。

    (3)如发行人上市时尚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本人自本次发行
及上市之日起 3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得减持本人所持博瑞创投的出资份额
或本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4)上述承诺不会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公司董事辛洁承诺:

    (1)自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人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天津凯利维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出资份额或本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不由天津凯利维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回购本人所持天津凯利维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出资
份额。(天津凯利维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发行人股东中金佳泰的
有限合伙人)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任职期间,每年间接转让
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超过本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百分之二十五,在本人离职后
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
承诺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遵守上述规定。

    (3)本次发行及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间
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4)本人所持天津凯利维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出资份额或
本人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36
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5)如发行人上市时尚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本人自本次发行
及上市之日起 3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得减持本人所持凯利维盛的出资份额
或本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6)上述承诺不会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公司监事陈淼承诺:

    (1)自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人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南京道兴的出资份额或本人间接持有发行人
股份,不由南京道兴回购本人所持南京道兴的出资份额。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任职期间,每年间接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超过本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
百分之二十五,在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如本
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承诺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遵守上述规定。

    (3)如发行人上市时尚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本人自本次发行
及上市之日起 3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得减持本人所持南京道兴投资管理中
心(普通合伙)的出资份额或本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4)上述承诺不会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郭明、王兵峰、王玉怀承诺:

    (1)自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
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博瑞创投的出资份额或本人间接持有发行
人股份,不由博瑞创投回购本人所持博瑞创投的出资份额。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4 年内,本人每年间接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超过
本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百分之二十五,但减持比例可累积使用;在本人离职
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3)如发行人上市时尚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本人自本次发行

                                  37
及上市之日起 3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得减持本人所持博瑞创投的出资份额
或本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4)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二)持股 5%以上主要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建栋和公司实际控制人钟伟芳承诺:

    (1)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将认真遵守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
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本人将会在较长时期较稳定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2)本人减持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转让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
议转让方式等。

    (3)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股份总数
不超过发行人上一年度末总股本的 5%,若减持当年发行人出现公积金或未分配
利润转增股本的情形,则上一年度末总股本计算基数要相应进行调整。锁定期满
后 2 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或者集中竞价形式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4)本人减持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
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如发行人上市时尚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本人自本次发行
及上市之日起 3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得减持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自本次
发行及上市之日起第 4 个会计年度和第 5 个会计年度内,本人每年减持的本人所
持发行人股份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

    (6)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38
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

    (7)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自本人未履行上
述减持意向之日起六个月不得减持。

    2、发行人 5%以上股东承诺

    公司股东红杉智盛、Giant Sun、弘鹏投资承诺:

    (1)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将认真
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
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
步减持。

    (2)本企业减持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
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盘后固定
价格交易、协议转让方式等。

    (3)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每十二个月
内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总额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限制。本企业减持所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
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4)本企业减持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前,应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5)如果本企业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企业愿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
律责任。

    公司股东先进制造承诺:

    (1)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将认真
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
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


                                   39
步减持。

    (2)本企业减持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
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
方式等。

    (3)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股份总
数不超过发行人上一年度末总股本的 10%,若减持当年发行人出现公积金或未分
配利润转增股本的情形,则上一年度末总股本计算基数要相应进行调整。

    (4)本企业减持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如果本企业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

    (6)如果本企业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自本企业未
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 6 个月不得减持。

    公司股东博瑞创投承诺:

    (1)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将认真
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
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
步减持。

    (2)本企业减持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
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
方式等。

    (3)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股份总
数不超过发行人上一年度末总股本的 5%,若减持当年发行人出现公积金或未分
配利润转增股本的情形,则上一年度末总股本计算基数要相应进行调整。锁定期
满后 2 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或者集中竞价形式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40
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4)本企业减持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如果本企业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

    (6)如果本企业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自本企业未
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 6 个月不得减持。

二、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遵
守如下关于稳定股价预案:

    若博瑞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出现低于
每股净资产的情况时,将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具体如下: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

    自公司股票正式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所致,公司股票股价
一旦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第 20 个交易日构成“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公司
如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
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值相应进行调整;每股净资产值=合并财务报表中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审计基准日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且满
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业绩发布、股份回购、股份增持等相关规定的情
形下,则公司控股股东袁建栋(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公司、公司董事(不
含独立董事,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将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具体而言:

    1、启动条件及程序:在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


                                  41
司股价出现持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的情形。

    2、停止条件:在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内,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10 个交易
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则可中止实施该次稳定公司股价计划;
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则终止
实施该次稳定公司股价计划。

