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瓦股份:关于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2022-10-11
目 录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第 1—2 页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第 3—4 页
关于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
证报告
天健审〔2022〕9761 号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帕瓦股份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帕瓦股份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帕瓦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 号)的要求编制《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帕瓦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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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7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
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59.4557 万股,发行
价为每股人民币 51.88 元,共计募集资金 174,288.56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2,234.99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62,053.57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
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540.57 万元后,公
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59,513.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83 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
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铺底流动 项目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建设投资
投资额 资金 代码
年产 4 万吨三元前驱 2109-330
125,937.79 125,937.79 110,937.79 15,000.00 681-04-0
体项目
1-759176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2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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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150,937.79 150,937.79 110,937.79 15,000.00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14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
为 69,801,093.50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资的比例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
建设投资 合 计
年产 4 万吨三
125,937.79 6,980.11 6,980.11 5.54
元前驱体项目
合 计 125,937.79 6,980.11 6,980.11 5.54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14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4,339,622.64 元,
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项 目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审计及验资费用 1,575.47 339.62
律师费用 471.70 94.34
合 计 2,047.17 433.96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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