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3-001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4,001,000 股,限售期为自广东希荻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荻微”或“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 131,762,049 股,限 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 月 30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 下发《关于同意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 监许可〔2021〕3934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 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01 万股,并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40,001 万股,其中有限 售条件流通股 368,899,235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1,110,765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含战略配售股), 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其中,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为 4,001,000 股,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 131,762,049 股。本次上市流 通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17 名,限售股数量共计 135,763,049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 的 33.50%,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起上市流 通。 二、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 40,001 万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68,899,235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1,110,765 股。 (二)2022 年 3 月 17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第一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1)。希荻微 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为 38 人,行权股票数量为 1,480,270 股,自行权日起三年后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16 日。行权后,公司的股本总额由 400,010,000 股变更为 401,490,270 股。 (三)2022 年 7 月 12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第二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6)。希荻微 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为 38 人,行权股票数量为 3,044,935 股,自行权日起三年后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9 日。行权后,公司的股本总额由 401,490,270 股变更为 404,535,205 股。 (四)2022 年 9 月 28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第三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4)。希荻微 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三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为 18 人,行权股票数量为 771,809 股,自行权日起三年后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7 日。行权后,公司的股本总额由 404,535,205 股变更为 405,307,014 股。 除上述股本变化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因利润分配、公 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及《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一)公司持股比例 5%以上的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泓璟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企业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已作出申请发行上市之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证券监管机 构就公司发行上市申请作出审核决定期间(上述期间统称为‘锁定期’),承诺人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 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生产 经营和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减持计划,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二)公司持股比例 5%以上的股东重庆唯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企业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已作出申请发行上市之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证券监管机 构就公司发行上市申请作出审核决定期间(上述期间统称为‘锁定期’),承诺人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 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自上述第一项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 价、生产经营和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减持计划,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如符合减持条件,本企业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1)减持方式: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 方式等。 2)减持价格:如果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不包括本企业在发行人 A 股发行上市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 发行人 A 股股票)。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减持期限和信息披露:若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将按照届时有效的规 则提前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 6 个月,减持期限 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本企业持有 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三)公司自然人股东叶芳丽、王珏、楼肖斌、辜德雄、李宗昊、龙海军、 曾杰英、闵艳玲、李小虎、李伟华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自公司已作出申请发行上市之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证券监管机构就公司 发行上市申请作出审核决定期间,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 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四)公司机构股东佛山鹏信熙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青 杉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科宇盛达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航承贸易有限公司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 业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自公司已作出申请发行上市之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证券监管机构就 公司发行上市申请作出审核决定期间,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已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 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五)公司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民生证券-招商银行-民生证券希荻微战 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承诺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 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135,763,049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33.50% 1.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4,001,000 股,限售期为 12 个月。 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2.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 131,762,049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 月 30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剩余限 持有限售股数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 售股数 序号 股东名称 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量 (股) 重庆唯纯企业管 1 37,878,116 9.35% 37,878,116 0 理咨询有限公司 西藏青杉投资有 2 10,337,444 2.55% 10,337,444 0 限公司 广州航承贸易有 3 4,300,046 1.06% 4,300,046 0 限公司 深圳市科宇盛达 4 3,795,650 0.94% 3,795,650 0 科技有限公司 佛山鹏信熙源股 5 2,760,999 0.68% 2,760,999 0 权投资合伙企业 剩余限 持有限售股数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 售股数 序号 股东名称 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量 (股) (有限合伙) 6 楼肖斌 6,590,511 1.63% 6,590,511 0 7 王珏 6,191,618 1.53% 6,191,618 0 8 辜德雄 4,098,783 1.01% 4,098,783 0 9 叶芳丽 4,349,742 1.07% 4,349,742 0 10 曾杰英 1,447,094 0.36% 1,447,094 0 11 李小虎 579,168 0.14% 579,168 0 12 李宗昊 1,656,599 0.41% 1,656,599 0 13 李伟华 1,656,599 0.41% 1,656,599 0 14 龙海军 1,525,280 0.38% 1,525,280 0 15 闵艳玲 1,159,619 0.29% 1,159,619 0 宁波梅山保税港 区泓璟股权投资 16 43,434,781 10.72% 43,434,781 0 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民生证券-招商 银行-民生证券 17 希荻微战略配售 4,001,000 0.99% 4,001,000 0 1 号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 合计 135,763,049 33.50% 135,763,049 0 注: 1.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 2 位小数。 2. 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序号 限售股类型 限售期(月) (股) 1 首发限售股 131,762,049 12 2 战略配售股 4,001,000 12 合计 135,763,049 -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