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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阿拉丁:阿拉丁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6-29  

                        证券代码:688179             证券简称:阿拉丁           公告编号:2021-023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姜苏先生主持,
公司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
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姜苏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
《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分析、逐项自查,公司符合现行科创
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
    公司计划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要

求,公司拟定了本次的发行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
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
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138.03 万元(含本数),
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
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
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

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并
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2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
“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
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
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
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
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

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

                                    3
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
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
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
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

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

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

                                   4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
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

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修正程序
    如 公 司 决 定向 下 修 正转 股 价 格时 , 公 司将 在 上 海证 券 交 易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
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

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
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
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
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Q: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数量;V:指可转换公
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
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 1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

                                       5
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
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
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计算。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

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

                                    6
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

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
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

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
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

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
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
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
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

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 11 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现有 A 股股

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

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

                                    7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
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现有股东实行优先配售,现有股东有权放
弃优先配售权。向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
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现有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

及现有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
并行使表决权;
    2)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3)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份;
    4)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
    6)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7)按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换公
司债券本息;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3)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

                                    8
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
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及期满赎回期限内,发生下列情形之
一的,公司董事会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拟修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4)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
散或者申请破产;
    5)保证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6)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7)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上海阿拉丁生
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
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4)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
券持有人书面提议;
    3)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公司将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
议的权利、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不超过 40,138.03 万元
(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9
       阿拉丁高纯度科研试剂研发中心建设
   1                                          10,400.00        10,400.00
       及其配套项目
   2   高纯度科研试剂生产基地项目             13,738.03        13,738.03
   3   张江生物试剂研发实验室项目              7,000.00         7,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合计                         40,138.03         40,138.03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
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
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8、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9、募集资金存管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项账户(即募集资金专户)
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
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各项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科创板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对照科创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资格和条件的
要求,公司各项条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向
                                     10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条件。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编制了《上海阿拉
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阿拉丁生
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

的议案》
    公司制定了《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
规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公平、合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方案的实施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实力,符合公司的发展

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制定了《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募集资金投向紧密围绕科技创新领域开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公司的

战略发展规划,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效益,将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增强公
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求及股东利益。公
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具有必要性及可行性。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
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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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权利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拟制定《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
事会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
会编制的《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9483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1)及《上海阿拉丁生
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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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
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拉丁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9)。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
    公司制定了《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度)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要,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

连续性和稳定性 。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 于同日在上 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 www.sse.com.cn ) 披露 的 《上 海 阿 拉丁 生 化科 技 股份 有 限公 司 未来 三 年
(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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