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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大特材: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3-24  

						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0-008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3 月 2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安庆村锦栏路张家港广大
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8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5

普通股股东人数                                                        1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93,251,50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93,251,5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56.5846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6.584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卫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其中徐卫明、马静、缪利惠、徐晓辉、庞晓
楠现场出席,王自忠、王健、宋志刚因疫情防控原因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其中迟少宇、金秋现场出席,葛建辉因疫情
防控原因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马静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93,251,000 99.9994          500 0.0006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93,251,000 99.9994          500 0.0006        0 0.0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和议案 2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洪雅娴、李洋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
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