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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阿拉丁: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变更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2021-09-14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变更实施地点
                 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 幢 10000 室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变更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荐机构”)为上海阿
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拉丁”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
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
关规定,对阿拉丁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变更实施地点进行了审慎核查,
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16 号),阿拉丁获准向社会
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23.34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9.43 元,新股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028.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585.48 万元(不
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443.02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大
华验字[2020]000627 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
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
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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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
 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高纯度科研试剂研发中心                14,765.31            14,765.31
    2       云电商平台及营销服务中心建设             10,577.93            10,577.93
    3               补充营运资金                     18,000.00            18,000.00
                   合计                              43,343.24            43,343.24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9)。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情况,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
审慎考量,将“高纯度科研试剂研发中心”项目、云电商平台及营销服务中心建设”
项目的建设期均延长至 2023 年 10 月。具体如下:

                                               变更前预定可使用    变更后预定可使
   序号               项目名称
                                                   状态日期          用状态日期
    1          高纯度科研试剂研发中心              2022 年 10 月      2023 年 10 月
    2       云电商平台及营销服务中心建设           2022 年 10 月      2023 年 10 月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1、“高纯度科研试剂研发中心”项目延期原因


     “高纯度科研试剂研发中心”项目系对原有研发大楼实验室的升级改造,为保
 障公司研发工作正常进行,施工相对缓慢;另一方面,受装修进度以及新冠疫情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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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研发实验仪器设备的采购有所滞后。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审慎考量,公司
 拟将“高纯度科研试剂研发中心”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23 年 10 月。


     2、“云电商平台及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延期原因


     公司计划变更“云电商平台及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上海市
 奉贤区旗港路 1008 号”变更至“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 36 号南塔 16 楼”。实
 施地点的变更将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整体建设进度延后,鉴于此,经审慎考量,
 公司拟将“云电商平台及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 2023 年 10 月。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
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云电商平台及营销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地点进
行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表:


       项目名称               变更前实施地点             变更后实施地点
  云电商平台及营销服务                                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
                         上海市奉贤区旗港路 1008 号
        中心建设                                          36 号南塔 16 楼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原因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7 日签订了《上海国际财富中心房屋预租合同》,公司将承
租座落于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出口加工区新金桥路 36 号的上海国际财富中心 1 幢
南塔 16 楼整层,公司主要管理职能部门将搬迁至上述地址办公,出于承租地块区域
优势、管理便利性考虑,公司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云电商平台及营销服务中
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至上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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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并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的投资方向,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形,也未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募集资金使用产生不利影
响。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及《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独立意见。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
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
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审
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
                                     5
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阿拉丁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变更实施
地点,已经阿拉丁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阿拉丁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延期及变更实施地点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阿拉丁《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阿拉丁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变更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
实际情况做出的,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阿拉丁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变更实施地点的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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