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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大特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0-03-0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建投”)作为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
有限公司(下称“广大特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定,对广大特材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1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28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1,8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7.16 元,公
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1,728.80 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 7,775.04 万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3,953.7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
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
验[2020]5-4 号)。

    二、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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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项目投入,也未使用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规
划持续投入募集资金,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三、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
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且公司将随时
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
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
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

    2020 年 3 月 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将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监事会意见

    2020 年 3 月 3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
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
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将使用不超人民币
3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

                                   2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
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
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
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不存在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
本,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广大特材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
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
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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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王家海                   谢吴涛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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