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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大特材:安信证券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2021-01-30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一年一月
广大特材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上市保荐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接受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大特材”、“发行人”、“上市公司”或“公司”)的
委托,就发行人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事项(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出具本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科创
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科创板注册办法》”)、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7 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
作报告》(以下简称“《27 号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上市
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上市保荐书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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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大特材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上市保荐书



                                                       目        录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4
    二、本次发行情况................................................................................................. 8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其他成员情况........... 13
    四、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害关系及主要业务往
    来情况................................................................................................................... 14
    五、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简介和内核意见................................................... 15
    六、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15
    七、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是否履行决策程序的核查........................................... 16
    八、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具体安排........................................... 17
    九、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结论............................................................... 18
    十、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 19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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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大特材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上市保荐书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angjiagang Guangda Special Material Co.,Ltd.

     成立日期:2006 年 07 月 17 日

     上市日期:2020 年 02 月 11 日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广大特材

     股票代码:688186.SH

     法定代表人:徐卫明

     董事会秘书:郭燕

     注册资本:16,480 万元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20582790874377A

     注册地址:凤凰镇安庆村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215614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凤凰镇安庆村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215614

     联系电话:86-512-55390270

     传真号码:86-512-58456318

     公司网址:www.zjggdtc.com

     电子邮箱:gd005@zjggdtc.com

     (二)主营业务情况

     经营范围:特种材料的制造、加工、销售;机械产品制造、加工、销售,钢
锭生产锻造,机械及零部件、金属制品购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铸造机械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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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大特材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上市保荐书



     公司主要从事齿轮钢、模具钢、特殊合金、特种不锈钢等特钢材料及精密机
械部件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风电、机械装备、
轨道交通、海洋石化、汽车工业、航空航天等高端装备制造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
处行业属于“ 金属制品业”(分类代码为:C33)。

     (三)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1、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比较式财务报表主要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9-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资产总计                 361,250.86           245,780.73     254,645.26     192,703.08
          负债合计                 189,911.35           144,067.38     163,401.62     140,645.85
       股东权益合计                171,339.51           101,713.35      91,243.64      52,057.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
                                   171,339.51           101,713.35      91,243.64      52,057.23
            计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20 年 1-9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月
          营业收入                 131,851.03           158,829.78     150,746.89     112,663.11
          营业利润                   16,772.43           16,996.74      16,828.01       11,499.53
          利润总额                   16,428.72           16,784.05      16,393.81       11,254.07
           净利润                    13,892.02           14,150.60      13,437.89        8,650.1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13,892.02           14,150.60      13,437.89        8,650.17
            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057.52            -2,384.62      4,602.72         -198.3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449.54            -8,992.68      -4,811.77      -4,252.95



                                               3-2-5
广大特材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上市保荐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4,007.28             -2,569.09       22,620.21        7,271.7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606.38         -13,894.62          22,806.87        2,919.10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2,028.60         15,249.82           29,144.44        6,337.57


     2、非经常性损益及主要财务指标表

     (1)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69.63           -11.84       -357.78        -11.4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
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                   690.82         2,846.18      1,242.03       202.45
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
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20.51          835.98       1,854.84       -247.61
值变动收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171.79          -200.85        -71.26       -232.98
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
                                                       -               -       -719.88       206.29
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                                 -64.26          -699.47        595.17        -86.42
               合计                              264.63         2,769.99      1,352.77          3.12

     (2)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表

     1)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
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规定,报告期内发行人加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加权平均       每股收益(元/股)
    年度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8.98%             0.89            0.89
2020 年 1-9 月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8.80%             0.88            0.88

                                               3-2-6
  广大特材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上市保荐书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14.81%              1.15              1.15
                 利润
    2019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11.91%             0.93              0.93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18.98%              1.33              1.33
                 利润
    2018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17.07%              1.20              1.20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20.38%              0.87              0.87
                 利润
    2017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20.37%              0.86              0.86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注:2020年1-9月数据未进行年化处理。

