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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凌信息: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9-15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凌信息”、“公司”)持续督导
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高凌信息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股督导跟踪
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
  1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 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
         工作计划                             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保荐机构已与高凌信息签订《保荐协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   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2
         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
         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3                                             期回访等方式,了解高凌信息经营情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况,对高凌信息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高凌信息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于披露前
  4                                             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
                                                法违规情况
         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自发现
         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
                                                高凌信息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
  5      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
                                                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
         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
         等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高凌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信息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6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
                                              保荐机构督促高凌信息依照相关规定
       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
 7                                            建立健全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
       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
                                              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
                                              保荐机构对高凌信息的内控制度的设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
                                              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高凌信
       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
 8                                            息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
       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
                                              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
       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
                                              运行
       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
       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 保荐机构督促高凌信息建立健全信息
 9     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 披露制度并严格执行,审阅信息披露
       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
       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
       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
       更正或补充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保荐机构对高凌信息的信息披露文件
       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
 10                                           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向上海证券交
       前审阅的,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易所报告的情况
       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
       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
       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
       正或补充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
                                            高凌信息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11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
       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
                                            事项
       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   高凌信息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2
       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   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
         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
         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
                                                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应向上海证
  13     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
                                                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
         予披露或澄清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
         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
         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
         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
  14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 高凌信息未发生前述情况
         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
         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
         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
         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
  15     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
                                                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质量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知道或
         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专项现场
         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
                                                  高凌信息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
  16     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情形
         (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
         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
         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
         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2 年度上半年,公司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出董事会事
先审议额度的情形,但采用的是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方
式,且募集资金未转出募集资金专户,现金管理产品符合相关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没有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进
度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安排,不存在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已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及追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
权额度的议案》;同时,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因此,公司已补
充履行了必要的法律审批程序。保荐机构也对公司本次追认及增加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出具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高凌信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追认及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将督促公司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履行相应的
信息披露程序;并将督促公司按照决策文件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保障公司全
体股东利益。

    除上述情况外,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公司存在问题或需整改的情形。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新产品开发的风险

    公司所处军用通信、网络与信息安全,以及环保物联网应用行业均属于技术
密集型行业,技术更新及下游市场需求变化较快。因此,公司应紧跟行业技术趋
势,持续进行技术创新,及时开发符合客户需求的新产品。

    现阶段,公司军用电信网通信设备业务围绕电信网发展趋势持续研发并丰富
相关产品系列;网络内容安全产品业务主要围绕移动互联网有害信息防范领域,
强化公司在专用接入设备方面的产品能力;网络空间内生安全业务则持续推进拟
态防御技术的产业化应用。

    若公司未能准确把握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新开发的产品不能满足客户需求、
重大研发项目未能如期取得突破或未能成功、新产品或配套产品系统未能获得中
标或入选或未能通过鉴定、又或新产品带来的效益不能消化投入的研发费用,持
续的高研发投入则会削弱公司盈利能力。

    2、人才流失的风险

    作为研发型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对技术人员的依赖程度较高,技术人员尤其
是核心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与研发能力是公司保持技术优势、研发优势和提升核
心竞争力的关键。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技术团队稳定,不断吸引优秀的技术人
员加入,并对关键技术人员实施股权激励。

    未来如果公司的薪酬、奖金等激励措施缺乏竞争力、或者受到其他因素的影
响,导致公司技术人员流失,或者无法继续吸引高素质的技术人才,将对公司技
术水平的提升和新产品的研发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和盈利能力。

    3、技术失密的风险

    核心技术是公司产品立足市场的关键,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基石。同时,公
司是保密单位,非常重视技术保密,建立了严格的保密管理工作制度和保密管理
体系。若公司核心技术失密,可能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以及业务开拓造成不利
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二)经营风险

