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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帕瓦股份: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14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
客观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
见: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相关业
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对公司
的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郑诗礼 刘玉龙 邓超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