       2)其他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0-9-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比率(倍)                                           1.65           1.08           1.06           0.91
速动比率(倍)                                           0.96           0.58           0.61           0.52
资产负债率(合并)                                 52.57%             58.62%      64.17%           72.9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1.30%             55.24%      59.19%           68.46%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10.40              8.27           7.42           5.21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4.14           6.90           5.59           3.17
存货周转率(次/年)                                      1.27           1.71           1.84           1.93
利息保障倍数(倍)                                       6.70           5.12           4.05           3.2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3.04         -0.19           0.37          -0.02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28          -1.13           1.85           0.29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3.61%             3.29%        3.28%            2.78%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期末总负债/期末总资产
          4、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期末应收账款)÷2]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7、利息保障倍数=(税前利润+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8、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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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四)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行业与市场风险

     (1)行业政策变化风险

     在行业政策支持和国民经济发展的推动下,特钢行业整体的技术水平、生产
工艺、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成果转化率有了较大的提升。若国家降低对特钢行业
的扶持力度,将不利于国内特钢行业的技术进步,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
利影响。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风电、机械装备、轨道交通、海洋石化、汽
车工业、航空航天等高端装备制造业,如果下游行业政策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将
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公司的未来持续盈利能力。

     受风电补贴政策刺激,2020 年风电行业迎来抢装潮,为公司积极布局的新
能源海上风电大型铸造部件业务的拓展带来较好的机遇。作为战略新兴能源,风
电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离不开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如上网电价保护、强制并
网、电价补贴及税收优惠政策。但随着我国新能源风电产业的快速发展,风电累
计装机并网容量不断上升,前述鼓励政策强度正逐步减弱,风电平价上网等政策
的推出及实施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未来风电产业的投资热度。因此,如果新
能源风电产业政策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为公司风电装备业务的拓展带来不
利的影响。

     (2)宏观经济风险

     当前我国宏观经济在部分行业产能过剩、产业结构调整持续深化、中美贸易
摩擦、国际形势变化等内外部因素叠加的影响之下,经济下行的压力可能持续加
大。2020 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冲
击,随着疫情在国外的不断蔓延,全球经济的下行压力也增加了未来我国经济发
展的不确定性。特钢行业是宏观经济基础性产业,具有典型的周期性特征,特钢
行业的发展与经济的运行周期密切相关。当经济增速放缓时,特钢需求量或将下
降,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下游客户开拓不确定性风险

     特钢行业下游市场如新能源、轨道交通、机械装备、军工装备、航空航天、
核能电力、海洋石化、半导体芯片装备等高端装备厂商为保障自身供应体系的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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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性与品质,纷纷建立了独立、系统且严苛的供应商评审机制,不仅对特钢材料、
特钢制品供应商的质量控制体系、技术力量、工艺装备等情况进行认证,还要求
供应商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责任等各方面达到评审要求。以上客户一般
对供应商的考核周期较长,对申请进入其采购体系的产品性能和质量要求较高,
如果公司不能在产品价格、质量、服务和下游市场客户开拓能力等方面保持竞争
优势,公司将无法通过下游客户的供应商考核,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
影响。

     2、经营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原材料主要包括废钢、合金、生铁等,其中以废钢采购数量最多,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9 月公司废钢采购金额占公司当期
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3.41%、71.56%、71.46%和 64.98%。废钢等原材
料采购市场竞争充分,信息传递较快,如果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出现大幅波动,
将直接导致公司产品成本出现波动,并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2)技术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齿轮钢、模具钢、特殊合金、特种不锈钢等特钢材料及精密机
械部件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随着客户对产品个性化、技术性能差异化的需
求日益增长,对公司技术储备、快速研发和差异化生产能力等提出了更高要求。
如果公司不能准确预测产品的市场发展趋势,及时研究开发出新的关键技术和新
产品,或者公司因受制于资本实力,不能及时加大资本投入并引入人才和技术等
关键资源,可能使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3)人力资源风险

     随着特钢行业竞争的不断加剧,拥有丰富技术经验和研发能力的人才日益成
为行业竞争的焦点。因此公司存在由于技术型人才流失或核心技术外泄的可能
性,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及持续稳定快速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使公司陷入市场竞
争中的不利地位。

     (4)安全生产与事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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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生产环境较为复杂,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和加工过程伴随高温、高压的
工序,公司生产设备多为大型特种设备,因此存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可能性。
虽然在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不
存在因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受到重大行政
处罚的情形,但如未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则将对公司的业务、品牌、效益造成负
面影响的风险。

