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相关资料 进行审阅,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资质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 的工作需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庞晓楠 王 健 2021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