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瑞医药: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021-02-09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核查意见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瑞医药”)监事
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四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指引》等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草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
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
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
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本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2 月 8 日,并同意以授予价格 33.00 元/股向符合
条件的 84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