    (二)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人及顺序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人,其中公司
为第一顺位义务人,控股股东为第二顺位义务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第
三顺位义务人。

    (三)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1、公司回购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票;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选用前述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时应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股权分布
仍符合上市条件,且不能致使增持主体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1、公司回购本公司的股票

    公司董事会应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公告回购公司股份的
预案,回购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区间、回购资金来源、回
购对公司股价及公司经营的影响等内容。公司应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 3 个月
内以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的价格回购公司的股份,回购股份数
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3%;但是,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10 个交易日高于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则公司可中止实施该次回购计划;公司股票收盘价
连续 20 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或公司已回购公司股份总
数 3%的股份,则可终止实施该次回购计划。

    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

    在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将启动控股股东增持:

    (1)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且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不会导致公司将无

                                   42
法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2)公司虽实施完毕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停止执行稳定股价措施的条
件。

    公司控股股东应于确认前述事项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送达增持公司
股票书面通知(以下简称“增持通知书”),增持通知书应包括增持股份数量、
增持期限、增持目标及其他有关增持的内容,公司控股股东应于增持通知书送达
公司之日起 3 个月内以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的价格增持
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3%;但是,公司股票收盘价连
续 10 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则控股股东可中止实施该
次增持计划;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值或控股股东已增持了公司股份总数 3%的股份,则可终止实施该次增持计划。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在前述两项措施实施后,仍出现公司股票价格仍未满足停止执行稳定股价措
施的条件,并且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
市条件,则启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措施。

    自公司领取薪酬或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于确认前述事
项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送达增持公司股票书面通知(以下简称“增持通
知书”),增持通知书应包括增持股份数量、增持价格确定方式、增持期限、增
持目标及其他有关增持的内容。除存在交易限制外,自公司领取薪酬或持有公司
股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于增持通知书送达之日起 3 个月内以不高于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的价格增持公司的股份,其累计增持资金金额不超
过其上一年度在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但是,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10 个交
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中止实施
该次增持计划;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值或增持资金使用完毕,则可终止实施该次增持计划。

       (四)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须履行的法律程序

    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人实施稳定公司股价具体措施过程中增持或回购股份


                                    43
的行为以及增持或回购的股份处置行为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其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1、就稳定股价相关事项的履行,公司愿意接受有权主管机关的监督,并承
担法律责任。

    2、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控股股东违反上述稳定公司
股价的义务,公司将采用以下措施直至其按上述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1)冻结其在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所享有的全部利润分配;

    (2)冻结控股股东在公司领取的全部收入;

    (3)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
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同时控股股东每次发生违反稳定股价义务的情况时,其锁定期将在原有基础
上再延长六个月。

    3、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
上述稳定股价的义务,公司将冻结向其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分红(包括直接
或间接持股所取得的红利),直至其按上述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时为止。

    4、公司将及时对稳定股价的措施和实施方案进行公告,并将在定期报告中
披露公司、控股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履行情况,及
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当针对同一对象存在多项同一种类约
束措施时,应当采用高值对其进行约束。

    5、公司未来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应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应承诺要求。

    6、上市后,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了变更,则公司新聘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亦要履行上述义务,且须在公司正式聘任之前签署与本议案相关的
承诺函,否则不得聘任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4
三、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

    发行人承诺:

    1、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或本次发行
被有权机关认定为欺诈发行的,经有权部门认定之日起 20 个交易日内,本公司
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公司已发行但未上市,回购价格为发行
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公司已发行上市,回购价格以公司股票发行价格
和有关违法事实被确认之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均价的孰高者确
定(如公司股票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上述发行
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息、除权调整,新股数量亦相应进行除权调整),并根据法律、
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如在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股价出现持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的情形时,公司董事会
应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公告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回购预案
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区间、回购资金来源、回购对公司股价及
公司经营的影响等内容。公司应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 3 个月内以不高于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的价格回购公司的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 3%;但是,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10 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值,则公司可中止实施该次回购计划;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
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或公司已回购公司股份总数 3%的股份,
则可终止实施该次回购计划。

四、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发行人关于欺诈发行股份购回事项承诺如下: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
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

                                   45
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
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建栋和公司实际控制人钟伟芳关于欺诈发
行股份购回事项承诺如下: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
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
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
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将大幅增长,而募集基金投资项目产
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本次公开
发行后的一定期间内可能会被摊薄。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对填补回报提出措施如下:

    1、加大产品研发和市场拓展力度,持续增强公司竞争力

    公司将继续立足多手性药物平台、发酵半合成平台、非生物大分子平台以及
靶向高分子偶联平台等药物研发平台构建和商业化运营,一方面坚持对现有产品
进行研发与创新,持续提升产品品质和生产效率,另一方面加强对新产品的研发
力度,加进推动新产品的商业化进程。从而持续增强产品竞争力,拓展优质客户,
提高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

