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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阿拉丁: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04-20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 幢 10000 室)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上海阿
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拉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的要求,对阿拉丁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16 号),上海阿拉丁生化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23.34 万股,每
股发行价格 19.43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028.50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人民币 5,585.48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443.02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大
华验字[2020]000627 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
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
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

                                   1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
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高纯度科研试剂研发中心           14,765.31         14,765.31
   2           云电商平台及营销服务中心建设        10,577.93         10,577.93
   3                   补充营运资金                18,000.00         18,000.00
                      合计                         43,343.24         43,343.24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公司 2019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和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
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
下:

                                                                     单元: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已预先投入金额
  1      高纯度科研试剂研发中心                                    7,123,259.29
  2      云电商平台及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2,763,928.02
                       合 计                                       9,887,187.31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
9,887,187.31 元,拟置换 9,887,187.31 元。

       (二)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2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期已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发行费用项目               发行费用金额           已预先投入金额
  1      审计及验资费用                          7,066,037.73            2,196,037.73
  2      律师费用                                5,990,566.04              188,679.25
  3      承销及保荐费用                         37,002,638.64                       -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4                                              4,880,000.00              980,000.00
         用
  5      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                   915,576.37               523,922.39
               合 计                            55,854,818.78            3,888,639.37


      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以 自 有 资 金 预 先 支 付 发 行 费 用 总 额
3,888,639.37 元,拟置换 3,888,639.37 元。

      综上,公司合计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3,775,826.68 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就上述事项出具《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3558 号)。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3,775,826.68 元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一)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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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事项,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
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
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事项,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
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人民币 13,775,826.68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
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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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
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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