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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阿拉丁: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4-20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 幢 10000 室)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拉丁”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负责阿拉丁上市后的持续督导
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   督导工作制度,已根据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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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
                                                      计划。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订持续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督导协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
 2     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
                                                      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
       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务。
                                                      2020 年度,保荐机构通过日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 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
 3
       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公司开展
                                                      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
       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 2020 年度,公司未发生需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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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 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 2020 年度,公司及相关当事
 5     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 人未出现需报告的违法违规、
       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 违背承诺等事项。
       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保荐机构持续督促、指导公司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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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 员,2020 年度公司及其董事、
       各项承诺。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遵守


                                      1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切实
                                                    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治理制
                                                    度建立与执行情况,公司《章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符
7    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合相关法规要求,2020 年度
     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公司有效执行了相关治理制
                                                    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内控制
     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   度建立与执行情况,公司内控
8    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2020
     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   年度公司有效执行了相关内
     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控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公司已建立并有效执行相关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   制度,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
9
     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   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
     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
     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
                                                    保荐机构按要求进行审阅,不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
10                                                  存在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告的事项。
     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
     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020 年度,公司或其控股股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   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
11   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   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
     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
     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
                                                    况。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
                                                    2020 年度,公司及控股股东、
     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12                                                  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
     未履行承诺事项的,保荐人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承诺的情况。
     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
     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
     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   2020 年度,公司未出现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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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人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   事项。
     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
     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
     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   2020 年度,公司及相关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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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   未出现该等事项。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
     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


                                    2
        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
        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
        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
        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
        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
        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       2020 年度,公司未出现该等
 15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       需要现场检查的事项。
        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
        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
        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
        查的其他事项。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应当知
        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
        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前述
 16     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
                                                           情形。
        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
        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
        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相
 17     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等。
                                                           关协议的约定,进行募集资金
                                                           的存放及使用。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0 年度,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研发失败或研发不足的风险

      科研试剂产品的研究开发需要长期的工艺技术积累,研发流程包括立项、评
审、配方设计、工艺路线开发、分析方法开发、研发小试、工艺路线优化等多个
环节,任何一个环节都关系到研发成败。若公司新产品研发失败可能导致公司新
增试剂品种速度低于预期,进而导致公司销售收入增长缓慢或销售规模下降。如
果未来公司的研发投入不足,研发能力无法适应科研试剂行业的发展趋势,或无
法持续保持研发创新能力,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


                                         3
    2、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公司的核心技术包括专利技术及未申请专利的专有技术,主要为科研试剂的
配方技术、分离纯化工艺技术、高效合成工艺技术、标准物质研制技术、修饰改
性技术、分析技术、分装工艺技术及包装工艺技术等。一方面,目前公司正在申
请且已获得受理的发明专利共 17 项,若上述专利申请失败,则公司可能面临无
法通过专利形式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风险;另一方面,公司的核心技术主要由核
心技术人员及主要研发骨干掌握,未申请专利的专有技术存在技术泄密的风险。

    3、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的核心技术主要由少数核心技术人员及主要研发骨干掌握,能否持续培
养并留住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能否保持竞争优势的重中之重。若公司不能为核心
技术人员提供良好的激励机制、科研环境、发展空间则可能导致核心技术人员流
失,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

    4、人才团队建设不足的风险

    科研试剂产品种类丰富,产品配方、制备工艺及分析方法复杂且需要紧跟科
技发展前沿动态,优秀的研发人员需要跨学科了解或掌握药物化学、有机化学、
分析化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遗传学、免疫学及材料科学等相关知识,同
时需要较长时间的技术沉淀方可参与配方、制备工艺及分析方法的研发。公司存
在人才团队建设无法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国内科研试剂市场 90%的份额由外资企业占有,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较
低,市场竞争激烈的风险

    目前,外资企业控制着国内科研试剂市场 90%以上的市场份额,跨国巨头企
业一般通过对外并购的方式降低竞争,而国内科研试剂市场主体以经销商和贸易
商为主,大都倾向于通过代理外资品牌以价格竞争的方式快速做大市场。目前,
公司在国内科研试剂及实验耗材市场的市场占有率较低。品牌代理的盛行及价格
竞争的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科研试剂的国产化、降低了行业门槛、加剧了企业
竞争,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4
    2、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华东区域的风险

