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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阿拉丁:阿拉丁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2021-12-08  

                          证券代码:688179          证券简称:阿拉丁         公告编号:2021-065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37 人调整为 128 人。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 100 万股调整为 97.60 万
         股。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阿拉丁”)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具体情况
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5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遵顺先生作
为征集人就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
任何异议。2021 年 11 月 2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57)。

    4、2021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
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59)。

    6、2021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首次授予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
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的情况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 137 名激励对象中的 9 名激励对象
因离职或自愿放弃拟向其授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2.40 万股,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因
此本次公司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37 人变更为 128 人,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中所确定的人员。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数量由 100 万股调整为 97.60 万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2)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
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137名激励对象中的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自愿放弃拟
向其授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2.40万股,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名单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37人调整为128人,
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数量由100万股调整为97.60万股。

    本次对《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
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
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激励对象的条件,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的相关内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确定均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

    3、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4、公司尚需继续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