     (5)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会产生少量废气和固体废弃物,如果处理方式不
当,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目前,公司的各项环境指标符合国家有关环境
保护的标准。随着国家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以及人们环保意识的逐步增强,国家
对环境保护的力度不断加强,并可能在未来出台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若公司发
生环保事故,将面临被政府有关监管部门的处罚、责令整改的风险,从而会对公
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6)产品质量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客户对产品质量的要求提高,如果公司不能
持续有效地完善相关质量控制制度和措施,公司产品质量未达客户要求,将影响
公司的市场地位和品牌声誉,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财务风险

     (1)存货减值风险

     截至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及 2020 年 9 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
值分别为 52,244.43 万元、74,214.67 万元、71,487.18 万元和 81,895.93 万元,主
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2.53%、
43.15%、46.37%和 41.74%,占比较高。

     公司所属行业原材料、产成品的市场价格公开、变动较为频繁,如果市场价
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又未能及时加强生产计划管理和库存管理,可能出现
存货减值风险。

     (2)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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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大,公司应收账款规模相应增长。2017 年末、
2018 年末、2019 年末以及 2020 年 9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32,728.68
万元、21,252.48 万元、24,807.93 万元及 38,837.51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
例分别为 26.64%、12.36%、16.09%及 19.79%。虽然公司相应计提了坏账准备,
但随着公司销售规模不断增长,或未来客户的信用发生较大的变化,公司可能存
在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3)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
技术企业认定后 3 年内所得税税率为 15%,故公司在 2017-2019 年均按 15%的优
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24 号)规定:“企业的高新
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 15%的税率预缴,
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公司
已于 2020 年底前通过江苏省 2020 年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公示阶段,故公司 2020
年的企业所得税暂按 15%的优惠税率预缴。

     如未来公司不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重新认定,或者在高新技术企业资
质有效期届满后,高新技术企业评定标准出现重大变化,或者高新技术企业的税
收优惠政策未来出现重大调整,则公司有可能不再享受所得税优惠,对公司的盈
利能力构成不利影响。

     (4)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由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不能在短期内实现预期效益,因此短期内公司
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预计本次发行后公司的
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
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4、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本次发行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情况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情况的
变化将影响股票的价格。与此同时,股票的价格还受国家宏观经济状况、行业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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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程度、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出现股价波动在一定程度上背离
公司基本面的情况。特提醒投资者提高风险意识,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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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发行情况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股票类型: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股票面值:1.00 元/股
     (三)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四)发行数量:【】股
     (五)发行价格:【】元/股
     (六)募集资金金额:本次发行最终认购金额为【】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元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其他成员

情况

     (一)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安信证券作为广大特材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授权刘溪女士和陈飞燕女士担任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上市
的尽职推荐及持续督导等保荐工作。两位保荐代表人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1、刘溪女士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刘溪女士:安信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总监、保荐代表人。2010 年 7 月至今
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拥有超过十年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曾作为保荐
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核心成员参与或负责哈尔斯可转债、蕾奥规划 IPO、天赐材
料非公开、海正药业非公开、阳光照明非公开、金晶科技非公开等项目。

     刘溪女士品行良好、具备组织实施保荐项目专业能力,熟练掌握保荐业务相
关的法律、会计、财务管理、税务、审计等专业知识,最近 5 年内具备 36 个月
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最近 12 个月持续从事保荐相关业务,最近 3 年未受到
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组织的重大纪律处分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重大行政监
管措施,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2、陈飞燕女士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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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飞燕女士:安信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业务副总监,保荐代表人,律师,2016
年至今供职于安信证券。曾参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项目、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浙江哈尔
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深圳微芯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等。
     陈飞燕女士品行良好、具备组织实施保荐项目专业能力,熟练掌握保荐业务
相关的法律、会计、财务管理、税务、审计等专业知识,最近 5 年内具备 36 个
月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最近 12 个月持续从事保荐相关业务,最近 3 年未受
到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组织的重大纪律处分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重大行政
监管措施,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本次发行的项目协办人为李啸寒,其他项目组成员包括董金、高攀、梁天天、
叶清文、郭尹民、刘聪、徐菡、程鹏、柴柯辰。

