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一年七月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张家港广 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3号), 同意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大特材”、“发行人”或“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安信证券”) 作为广大特材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承销 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科 创板再融资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实施细 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下 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董事会、股 东大会通过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规定,对发行人本 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报告,现将 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概况 (一)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发行后 12 个 月内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1 (三)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1 年 6 月 24 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2021 年 5 月 26 日至 2021 年 6 月 23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 26.56 元/股,本次发行底价为 26.56 元/股。其中,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量。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 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按照申购价格优先、申购股 数优先和收到《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 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为 26.56 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00.00%。 (四)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人《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百分之三十,即不超过 4,944 万股(含本数),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70,0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 根据发行人《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 4,944 万股,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70,000.00 万元。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49,44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313,126,400.00 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 发行,未超过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 发行数量,已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五)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申购价格优先、申购股数优先和收到 《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的发行价格确定原则及《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2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 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26.56 元/股, 发行股数 49,44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 1,313,126,400.00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5 名,符合《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并与发行人签订了认购合同。 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获配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1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50,000 51,792,000.00 6 2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152,730 163,416,508.80 6 3 东方电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838,235 48,823,521.60 6 4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762,200 259,284,032.00 6 广东天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 5 理有限公司-天创 18 号私募证券 5,100,000 135,456,000.00 6 投资基金 6 UBS AG 3,310,000 87,913,600.00 6 7 孔庆飞 1,500,000 39,840,000.00 6 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 8 1,850,000 49,136,000.00 6 公司 9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25,200 45,821,312.00 6 上海临港新片区道禾一期产业 10 资产配置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3,000,000 79,680,000.00 6 业(有限合伙) 11 陈君 2,500,000 66,400,000.00 6 张家港市凤凰文化旅游发展有 12 1,500,000 39,840,000.00 6 限公司 1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329,818 114,999,966.08 6 14 王有英 2,670,000 70,915,200.00 6 15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51,817 59,808,259.52 6 合计 49,440,000 1,313,126,400.00 -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1,313,126,40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25,756,339.3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87,370,060.68 元。 (七)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 3 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 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内部决策程序 发行人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张家港广大特 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 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对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本次发行股票 的种类和面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发行数 量、限售期、上市地点、滚存利润的安排、发行决议有效期、募集资金投向等事 项作出了决议。 发行人于 2020 年 9 月 8 召开 2020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 理本次发行的具体事宜。 (二)监管部门同意注册过程 2021 年 1 月 6 日,发行人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 板上市审核中心《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 见的通知》,经审核,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 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1 年 3 月 8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同意张家港广大特 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3 号), 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注册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1 日,有 4 效期 12 个月。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履行了必要的相关审议程序。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 (一)认购邀请书发送过程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向上交所报送《发行方 案》,并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启动本次 发行。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T-3 日)以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向《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名单》里的所有 投资者发出《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等附件,邀请其参与本次发行的认 购。其中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89 家,证券公司 80 家,保险机构 49 家, QFII5 家,个人投资者 23 家,其他机构投资者 134 家;以及截至 2021 年 6 月 10 日收市后广大特材前 20 大股东(不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含发行人董监高), 剔除与前 20 大股东中重复的投资者 5 家后,合并共计 395 家投资者。 除上述 395 家投资者外,在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报送《发行方案》 后,有 3 家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在确认上述 新增投资者不包括发行人和安信证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后,并在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 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向上述 3 家新增投资者发送了《认 购邀请书》。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申请在 2021 年 6 月 23 日报送的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 书对象名单》的基础之上增加上述 3 家投资者,具体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2 王有英 3 上海临港新片区道禾一期产业资产配置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综上,共计向398家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核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发出的《认购邀请书》合法、有效。本次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符 合《发行承销办法》、《科创板再融资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亦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及向上交所报送的《发 行方案》文件的相关要求。同时,《认购邀请书》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 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发行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等情形。 (二)申购报价情况 2021 年 6 月 28 日(T 日)上午 9:00 至 12:00,在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 的见证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收到 15 名申购对象回复的《申购 报价单》。经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15 名申 购对象均及时提交了《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并按规定缴纳了申购保证金(其 中 5 名认购对象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15 名申购 对象的报价均符合《认购邀请书》要求,均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区间为 26.56 元/股-31.06 元/股,有效报价具体情况如下: 序 申购价格 申购股数 是否缴纳申购 是否为有 申购对象名称 号 (元) (万股) 保证金 效报价 1 东方电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7.20 183.8235 是 是 28.00 150.0000 张家港市凤凰文化旅游发展 2 27.00 150.0000 是 是 有限公司 26.70 150.0000 上海临港新片区道禾一期产 28.00 300.0000 3 业资产配置股权投资基金合 27.60 300.0000 是 是 伙企业(有限合伙) 26.80 300.0000 28.10 250.0000 4 陈君 27.60 250.0000 是 是 26.80 250.0000 5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8.39 195.0000 无需缴纳 是 6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10 976.2200 无需缴纳 是 31.06 281.0000 7 UBS AG 是 是 27.00 331.0000 8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50 615.2730 无需缴纳 是 9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22 212.6152 是 是 6 27.18 220.7506 26.56 225.9036 广东天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0.10 460.0000 10 管理有限公司-天创 18 号私募 28.10 490.0000 是 是 证券投资基金 27.10 510.0000 11 孔庆飞 27.00 150.0000 是 是 27.81 162.7100 1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需缴纳 是 26.99 172.5200 28.20 371.9856 1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48 418.1222 无需缴纳 是 26.56 432.9818 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 14 27.00 185.0000 是 是 限公司 15 王有英 26.56 267.0000 是 是 (三)发行定价与配售情况 根据认购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申购价 格优先、申购股数优先、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的定价配售原则,确定 本次发行价格为 26.56 元/股。 根据认购时的获配情况,本次发行最终获配发行对象共计 15 名,发行价格 为 26.56 元 / 股 , 本 次 发 行 股 票 数 量 为 49,440,000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1,313,126,400.00 元。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配金额情况如下: 序号 获配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1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50,000 51,792,000.00 6 2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152,730 163,416,508.80 6 3 东方电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838,235 48,823,521.60 6 4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762,200 259,284,032.00 6 广东天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 5 理有限公司-天创 18 号私募证券 5,100,000 135,456,000.00 6 投资基金 6 UBS AG 3,310,000 87,913,600.00 6 7 孔庆飞 1,500,000 39,840,000.00 6 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 8 1,850,000 49,136,000.00 6 公司 9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25,200 45,821,312.00 6 上海临港新片区道禾一期产业 10 3,000,000 79,680,000.00 6 资产配置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7 业(有限合伙) 11 陈君 2,500,000 66,400,000.00 6 张家港市凤凰文化旅游发展有 12 1,500,000 39,840,000.00 6 限公司 1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329,818 114,999,966.08 6 14 王有英 2,670,000 70,915,200.00 6 15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51,817 59,808,259.52 6 合计 49,440,000 1,313,126,400.00 -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获配发行对象、获配数量及限售期符合《发 行承销办法》、《科创板再融资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同时符合发行人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 方案》的规定。 (四)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本次 认购对象中不包括发行人和安信证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 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经核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UBS AG、陈君、张家港市凤凰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本 次发行 15 名发行对象中不包括发行人和安信证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五)发行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购邀请文件》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 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专业投资者Ⅰ、 专业投资者Ⅱ和专业投资者Ⅲ,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 为 C1 保守型、C2 谨慎型、C3 稳健型、C4 积极型、C5 激进型。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 R3 级中风险,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 C3 稳健型 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认购。发行对象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核查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 8 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产品风险等级与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分类 风险承受能力是 否匹配 1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2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3 东方电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I 是 4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广东天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创 5 专业投资者 I 是 1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 UBS AG 专业投资者 I 是 7 孔庆飞 普通投资者 C4 是 8 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9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上海临港新片区道禾一期产业资产配置股权投 10 专业投资者 I 是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 陈君 专业投资者 II 是 12 张家港市凤凰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普通投资者 C4 是 13 王有英 专业投资者 II 是 14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15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经核查,上述 15 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六)发行对象的私募备案核查情况 根据竞价申购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见证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 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 核查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获配的投资者中,东方电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UBS AG、孔庆飞、 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陈君、张家港市凤凰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王有英以其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 9 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品,因 此无需进行私募基金备案及私募管理人登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华夏磐益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述产品为公募基金产品,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相关备案。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兴全安泰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 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兴全优选进取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兴全安泰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兴全 安泰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兴全汇吉一年 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合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商业模式优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7 个公募基金产品及兴全-南网资本 1 号 FOF 单一 资产管理计划、兴全-兴证投资定增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兴全-顺德农商行 1 号 FOF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兴证全球基金-诚通金控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4 个 资管计划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述公募基金产品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相关备 案,4 个资管计划产品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完成产品备案。