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丁: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0-11-10
公司代码:688179 公司简称:阿拉丁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中国上海
2020 年 11 月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目录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6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8
议案一:审议《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登记的议案》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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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以及《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
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
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
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
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如有)、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
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
决。
三、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
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
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
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每次发言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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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上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的发言,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
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
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股东大会的议
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
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
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与
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
东的住宿等事项,出席会议者的全部费用自理,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04)。
十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别提醒: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
2、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当天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
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
3、公司将按疫情防控要求进行体温测量和查验,出席会议的全部人员需出示
当日更新的上海随申码及当日更新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14 天内未到过国内中、
高风险地区),经查验并测温正常且身体无异常症状者方可参加现场会议,请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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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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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 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11 月 16 日 14 点 00 分
2.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 2020 年 11 月 16 日 ) 的 交 易 时 间 段 , 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4. 会议召集人: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徐久振
二、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
的表决权数量;
(三)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 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议案一、审议《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登记的议案》;
(六) 与会股东发言及提问;
(七) 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 统计表决结果;
(九) 主持人宣布会议现场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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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 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 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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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审议《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议案内容如下:
一、注册资本等变更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16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
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23.34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9.43 元。公司股
票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7,570 万元增加至 10,093.34 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
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草案)》相关条款进
行修订,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7 日
日经中 国证 券监督 管 理
经中国 证券 监督管 理 委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证监会”)注册,首次向
社会公 众发 行人民 币 普 监会”)注册,首次向社
通股【】股,于【】年【】 会公众 发行 人民币 普 通
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股 2,523.34 万股,于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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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科创板上市。 年 10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第六条 公司的 注册 资本为 人 民 公司的 注册 资本为 人 民
币【】元。
币 100,933,400 元。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范围为:化学试剂、生物 范围为:化学试剂、生物
试剂、生物工程产品领域 试剂、生物工程产品领域
内的技 术开 发、技 术 咨 内的技 术开 发、技 术 咨
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仪器仪表、玻璃制品、化 仪器仪表、玻璃制品的销
学试剂(含药物中间体、 售,化学试剂(含药物中
添加剂、生物试剂、电子 间体、添加剂、生物试剂、
化学品)的分装和批发、 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
零售(除危险化学品、监 产、分装和批发、零售(除
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 危险化 学品 、监控 化 学
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 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
品),批发危险化学品(许 物品、易制毒化学品),
可 范 围 详 见 许 可 证 附 用 于传 染病防 治的消毒
页),从事货物进出口及 产品生产、销售,批发危
技术进出口业务,医疗器 险化学品(许可范围详见
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 许可证附页),从事货物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进出口 及技 术进出 口 业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务,医疗器械经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 批准 后方可 开 展
经营活动】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股, 公 司 的 股 份 总 数 为
100,933,400 股,全部为
全部为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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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股。
第六十二条 个人股 东亲 自出席 会 议 个人股 东亲 自出席 会 议
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或其他 能够 表明其 身 份 或其他 能够 表明其 身 份
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 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
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 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
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 席会议的,受托代理人应
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 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托书。 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 东应 由法定 代 表 法人股 东应 由法定 代 表
人或者 法定 代表人 委 托 人或者 法定 代表人 委 托
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
示本人身份证件、能证明 示本人身份证件、能证明
其具有 法定 代表人 资 格 其具有 法定 代表人 资 格
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 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 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
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 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
东单位 的法 定代表 人 依 东单位 的法 定代表 人 依
法出具 的书 面授权 委 托 法出具 的书 面授权 委 托
书。 书。
第一百零七条 公司董 事会 成员中 独 立 公司董 事会 成员中 独 立
董事的比例不得低于 1/3。 董事的比例不得低于 1/3,
其 中至 少包括 一名会计
专业人士。
第一百三十条 董事会 召开 临时董 事 会 董 事会 召开临 时董事会
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前 会 议的 通知方 式为:电
5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 话、邮寄、电子邮件、传
董事和监事。经公司全体 真 或专 人送达 等方式通
董事一致同意,可以缩短 知全体董事及监事;通知
或者豁 免前 述召开 董 事 时限为:提前 3 日通知。
会临时会议的通知时限。 经公司 全体 董事一 致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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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可以缩短或者豁免前
述召开 董事 会临时 会 议
的通知时限。
第一百三十五条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
投票表决 投票表决或举手表决。
第一百六十条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
一次会议,于会议召开 10 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
日以前 书面 通知全 体 监 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召
事。 开 监事 会定期 会议和临
时会议,应当分别提前 10
监事可 以提 议召开 临 时
日和 3 日以专人送递、邮
监事会会议。召开临时监
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
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
式通知全体监事。
开 5 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
监事。 经公司全体监事一
致同意,可以缩短或者豁
经公司全体监事一
免上述 召开 监事会 临 时
致同意,可以缩短或者豁
会议的通知时限。情况紧
免上述 召开 监事会 临 时
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
会议的通知时限。情况紧
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
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
过电话 或者 其他口 头 方
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
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
过电话 或者 其他口 头 方
人应当 在会 议上作 出 说
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
明。
人应当 在会 议上作 出 说
明。 监事会 决议 应当经 半 数
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 决议 应当经 半 数
以上监事通过。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召 开 股 东大会 的 会 公司召 开 股 东大会 的 会
议通知,以邮件、电子邮 议通知,以公告、邮件、
件、传 真等 书面方 式 进 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方
行。 式进行。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召 开 董 事会 的 会 议 公司召 开 董 事会 的 会 议
通知,以邮件、电子邮件、 通知,以邮件、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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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等书面方式进行。 传真等书面 方式 以 及 电
话通知方式进行。
第二百一十三条 本章程 经全 体 股东 大 会 本章程自 股 东大 会 审议
审议通过后,自公司首次 通过之日起施行。
公开发 行股 票 并在 上 海
证券交 易所 科创板 上 市
之日起施行。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2020 年 10 月修订)。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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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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