    目前,公司华东地区主营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高,销售区域较
为集中,如果华东地区客户对于公司产品需求量下降或者公司在华东地区的市场
份额下降,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3、业务模式风险

    定制采购是公司试剂原料的重要采购方式之一。由于需要定制采购的试剂原
料种类繁多,因此为公司提供定制服务的厂商数量较多且分散在各细分领域,专
业程度要求较高,公司存在因无法找到合格定制厂商或定制的试剂原料无法达到
公司质量要求而延误生产的风险;此外,若定制厂商产能不足,将导致公司生产
能力受到影响。

    4、信息系统及网络安全的风险

    公司主要依托于自身电子商务平台(www.aladdin-e.com)实现线上销售。客
户自主下单时,从产品挑选、下单订购到结算付款可全部在线上操作完成,目前
公司各 IT 系统数据完全打通,客户在公司电商平台上下单后,相关信息流依次
经过 CRM 系统—ERP 系统—WMS 系统—智能物流管理系统,涵盖线上下单、
在线支付、信息提醒、仓储配货、标签打印、智能发货、售后服务等全过程。若
公司 IT 系统升级维护不及时或当出现网络恶意攻击而无法及时解决时将导致公
司电商平台或 IT 系统出现漏洞,直接影响用户体验甚至导致公司业务无法正常
开展。

    5、品牌维护风险

    长期以来,公司致力于打造“阿拉丁”品牌科研试剂和“芯硅谷”品牌实验
耗材。用户体验对于科研试剂电子商务企业至关重要,这与包括商品选购、下单
支付、物流配送、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等在内的电子商务业务链各个环节密不可
分,如果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无法持续更新升级为客户提供便利的购物体验,推出
的产品质量不能满足科研工作者研发要求,产品种类不能满足下游研发机构快速
变化的需求,或者无法及时准确地完成货物配送,将会影响用户体验,进而面临
品牌认可度及客户忠诚度下降的风险。

    (三)行业风险

                                     5
    如果全社会科研经费投入增速放缓,将会影响终端客户对试剂耗材的需求。

    (四)其他重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1831000781 号),享受按照 15%的税率进行企业所得税缴纳的税收优惠政
策。随着证书 2020 年底到期,公司已开展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复审,如果未
来国家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政策发生变化或重新认定未获通过,公司将
不能继续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 15%税率计缴的税收优惠,则会提高公司的税赋水
平,进而对公司净利润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0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元
                                                       本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会计数据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增减(%)
营业收入             234,220,217.66   209,603,356.38            11.74   166,290,303.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74,432,146.09    63,690,975.31            16.86    53,415,383.81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69,907,063.84    63,883,150.68             9.43    51,718,515.92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81,391,819.43    56,190,249.34            44.85    39,235,143.12
金流量净额
                                                       本期末比上年同
  主要会计数据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816,700,677.15   346,181,016.59           135.92   322,715,028.00
东的净资产
总资产               863,547,635.75   390,588,213.45           121.09   364,342,078.52
                                                       本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财务指标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
                               0.93             0.84            10.71             0.71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93             0.84            10.71             0.71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87             0.84             3.57             0.68
(元/股)


                                          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减少1.97个百分
                        17.11%         19.08%                    17.28%
益率(%)                                                   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减少3.07个百分
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16.07%         19.14%                    16.74%
                                                            点
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减少0.80个百分
                         6.70%         7.50%                      7.58%
入的比例(%)                                               点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总资产同比增长 121.09%,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净额 434,430,143.22 元,导致货币资金增加。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同比增长 135.92%,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形成的股本、资本公积以及本期营业利润增长导致的未
分配利润增加。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

    公司是集研发、生产及销售为一体的科研试剂制造商,业务涵盖高端化学、
生命科学、分析色谱及材料科学四大领域,同时配套少量实验耗材。公司自主打
造“阿拉丁”品牌科研试剂和“芯硅谷”品牌实验耗材,主要依托自身电子商务
平台(www.aladdin-e.com)实现线上销售。公司长期根植于科研试剂领域,满足
用户的多样化需求,科研试剂产品广泛应用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生物医药、
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航空航天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企
业的研发机构,使用者多为科学家和一线研发工程师,赢得了众多知名客户的信
赖。公司部分产品达到了国际同等技术水平并实现了部分进口替代,逐步打破了
外企绝对垄断的态势。

