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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纬德信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3-01-1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纬
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纬德信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科创板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
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
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36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94.34 万股,发行价格为 28.68 元/股,公司已
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83,773,400 股,其中 有限售 条件流通股 64,713,557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9,059,843 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2 年 1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的限售股股东数量
为 8 名,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
数量为 10,786,917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2.8763%,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1
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
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部分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根据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
公告书》,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所作承诺如下:

    (一)股东广州纬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
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公
司股份。

    3、自本承诺函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其他监管规定,
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时,本企业承诺届
时将按照相应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股东梁裕厚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

    (三)股东深圳市达晨创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广发信德科技
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珠海广发信德智能创新升级股权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广州创钰铭晨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德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远众合(珠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承诺



                                     2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10,786,917 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
比例为 12.8763%。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 月 30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占   本次上市流
 序                         持有限售股                                 剩余限售股
           股东名称                       公司股份总数     通数量
 号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股)
 1          梁裕厚            2,894,265       3.4549%      2,894,265             -
       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深圳市达晨创通股权     2,348,746       2.8037%      2,348,746             -
       投资企业(有限合
             伙)
       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珠海广发信
 3     德科技文化产业股权     1,433,692        1.7114%     1,433,692             -
       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
       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珠海广发信
 4     德智能创新升级股权     1,379,928       1.6472%      1,379,928             -
       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
       广州纬腾股权投资合
 5                            3,584,229       4.2785%        881,720     2,702,509
       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创钰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广州创钰铭
 6                              860,215       1.0268%        860,215             -
       晨股权投资基金企业
         (有限合伙)




                                          3
                                          持有限售股占   本次上市流
 序                         持有限售股                                 剩余限售股
           股东名称                       公司股份总数     通数量
 号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股)
       北京德道厚生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宁波梅
 7     山保税港区德笙股权       844,982        1.0087%       844,982             -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广远众合(珠海)投
 8                              143,369        0.1711%       143,369             -
       资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13,489,426       16.1023%    10,786,917     2,702,509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
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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