    2、提高日常运营效率,降低成本

    公司在各项内部管理方面,将继续提高包括生产经营、客户资源管理、人力
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等多方面综合管理水平,逐步完善流程,实现技术化、信息
化、精细化的管理,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科学降低运营成本。

    3、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46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公司拟通过多种
渠道积极筹措资金、调配资源,开展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和建设工作;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
募投项目早日达成并实现预期效益,从而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强未来几年的
股东回报,降低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4、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
督和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
存储、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
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5、保持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持续、科学、稳定的股东分红机制和监督机制,公司已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就利润分配政策事宜进行了详细规定,
并制定了《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从而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将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将严格自律并积极促使公司采取实际有效措施,对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将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7
    4、本人将积极促使由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修改的薪酬制度与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将积极促使公司未来拟制定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未来出台的相关规定,
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7、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积极采取措施,使上述承诺能够重新
得到履行并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
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道歉。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将严格执行 2019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博
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相关利润分
配政策,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制订
了约束措施,公司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
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公司的原因外,将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
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七、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8
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经有权部门认
定之日起 20 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公司
已发行但未上市,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公司已发行上
市,回购价格以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确认之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收盘价格均价的孰高者确定(如公司股票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
本等除息、除权行为,上述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息、除权调整,新股数量亦相
应进行除权调整),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
如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或者本次发行被有权机关认定为欺诈发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本公司将依法进行赔偿。

    如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
定报刊上就未履行上述回购、赔偿措施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依法进行
赔偿。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袁建栋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袁建栋、钟伟芳承诺:

    本人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经有权部门认
定之日起 20 个交易日内,本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如公司已发行
但未上市,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公司已发行上市,回
购价格以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确认之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收盘价格均价的孰高者确定(如公司股票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
除息、除权行为,上述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息、除权调整,新股数量亦相应进
行除权调整),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
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9
    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或者本次发行被有权机关认定为欺诈发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本人将依法进行赔偿。

    如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
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三)保荐人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承诺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承诺: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博瑞生物医药(苏州)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承诺:

    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承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博瑞生物医药(苏州)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联席
主承销商,承诺如下: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作为发行人律师承诺:

    因本所为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
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

    公证天业作为申报会计师和验资机构承诺:



                                  50
    因本所为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
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评估机构承诺:

    因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八、关于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发行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1)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
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律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
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③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
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
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51
   (1)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应提出新的承
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
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不得转让发行人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
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③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

   ④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
得收益的五个交易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⑤本人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
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
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
资者利益。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
履行已作出的各项承诺及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3、发行人股东博瑞创投、红杉智盛、先进制造、弘鹏投资、Giant Sun 未能
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如下:

   博瑞创投和先进制造承诺:

   (1)若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应提出新的
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
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52
    ②不得转让发行人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
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③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企业的部分;

    ④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
得收益的五个交易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⑤本企业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

    (2)如本企业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
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
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
资者利益。

    红杉智盛、弘鹏投资和 Giant Sun 承诺

    (1)若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应根据法律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
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及时采取补救及规范措施;

    ②向公司和投资者提出用新承诺替代原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
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变更方案
时,本企业将回避表决;

    ③本企业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53
    (2)若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自
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企业将及时披露
相关信息,并积极采取变更承诺、补充承诺等方式维护投资者的权益。

    4、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如下:

    (1)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
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
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
的具体原因;

    ②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
投资者的权益;

    ③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④本人违反本人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此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如下程序(不分先后顺序)
进行赔偿:

    本人若从发行人处领取工资、奖金和津贴等报酬的,则同意发行人停止向本
人发放工资、奖金和津贴等报酬,并将该部分报酬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
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则将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发行
人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
来的损失;

    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若在赔偿完毕前进行股份减持
的,则需将减持所获资金交由发行人董事会监管并专项用于履行承诺或用于赔偿,
直至本人承诺履行完毕或弥补完发行人、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54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
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
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
的具体原因;

    ②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
投资者的权益

九、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出具的相关承诺已经按《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管理办法(试行)》、《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信息披露违规、稳定股价措施及股份锁定等事项作出
了承诺,已就其未能履行相关承诺提出了进一步的补救措施和约束措施。发行人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所作出的承
诺合法、合理,未能履行相关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及时、有效。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就本次发行上市作出的相关承诺及未能履行相关承诺
时的约束措施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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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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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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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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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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