     李啸寒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李啸寒先生,安信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项目经理,注册会计师。曾供职于瑞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参与了深康佳 A(000016)、华侨城 A(000069)、
爱施德(002416)、启明信息(002232)、华谊兄弟(300027)等年报审计,参与
生物谷(833266)、文旅科技(833775)新三板审计。自 2015 年供职于安信证券,
曾参与微芯生物(68832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深圳市蕾奥规划
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等项目。

     李啸寒先生自执业以来,未受到监管部门的任何形式的处罚。

      四、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害关系

及主要业务往来情况

     本保荐机构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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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之间,除保荐机构为发行人提供本次发行相关服务外,
不存在其他业务往来;
     (六)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

      五、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简介和内核意见

     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本次发行项目实施的内部审核程序主要有:项目组现场
了解情况及尽职调查,出具立项申请报告;立项审核委员会召开立项评审会并进
行立项表决;质量控制部进行现场审核并对全套申请文件和保荐工作底稿进行审
核;内核部内核专员对全套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并对项目的保荐代表人等进行了
问核;内核委员会召开内核会议,提出内核反馈意见并进行表决。

     本次证券发行申请的内核会议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安联大厦
B 座 27 楼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内核小组成员共 7 人。
与会内核委员听取了发行人代表的介绍、项目组就发行方案的汇报并就本次发行
申请文件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了审核。项目组就内核委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陈
述和答辩。

     本保荐机构内核会议经充分讨论,以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为:同
意保荐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项目。

      六、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一)本保荐机构已在证券发行保荐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
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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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
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
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本保荐机构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
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
管措施;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10、承诺自愿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

       (二)本保荐机构自愿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
自证券上市之日起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
务。

       (三)本保荐机构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对推荐证券上市的规
定,接收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七、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是否履行决策程序的核查

     (一)发行人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张家港广大
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张家
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
议案》、《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
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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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
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对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本次发行股票的
种类和面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发行数
量、限售期、上市地点、滚存利润的安排、发行决议有效期、募集资金投向等
事项作出了决议。

     (二)发行人于 2020 年 9 月 8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
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具体事宜。

     发行人律师就发行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
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等事项出具了《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其结论意见为: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
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及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决策程序;发行人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尚需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

      八、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具体安排
           事   项                                      安   排
                                在本次发行结束当年的剩余时间及其后 2 个完整会计年度或
(一)持续督导事项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 3 个完整会计
                                年度(孰长)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1、督导发行人履行有关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信守承诺和信      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要求发行人向保荐人提供信
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披露      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并
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      审阅
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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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
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协助发行人制订、完善有关制度,并督
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      导其执行。
人资源的制度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善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年 4 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协助发行人进一步完
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
                                善有关制度并督导其实施。
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督导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4、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
                                规定执行,对重大的关联交易,本机构将按照公平、独立的
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
                                原则发表意见。发行人因关联交易事项召开董事会、股东大
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
                                会,应事先通知本保荐人,本保荐人可派保荐代表人与会并
表意见
                                提出意见和建议。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       定期跟踪了解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通过列席发行人董事会、
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      股东大会,对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变更发表意
等承诺事项                      见。
                                督导发行人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
                                年 4 月修订)》、《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
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保荐协
规定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
                                议的相关约定,安排其他持续督导工作。
工作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机构的
                                提醒并督导发行人根据约定及时通报有关信息;根据有关规
权利、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其
                                定,对发行人违法违规行为事项发表公开声明。
他主要约定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
                                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存有疑义的,中介机构应做出解
配合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
                                释或出具依据。
的相关约定
(四)其他安排                  无

      九、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结论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注册办法》、《科
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及上市的相关要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安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愿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
责任。




                                               3-2-18
广大特材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上市保荐书



      十、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38 号国投大厦 8 楼
     保荐代表人:刘溪、陈飞燕
     公司电话:021-35082996
     公司传真:021-35082151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3-2-19
广大特材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上市保荐书



     (此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之签署页)



     项目协办人(签名):

                                                 李啸寒



     保荐代表人(签名):

                                                 刘     溪           陈飞燕



     内核负责人(签名):

                                                   廖笑非



     保荐业务负责人(签名):

                                                   秦 冲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名)

                                                  黄炎勋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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