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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瑞医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2-04-16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
求,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本委员会对 2021 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徐容先生、杜晓青
先生、黄仰青先生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其中徐容先生为会计专
业人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各委员均亲自出席
会议,详情如下:

    1、2021 年 3 月 22 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报告》《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2021 年 4 月 27 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1 年 8 月 24 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4、2021 年 10 月 25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公证
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相关资格,在对公司
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
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审
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2、向董事会建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1 年 3 月 22 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聘请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建议董事会续聘公证天
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已设立了合规部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根据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
度》,我们认真审阅并确认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同时督促公
司严格按照内部审计计划实施,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并
要求公司及时整改。报告期内,我们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认为
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准确的,会计记录真实、可信、完整,不存在重
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以
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要
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
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
设,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协调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管理层、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
外部审计机构沟通交流,督促外部审计机构勤勉尽责,保障了 2021 年度财务报
告的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审计委
员会的职责。2022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发挥委员会的专业职能,进一步完善和
改进工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更好的完成公司及董事会的各项
委托。

    特此报告。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