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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帕瓦股份: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14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
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
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现将我们在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报告期内,由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开展了换届工作。经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产生了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0 月 9 日由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刘玉龙、罗剑宏、郑诗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2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玉龙、郑诗礼、邓超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

    (二)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0 月 9 日,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张宝(召集人)、王振宇、罗剑宏
    审计委员会:刘玉龙(召集人)、王振宇、罗剑宏
    提名委员会:罗剑宏(召集人)、王振宇、郑诗礼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玉龙(召集人)、张宝、罗剑宏
    2022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张宝(召集人)、王振宇、郑诗礼
    审计委员会:刘玉龙(召集人)、王振宇、邓超
    提名委员会:邓超(召集人)、王振宇、郑诗礼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郑诗礼(召集人)、张宝、刘玉龙

    (三)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刘玉龙先生,男,1971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
大学经济学博士。1994 年 7 月至 1995 年 11 月,任青岛海尔洗衣机有限总公司
质检员、副科长;1995 年 12 月至 1996 年 9 月未就业;1996 年 9 月至 2002 年 6
月,获得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博士学位;2002 年 7 月至今,历任中山大学教
师、厦门涌泉集团有限公司内控经理、浙江工商大学副教授、浙江总会计师协会
税务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睿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顾问;2016 年 7 月起至今,
先后在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民生
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16 年 7 月至 2022 年 7 月,任浙江京华
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4 月至 2018 年 4 月,任宁波揽众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 年 5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浙江林江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7 月至今,先后在杭州君子之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杭
州尧光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担任监事;2019 年 3 月至 2022 年 9 月任杭州奢风靓橱
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监事;2019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郑诗礼先生,男,1974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
大学硕士,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工学博士。2000 年 12 月至今,历任中国
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2016 年 12 月至今,任
北京中科格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 年 4 月至今,任北京中科百特科
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0 年 1 月至今,任北京赛科康仑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董事;2018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邓超先生,男,1965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大
学硕士,中国矿业大学博士。1991 年 3 月至今,历任中南大学助教、讲师、副
教授、教授;2008 年 11 月至 2014 年 11 月,任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10 年 5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
年 2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湖南郴电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 年 3 月至
2017 年 8 月,任湖南科力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7 月至 2021 年 7
月,任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3 月至今,任湖南长
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1 月至今,任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22 年 2 月至今,任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罗剑宏先生(任期届满离任),男,1964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中南大学管理学博士。1981 年 4 月至 1985 年 8 月,任湘潭纺织印染
厂机动分厂员工;1985 年 9 月至 1988 年 6 月,至湖南省纺织工业职工大学学习;
1988 年 7 月至 1991 年 8 月,任湘潭纺织印染厂机动分厂专干;1991 年 9 月至
1994 年 1 月,在中南大学攻读硕士学位;1994 年 2 月至 2005 年 9 月,在中南大
学商学院任教师;1999 年 9 月至 2003 年 12 月,在中南大学在职攻读博士学位;
2005 年 9 月至今,历任中南大学商学院院长助理、营销系主任;2015 年 1 月至
今,任直弧网络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3 月至 2022 年 10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四)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
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会议和 6 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
我们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
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
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
学决策。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独董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参加次 委托参加次                 出席股东大
                                                   缺席次数
               次数          数          数                     会次数
  刘玉龙        10           10           0           0            6

  郑诗礼        10           10           0           0            6
   邓超            4         4            0           0            2
罗剑宏(届
                   6         6            0           0            4
  满离任)

    三、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的会议共计 10 次,其中审计委员会 5 次,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 1 次,提名委员会 3 次,战略委员会 1 次,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
发生。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
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我们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
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概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现场
考察、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保持密切联系,关注传媒、网络
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
态。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
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为独立董事做好履职工作提供了全面支持。

    五、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的内容、决策、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和《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关联交易事
项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通过相关
关联交易转移或输送利益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
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内部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事项。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未发生未能
履行承诺的情况。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
范体系建设,积极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
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
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
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平性,切
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能够遵守对公司忠实和勤勉的原则,根据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经验,切实发挥了董
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作用。

    (十)聘任或更换会计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的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按照《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遵守会计事务所的
执业道德规范,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独立、客观、公正,具备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

    (十一)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主营业务之外的新业务。

    (十二)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重要事项

    结合公司 2022 年度的整体情况,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制度健全,不存
在需要改进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 年,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
履行职责,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
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我们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
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
的进一步提高。
    2023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
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
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玉龙、郑诗礼、邓超、罗剑宏
                                                      2023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