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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阿拉丁: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09-14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 幢 10000 室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荐机构”)为上海阿
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拉丁”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
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
关规定,对阿拉丁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16 号),阿拉丁获准向社会
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23.34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9.43 元,新股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028.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585.48 万元(不
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443.02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大
华验字[2020]000627 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
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
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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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
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高纯度科研试剂研发中心                14,765.31          14,765.31
   2       云电商平台及营销服务中心建设             10,577.93          10,577.93
   3               补充营运资金                     18,000.00          18,000.00
                  合计                              43,343.24          43,343.24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
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9)。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
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的额度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1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
投资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本次公司现金管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及国债逆
回购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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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
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严
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
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
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
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地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
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现金管理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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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
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
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
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
限内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
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5
目的正常实施,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
用效率,获得良好的资金回报。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
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
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监事会同意在上述额度
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阿拉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已经阿拉丁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
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阿拉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阿拉丁《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阿拉丁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
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阿拉丁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阿拉丁
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综上,保荐机构对阿拉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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