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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阿拉丁: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04-20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 幢 10000 室)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拉丁”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就阿拉丁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16 号),上海阿拉丁生化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23.34 万股,每
股发行价格 19.43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028.50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人民币 5,585.48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443.02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大
华验字[2020]000627 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
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
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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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
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高纯度科研试剂研发中心                  14,765.31         14,765.31
   2       云电商平台及营销服务中心建设            10,577.93         10,577.93
   3       补充营运资金                            18,000.00         18,000.00
                      合计                         43,343.24         43,343.24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3,443.02 万元,其中超募资
金金额为 99.78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29.93 万元,占超
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960%。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情况,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旨在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
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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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
投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以
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29.93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 29.93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 29.93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审议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 29.93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 29.93 万元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提交至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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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
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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