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荻微: 希荻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28
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2-029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希荻微”)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
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
周紫慧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紫慧女士主持,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
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的首次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确定的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4 月 26 日,并同
意以 27.32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4 名激励对象授予 224.22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
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
号 2022-03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
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