    2020 年度,公司继续深耕科研试剂领域的研发,丰富产品种类,继续保持
原有竞争优势。此外,公司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提升了
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丰富了公司融资渠道和手段,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
构。

    综上所述,2020 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究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7
    2020 年度,公司投入研发费用 15,682,906.29 元,较上年度下降 0.24%;研
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6.70%,较上年度下降了 0.8 个百分点。

    (二)研发进展

    2020 年度,公司新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共 7 项,其中国内发明专
利 4 项,实用新型专利 3 项;获得国内发明授权专利 1 件、实用新型授权专利 2
件。公司科研试剂研发项目正常开展,稳步推进。

    2020 年度,公司科研领域关于进口替代材料的高端试剂关键工艺研究与产
业化项目被上海市奉贤区经济委员会认定为区级工业强基专项。同时,公司获得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品牌经济发展)专项支
持。此外,公司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的认定,成功入选“国家级专精
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16 号)号文核准,并经上
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2,523.34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9.43 元。截至 2020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共募集资金 490,284,962.00 元,扣除承
销费和保荐费 39,222,796.96 元(含税)后到账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451,062,165.04
元;

    截至 2020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共募集资金 490,284,962.00 元,扣除发行费
用人民币 55,854,818.78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 434,430,143.22 元。

    截至 2020 年 10 月 20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627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
认。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8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490,284,962.00
  减:承销费及保荐费                                                                 39,222,796.96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到位金额                                                          451,062,165.04
  减:支付其他发行费用                                                               12,362,200.00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已支付发行费用余额                                                438,699,965.04
  减: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减:本年度募集资金到位后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4,296,486.13
  加:累计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减手续费)                                                473,087.56
  减:用于现金管理的期末余额                                                        270,000,000.00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期末余额                                                          154,876,566.47

     注:公司募集资金到账当天扣除的承销保荐费所涉增值税进项税额及后续由募集资金专
户 支 付 的 其 他 发 行 费 用 所 涉 增 值 税 进 项 税 额 共 计 2,877,452.65 元 ( 其 中 2020 年 度
2,699,150.77 元),该笔款项应由公司基本账户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于 2021 年 1
月使用基本账户支付发行费用所涉印花税 108,634.69 元,该笔款项应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回基
本户。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完成上述款项的划转。

     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
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
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
持股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徐久振和招立萍,二人为夫妻关系。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徐久振和招立萍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44.9723%的股份。


                                                9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直接持股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直接持有公司股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比例(%)
         徐久振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27.7411
         招立萍                           副总经理                               14.8613
         赵新安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0.6242
                                合计                                             43.2265

    2、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关联关系           间接持股比例(%)
                  董事长、总经理、
 徐久振                                   持有仕创供应链 90%股权                  1.3322
                    核心技术人员
                                          持有仕创供应链 10%股权                  0.1480
 招立萍               副总经理
                                          持有晶真文化 22.9220%份额               0.8898
                  董事、副总经理、
 赵新安                                   持有晶真文化 12.1727%份额               0.4725
                      董事会秘书
                  董事、副总经理、
 顾玮彧                                   持有晶真文化 9.6413%份额                0.3743
                      财务总监
  王坤                  董事              持有晶真文化 2.5105%份额                0.0975
 沈鸿浩                 董事              持有晶真文化 0.5105%份额                0.0198
 薛大威                 董事              持有璞琢成金 1 号 2.16%份额             0.0034
  凌青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持有晶真文化 7.6046%份额                0.2952
                    监事会主席、
  姜苏                                    持有晶真文化 4.5523%份额                0.1767
                    核心技术人员
  马亭                  监事              持有晶真文化 4.0523%份额                0.1573
  赵悦                  监事              持有晶真文化 2.0209%份额                0.0784
  海龙              核心技术人员          持有晶真文化 0.5000%份额                0.0194
                                   合计                                           4.0644
     注:仕创供应链全称为上海仕创供应链有限公司;晶真文化全称为上海晶真文化艺术发
展中心(有限合伙);璞琢成金 1 号全称为上海璞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璞琢成金新三板 1
号。



                                              10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
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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