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工银瑞信金融地产行业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新金融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总回报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新 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 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 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 宁瑞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基本面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工银瑞信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优选对冲 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瑞信新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灵动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瑞信聚和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聚利 18 个月定 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成长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 新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新得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共计 22 个公 募基金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述产品均为公募基金产品,无需进行私募基金 相关备案。 10 广东天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天创 1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 与本次发行认购,广东天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07895, 天创 1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 案,备案编码 SQR91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财通基金玉泉 96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添盈增利 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光大银行-玉泉 55 号、财 通基金天禧定增 3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定增 12 号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定增 6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建兴诚鑫 2 号单一 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建兴诚鑫 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建兴诚鑫 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建兴诚鑫 1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建 兴诚鑫多元开放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建兴诚益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财通基金东兴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汇通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玉泉 100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 100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财通基金西部定增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悬铃 1 号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财通基金西湖大学定增量化对冲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瑞通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 定增量化套利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套利 2 号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财通基金君享悦熙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君享佳胜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财通基金盈泰定增量化对冲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定增 2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共计 27 个资管计划产品及财通量化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财通智选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 个公募基金产品参与本次 发行认购,上述公募基金产品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相关备案,27 个资管计划产品 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完成产品备案。 上海临港新片区道禾一期产业资产配置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其管理人上海道禾长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私募基金管理 人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71092,上海临港新片区道禾一期产业资产配置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备案编码 SNW384。 1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诺德基金千金 113 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诺德 基金浦江 8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韶夏资本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诺德基金浦江 10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4 个资管计划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4 个资管计划产品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完成产品备案。 经核查,本次发行中私募投资基金作为获配发行对象的已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 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完成登记备案。 (七)本次发行缴款、验资情况 发行人和安信证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向 15 名发行对象发出《张家港广大 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下称“《缴款通 知书》”)。 2021 年 7 月 2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证报告(天 健验〔2021〕5-5 号)。经审验,截至 2021 年 7 月 2 日 12 时止,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安信证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 15 名认购对象缴纳认购广大特材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资金人民币 1,313,126,400.00 元(大写:壹拾叁亿壹仟 叁佰壹拾贰万陆仟肆佰元整)。 认购资金验资完成后,2021 年 7 月 5 日安信证券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向发行 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 2021 年 7 月 6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 健验〔2021〕5-6 号),经审验,截至 2021 年 7 月 5 日止,广大特材实际已向 15 名发行对象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944 万股,应募集资金总额 为 1,313,126,40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5,756,339.32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 1,287,370,060.68 元 , 其 中 计 入 实 收 股 本 人 民 币 肆 仟 玖 佰 肆 拾 肆 万 元 (49,440,0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237,930,060.68 元。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缴款通知的发送、缴款和 验资过程合规,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 《发行方案》的规定。 12 (八)发行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参与本次发行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承诺本次 认购对象中不包括发行人和安信证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 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承诺本次认购对象与发行人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存在保底收益或变相保底收益承诺的安排,亦未 接受发行人及上述人员或其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对拟配售的相关发行对象及其最 终出资方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本次发行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 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 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以及前述主体关联方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 情形。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 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科创板再融资办法》相关规 定。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相关审议程序,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股票配售 过程、发行股份限售期符合《发行承销办法》、《科创板再融资办法》、《实施 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时符合发行人相关董事会、股 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规定。 本次发行对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符合《发行承销办法》、《科创板再融资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和安信证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 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来源,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 13 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 协议安排的情形。本次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认购资 金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发行人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科创板再融资办法》等 相关规定。” 14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刘溪 陈飞燕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 黄炎勋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5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