    1、主要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国防单位、政府单位和军工企业,其中军用电
信网通信设备业务具有终端用户集中度高的特征。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
向前五大客户(合并口径)的销售收入为 18,397.12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80.88%,占比较高,如果受国防预算、行业政策及其他国内外社会经济环境因素
影响,公司主要客户短时间内需求下降,将有可能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2、经营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呈现出一定的季节性特征,下半年实现的营业收入普遍高
于上半年,第四季度实现收入占比相对较高。基于客户需求及公司收入确认季节
性波动的影响,公司产品和服务收入主要集中于各年下半年度,期间费用等经营
投入则于全年均匀发生,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尤其是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呈现各季度及上下半年不均衡的特点。鉴于公司经营季节性波动的特
征,公司特提醒投资者不宜以季度或中期财务数据简单推算公司全年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

    3、行业准入资质延续的风险

    公司拥有开展网络内容安全业务和军用电信网通信业务所需的相关行业准
入资质。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后,公司已将开展网络内容安全业务的相关资质剥
离至下属子公司。目前全资子公司信大网御已按照资质剥离程序向国家保密局申
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相关资质,目前该项资质审核已在 8 月份通过了现场审查。
同时,以上行业准入资质每过一定年限均需进行重新认证。如果未来公司因故不
能取得这些资质,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存货跌价损失的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 14,595.67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7.77%。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继续扩大,公司存货余额仍可能保持较高的水平,对公司的
流动资金亦可能产生一定的压力。也存在因市场环境、技术和客户需求变化或竞
争加剧导致存货积压,或者在建项目因管理不善、质量问题等因素导致未能顺利
验收,而引起的存货跌价风险。

    2、受重大合同执行进展导致收入可能出现大幅波动的风险

    公司军用电信网通信设备业务和网络内容安全业务受重大合同执行进展影
响较大,若因突发因素导致公司不能与客户签署合同,亦或合同执行进度滞后或
延迟,将对公司收入造成不利影响,或造成公司收入出现大幅波动的风险。

    3、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毛利率水平受行业发展状况、收入结构、原材料价格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同时,公司业务包括军用电信网通信设备、网络内容安全、网络空间内生安全和
环保物联网应用四大业务板块,各板块产品和客户不尽相同,因而导致各项目毛
利率存在一定的差异。上述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公司毛利率存在一定幅度的波动风
险。

    4、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 21,446.57 万元,应收账款金额较大。
占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11.42%,公司应收账款客户主要以国防单位、政府单
位、科研院所以及军工企业为主。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政府
单位的货款,其中 1 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 6,633.49 万元。若因项目纠纷、双方中
止合同或存在其他不可预知的突发事件,或受财政预算、资金情况、地方政府债
务水平等的影响,而致客户重大延迟支付或者停止支付项目进度款,应收款项可
能发生损失,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行业风险

    1、军用电信网通信设备业务未来业绩波动的风险

    军用装备采购受到国家政策、采购周期和军队预算制约,如果未来军队相关
政策变化和预算下调,程控交换系统设备的收入将出现波动甚至下滑的风险。

    2、网络空间内生安全业务处于起步阶段但公司投入较大的风险

    公司所从事的网络空间内生安全系以拟态防御技术为基础。不同于“查漏堵
门、杀毒灭马”等传统的网络防护技术,拟态防御技术系新兴的主动防御技术,
相关市场的培育和成熟需要较长的时间。若公司以拟态防御技术为基础的网络空
间内生安全业务未能被网络与信息安全行业所周知并接受,相关产品未能获得用
户认可并取得销售,将对公司内生安全相关募投项目的实施和未来盈利能力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

    (五)宏观环境风险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已经对中国经济和世界经济带来了较大影响,不少行业
的企业出现暂时性的困难。若未来疫情反复或加剧,将影响公司后续项目实施和
交付进度,拉长项目周期,对公司的收入确认和回款进度造成一定影响。未来公
司将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密切跟踪与分析疫情发展情况以及国内外宏观经
济环境变化,根据相关情况变化适时调整经营方针,积极应对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 年度上半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2 年度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主要会计数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万元)                  22,745.53        19,781.71                14.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92.87         3,777.70                -2.25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720.83         3,009.57               -42.82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229.92         3,431.89              -368.95
 (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2/6/30        2021/6/30       增减变动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78,972.62        68,587.16              160.94
 (万元)

