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瑞医药: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2023-02-08
证券代码:688166 证券简称:博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3-007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时间为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截至本激励计划第
一个归属期期满,本次完成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0 股。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0.00 万股,占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41,000 万股的 0.49%
(3)授予价格(调整后):32.796 元/股,即满足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
以每股 32.796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共计 84 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
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归属权益数量占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授予权益总量的
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第一个归属期 30%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第二个归属期 30%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第三个归属期 40%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任职期限及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自其授予之日起至各批次归属日,须满
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各年度对应归
属批次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低于 30%;或者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
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低于 70%;或者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
润增长率不低于 70%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第三个归属期 2023 低于 120%;或者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20%
注:净利润考核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计划及其他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
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内部绩效考核的相关制度及
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
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 四档,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
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评价结果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100% 5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
层面归属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 B 档及以上时,其当年实际
可获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即为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 年 1 月 21 日至 2021 年 1 月 30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2 月 2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1 年 2 月
9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意确定以 2021 年 2 月 8 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33.00 元/股,向 84 名激励对
象授予 2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
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
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授予价格(调整
授予日期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后)
2021 年 2 月 8 日 32.796 元/股 200.00 万股 84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3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联董事张丽、杭帆、黄仰青回避表决。董事会认为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
符合归属条件的 76 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5.98 万股。
(二)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
属期的归属时间为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24 个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2 月 8 日,因
此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2 年 2 月 8 日至 2023 年 2 月 7 日。
2、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合归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符合归属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的 84 名激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励对象中:8 名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自其授予之日起至各批次归
因个人原因离职,仍在职
属日,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的 76 名激励对象符合归
属任职期限要求。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2021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第一个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入 1,052,408,590.87 元,
2021
归属期 或者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 较 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
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34.00%,公司层面业绩
注:净利润考核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考核达标。
润并剔除本计划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
用作为计算依据。
(五)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内部绩效考核的
相关制度及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激励
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
对象共 76 名,其考核评
C、D 四档,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
价结果均为 B 及以上,
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考核评价结果 A B C D
100%。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100% 5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
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84 名,其中 8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其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因此,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共计 76 名激
励对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5.98 万股。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
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76 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 55.98 万股,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
的 76 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5.98 万股。
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由于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76 名激励对象放弃归属当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完成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0 股,本次上市流
通的股票数量为 0 股。公司对前述激励对象放弃归属的 55.98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予以作废处理。具体如下:
本次完成归 本次完成归属
已获授限制性股 属限制性股 数量占已获授
姓名 职务
票数量(股) 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的
(股) 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张丽 董事 50,000 0 0.00%
杭帆 董事 80,000 0 0.00%
黄仰青 董事 80,000 0 0.00%
王征野 副总经理 100,000 0 0.00%
李凯 副总经理 100,000 0 0.00%
邹元来 财务总监 50,000 0 0.00%
二、核心技术人员
郭明 重庆乾泰技术总监 50,000 0 0.00%
王兵峰 博瑞泰兴总经理 50,000 0 0.00%
刘省伟 重庆乾泰总经理 40,000 0 0.00%
王玉怀 分析研发总监 30,000 0 0.00%
三、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
1,236,000 0 0.00%
员
合计 1,866,000 0 0.00%
四、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
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
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
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
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
现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将
按照实际离职率摊销相关费用。关于第二个归属期、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将按照
预计离职率摊销相关费用。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上述
费用的摊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归属、作废及调整
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归属、作废及调整符合《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亦不违反《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归属、作废及调整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