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186 公司简称:广大特材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 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 情况讨论与分析”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6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及板块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广大特材 688186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马静 郭燕 办公地址 张家港市凤凰镇安庆村 张家港市凤凰镇安庆村 电话 0512-55390270 0512-55390270 电子信箱 gd005@zjggdtc.com gd005@zjggdtc.com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3,494,240,897.29 2,457,807,330.42 42.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664,141,135.11 1,017,133,480.71 63.61 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上年同期 (1-6月) 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338,996,224.35 -173,997,481.56 流量净额 营业收入 806,288,820.70 902,814,506.49 -10.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89,170,608.17 66,675,787.15 33.74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88,095,960.78 56,222,665.29 56.69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6.05 7.19 减少1.14个百分点 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59 0.54 9.26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59 0.54 9.26 股)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 3.18 3.53 减少0.35个百分点 的比例(%)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3,933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包含转融通 持股 持有有限售 持股 借出股份的 质押或冻结的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条件的股份 数量 限售股份数 股份数量 (%) 数量 量 张家港广大投资控股 境内非国 27.18 44,800,000 44,800,000 44,800,000 无 0 有限公司 有法人 徐卫明 境内自然 7.31 12,050,000 12,050,000 12,050,000 无 0 人 徐辉 境内自然 5.16 8,500,000 8,500,000 8,500,000 无 0 人 苏州邦达投资中心 境内非国 4.37 7,200,000 7,200,000 7,200,000 无 0 (有限合伙) 有法人 周奕晓 境内自然 3.94 6,500,000 6,500,000 6,500,000 无 0 人 黄路皓 境内自然 3.94 6,500,000 6,500,000 6,500,000 无 0 人 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 境内非国 2.91 4,800,000 4,800,000 4,800,000 无 0 资有限公司 有法人 张家港保税区万鼎商 境内非国 2.73 4,500,000 4,500,000 4,500,000 无 0 务咨询合伙企业(有 有法人 限合伙) 宁波十月吴巽股权投 境内非国 2.49 4,100,000 4,100,000 4,100,000 无 0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有法人 伙) 马静 境内自然 1.82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无 0 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张家港广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徐卫明控制的 说明 企业,张家港保税区万鼎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实 际控制人徐晓辉控制的企业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无 数量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既定战略目标,稳步推进“十四五”规划,重点布局大型海上风电 零部件铸件产品的生产和精加工,从材料端延伸到产品。一季度因受疫情蔓延及出口环境恶化, 公司生产经营受到一定的不利影响,经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公司自 3 月底开始全面复工复产,实 现了产品的正常生产、交付,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2020 年半年度,受益于海上风电“抢装潮” 及“新基建”投入加大,公司新能源风电及轨道交通领域订单饱满,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 司在手订单合计约 122,966.91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0,628.88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0.69%,主要系 2020 年一 季度因疫情导致复工复产推迟及出口环境恶化影响,第一季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26,970.69 万元,其中主要为外销收入大幅下滑;2020 年二季度全面复工复产后,第二季度营业 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了 17,318.12 万元。实现净利润 8,917.0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3.74%,主 要系公司 2020 年度根据市场情形适时调整产品结构,高毛利率的精密机械部件收入占比增加;另,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结构进一步优化,成本管控较好,净利润率提升。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率为 24.67%,较上年同期增长 4.78%,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增强。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工 作开展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制定“十四五”发展规划即公司 2021-2025 年中期发展目标。发展 规划中首次明确将公司定位为“行业领先的高端装备先进基础材料制造商以及高温合金、超强钢、 超纯不锈钢基础材料研发和应用的第一梯队成员”。同时,除现有常规板块业务外,将铸铁板块、 铸钢板块、高温合金板块和军工板块列为公司未来五年重点发展方向,并制定各板块五年经营目 标。 2、报告期内,公司加速技改项目一期建设进度并于 2020 年 5 月实现试生产,保障了大兆瓦 (5MW、6MW、8MW)轮毂、弯头和偏航支座的订单交付需求。因产品一次成型且质量稳定,公司已 与明阳智能、东方风电等国内大型风电整机厂商形成稳定长期合作关系,订单充足。截止报告期 末,技改项目一期已具备年产 10 万吨铸造件的生产能力。 3、报告期内,着手启动年产 15 万吨海上风电高端装备研发制造项目,满足公司大型铸造件 精加工需求。本项目如顺利实施,公司将实现大型铸件产品批量化生产全工序自主可控,将使得 公司具备从特钢材料、铸造到精加工的全流程生产能力,可为大型重工装备客户提供全工序一站 式精加工铸件配套服务。 4、报告期内,公司与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启动铸锻产业的战略混改,经多轮谈 判已就混改路径和主要方式基本达成一致。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相关资产审计、评估工作已基 本完成。如顺利完成混改,合资公司将成为公司在西南地区的重要基地,在丰富产品结构,减少 运输费用,合格供应商体系全方位进入东汽主营业务,收入增加等方面都将带来积极影响。 5、报告期内,公司注重新技术和新项目的研发,技术储备充足。新增授权专利 7 项,其中 1 项为发明专利,6 项为实用新型专利。新技术突破方面,航空用 GH3625、GH4169 高温合金细长型 锻材完成细长型高温合金的均质细晶热成型技术开发,产品已实现小批量供货;石油行业用 N07718 合金锻件产品已满足硫化氢环境下应力腐蚀(SSCC 和 SSRT)要求,开始大批量供货。新 增研发项目 7 项,主要为变形高温合金、特种不锈钢及高品质特殊钢连铸技术的工艺研究。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 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 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 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 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要求,公司自本会计年度起即开始执行新会计准则。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准则, 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 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