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荻微:希荻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20
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3-020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线上会议的方式召
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紫慧女士
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和《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紫慧女士主持,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
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 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广东希荻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监督职责,
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财务状况和生产经
营情况,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公司监事会针对 2022 年度工作
内容,形成了《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相关决策程序
规范、合法、有效,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
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
告编号:2023-021)。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公
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面、客观、公
允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
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全
体监事保证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
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
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同
意公司 2022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利
润分配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利
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
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监事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
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丰富的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在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
尽职,能够客观、独立、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同意公司续聘普华永道
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
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
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
保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或等
额 8 亿元人民币的美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子公司融资提供
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或等额 6 亿元人民币的美元的担保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
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
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