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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瑞医药: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0-08-18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作为博瑞生物医药(苏州)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医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
对博瑞医药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关联交易概述:为了更好地整合各方资源,实现公司在吸入制剂用原料药领
域的布局,博瑞医药与关联方博诺康源(北京)药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
诺康源”)签署投资协议,使用自有资金与关联方博诺康源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
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博瑞医药出资98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的比例为49%。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博诺康源关联交易未达到
3,000万元以上且未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公司与
不同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对外投资金额未达到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且未超过上
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
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
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征野回避表决,该事项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目前持有博诺康源14.2857%的股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王征野先生现担任博诺康源的董事,因此博诺康源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博诺康源(北京)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尹鲲
    注册资本:1,312.5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 6 月 3 日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 156 号院 6 号楼 A 区 301
    经营范围:医疗、保健、化工产品、药物、化学试剂、助剂、催化剂、香精
香料、加香制品、光纤制品、生物工程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医学研究和实验发展;专业承包;工程设计;提供家庭劳务服务;销售医
疗器械(限Ⅰ类)、卫生用品、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尹鲲持有博诺康源(北京)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42.0571%的股权,为其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最近一年财务状况: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2,636.22 万元,净
资产为 1,266.29 万元;2019 年度营业收入为 1,964.00 万元,净利润为 14.78 万元。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为 4,068.28 万元,净资产为 3,099.31 万元。(上
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董事王征野先生为博诺康源董事,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
时予以回避表决。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博诺康源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
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名称和类别
    公司名称:博泽格霖(山东)药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住所: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阴平镇化工产业园泰山路 8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

                                      2
可类化工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
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技术进出口;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
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
                             认缴       占公司注册资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期限
                           注册资本       本的比例
博诺康源(北京)药业科技                                          2020 年 12 月 20
                           1,020 万元       51%          货币
        有限公司                                                         日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                                          2020 年 12 月 20
                           980 万元         49%          货币
        有限公司                                                         日
          合计             2,000 万元       100%

    (以上信息以工商登记为准)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主体
    (1)博诺康源(北京)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2)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金额、支付方式及出资期限
    (1)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980 万元,
以货币资金出资,持有合资公司的 49%股权;
    (2)博诺康源(北京)药业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1,020 万元,
以货币资金出资,持有合资公司的 51%股权。
    (3)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双方实际缴纳出资时间不晚于 2020 年 12 月 20
日。
    3、股东会
    股东会审议的全部事项均需由持有合资公司三分之二及以上股份的股东审
议通过。
    4、董事会成员及决议
    (1)合资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 4 名,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博瑞医药有权提名 2 名董事,博诺康源有权提名 2 名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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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3)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
事三分之二及以上通过方可有效。
    5、监事
    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1 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6、高级管理人员
    (1)合资公司设总经理 1 名,总经理由董事会选举。
    (2)总经理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7、违约责任
    (1)本协议双方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任何
一方如不按约定缴纳出资或抽回出资,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另一方承担违约责
任。
    (2)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合资公司设立和经营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侵害合资
公司或另一方利益的,应向合资公司或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3)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条款约定,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
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追偿直接经济损失。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的合资公司以吸入制剂用原料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核心业务。
合资公司有利于博瑞医药在吸入制剂用原料药的战略布局。
    本次公司认缴金额及实缴金额相对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
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一)本次对外投资设立的合资公司后续开展业务尚需工商、安监、环保、
药监等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
    (二)合资公司成立后,在吸入制剂用原料药领域的业务发展存在一定的不
确定性,公司可能无法在预期时间内实现投资目的。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召开第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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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王征野先生就该事项回避
表决,参会的其他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方交
易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
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没有
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关联董事王征
野先生在审议该事项时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对外投资暨关
联交易。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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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
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邵航                   范信龙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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