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 幢 10000 室)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上海阿 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拉丁”、“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的要求,对阿拉丁本次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2 号),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 387.4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387,40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 发行费用人民币 14,019,245.2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3,380,754.72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上海阿拉丁生化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证报 告》(大华验字【2022】000157 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 资者权益,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 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拟投入自有资金 阿拉丁高纯度科研试剂研 1 10,400.00 10,400.00 - 发中心建设及其配套项目 高纯度科研试剂生产基地 2 13,738.03 12,340.00 1,398.03 项目 张江生物试剂研发实验室 3 7,000.00 7,000.00 - 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 合计 40,138.03 38,740.00 1,398.03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有资金对募投 项目进行先行投入。截至 2022 年 7 月 15 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实际投资额为 8,070,502.94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元: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已预先投入金额 阿拉丁高纯度科研试剂研发中心建设及其配套 1 1,506,010.00 项目 2 高纯度科研试剂生产基地项目 - 3 张江生物试剂研发实验室项目 6,564,492.94 合 计 8,070,502.94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 14,019,245.28 元(不含税金额),截至 2022 年 7 月 15 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总额为 2,397,245.28 元(不含 税金额),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发行费用项目 发行费用金额 已预先投入金额 1 承销及保荐费 10,964,150.94 - 2 会计师费用 990,000.00 990,000.00 3 律师费用 1,509,433.96 1,509,433.96 4 资信评级费用 235,849.06 235,849.06 5 信息披露、发行手续费 319,811.32 319,811.32 6 承销及保荐费进项税调整 -657,849.06 合 计 14,019,245.28 2,397,245.28 综上,公司合计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0,467,748.22 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就上述事项出具《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1546 号)。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0,467,748.22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事项,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事项,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 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0,467,748.22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出具 《上 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1546 号),认为公司编制的《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 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阿拉丁截止 2022 年 7 月 15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 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