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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帕瓦股份: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3-04-14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帕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5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通知已于 2023 年 4 月 2 日以书面和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
事 3 名,实际参会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怀义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 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
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开展相
关工作,列席董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大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
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
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
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3-009)。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充
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利
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7)。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
操守和专业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实守信,恪尽职守,
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七)审议《关于 2023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时参考公司 2022 年的
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监事会同意 2023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关联监事邓鹏、郑炎回避表决。
    因 2 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只余 1 名非关联监事,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