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0 年度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 认真的核查,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持 续到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