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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凌信息: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18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珠海
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则的规定,我们作为珠海高凌信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的相关会议文
件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
见
     经审阅和了解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任职资质、
专业经验等情况,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上
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
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本次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冯志峰先生、陈玉平先生、胡云林
先生、刘广红先生、孙统帅先生、杨坤霖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和了解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任职资质、专
业经验等情况,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担任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定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
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本次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李红滨先生、夏建波先生、梁枫先
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红滨、夏建波、梁枫
                                                2022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