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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凌信息: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2-08-23  

                        证券代码:688175           证券简称:高凌信息           公告编号:2022-046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8月5日,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2
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
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2 年 2 月
6 日至 2022 年 8 月 5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2 年 2 月 6 日至 2022 年 8 月 5 日)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
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1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内,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
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及公司相关内部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
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
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
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
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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