 总资产(万元)                   195,043.23        91,770.19               112.53

        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增减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5             0.54               -1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5             0.54               -16.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21             0.43               -51.16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95             6.36   减少 3.41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1.37             5.07   减少 3.70 个百分点
 均净资产收益(%)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6.01            17.42   减少 1.41 个百分点
 (%)

    1、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降低
42.82%,主要系本期某重大合同因客户需求改变导致增加成本所致,导致收入增
加,但毛利降低;应收账款回款稍缓,计提坏账准备增加及本期费用增加共同所
致。

    2、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降低 368.95%,主要系上
年同期收到大额预收款及本期应收账款回款稍缓所致。

    3、报告期内,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同比降低 16.67%,主要系公司
发行股份所致。
    4、报告期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降低 51.16%,主要
系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减少及发行股份共同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是从事军用电信网通信设备、环保物联网应用产品以及网络与信息安全
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并能为用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立
足于巩固国防通信安全和助力社会公共安全,致力于为国防和政企用户打造安全
可信的信息网络并深度挖掘数据应用。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形成了技术与研发优
势、业务资质优势、市场先发优势、全面的产品布局能力、客户业务关系紧密、
管理优势等核心竞争力。2022 年度上半年,公司持续保持原有竞争优势,公司核
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22 年上半年研发投入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                          3,642.62         3,446.18            5.70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不适用

 研发投入合计                            3,642.62         3,446.18            5.70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16.01            17.42            -1.41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不适用

  (二)研发进展

    2022 年度上半年,公司及子公司新增专利 24 项,其中发明专利 16 项,新
增软件著作权 12 项,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已获授权专利
122 项,其中发明专利 82 项,拥有软件著作权 282 项;同时公司申报的国家级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已完成公示。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含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置
换资金)4,243.74 万元,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107,079.25 万元,其中用于现金管理金额为 98,770.00 万元。

    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列式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11,027.35

 减: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4,243.74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295.63

 减:用于现金管理金额                                              98,770.00

 募集资金专户期末银行余额                                           8,309.25

    2022 年度上半年,公司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出董事会事
先审议额度的情形,公司已补充履行了必要的法律审批程序,具体情况详见“二、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受公司控制人员规模政策、研
发和测试环境建设未及时开展两方面的影响,2022 年上半年通信网络信息安全
与大数据运营产品升级建设项目的投入进度未达计划,公司已在 2022 年半年度
报告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披露。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 2022 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
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
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高凌信息控股股东为珠海市高凌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凌投资”),
实际控制人为胡云林。2022 年度上半年,高凌信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
变化。

       截至 2022 年 6 月底,高凌信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2022 年度上半
  序                                   持有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变动
            姓名       任职情况                                                 年的质押、冻
  号                                   方式       (股)     情况(股)
                                                                                结及减持情况

  1     高凌投资       控股股东        直接    40,230,000        230,000              无

                     实际控制人、      间接    41,830,000        230,000              无
  2        胡云林
                         董事

                     董事长、总经      间接      950,000            -                 无
  3        冯志峰
                         理

                     副董事长、董      间接      600,000            -                 无
  4        陈玉平
                       事会秘书

  5        胡文捷    董事(离任)      间接      900,000            -                 无

                     董事、副总经      间接      800,000            -                 无
  6        刘广红
                         理

  7        叶祥航    董事(离任)      间接        400              -                 无

  8        李红滨      独立董事        间接         -               -                 无

  9        夏建波      独立董事        间接         -               -                 无

  10        梁枫       独立董事        间接         -               -                 无

  11       刘友辉         监事         间接      220,000            -                 无

  12        沈毅     监事(离任)      间接         -               -                 无

  13        张颖     监事(离任)      间接      250,000            -                 无

  14       孙统帅      副总经理        间接      900,000            -                 无

  15       姜晓会      财务总监        间接      100,000            -                 无

注 1:上述为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股份的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届满。2022 年 7 月 4 日,公司召
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并与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因此,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
生变更。

注 2:2022 年度上半年,控股股东高凌投资增持公司股份 230,000 股,实际控制人、董事胡云林先生通过高
凌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增加 230,000 股。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
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章洁                  漆传金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