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东微:燕东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2-25
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公告编号:2023-003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以现场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爱清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
事 5 名,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燕东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相
关条款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变更及对《公司章程》中
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
条款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事项。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北京燕东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
议案》
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北京燕东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350,000 万元,有利于
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管理办法》的规定。综
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北京燕东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350,000 万元。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
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
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
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办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同意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