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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大特材: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1-19  

                        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1-057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1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安庆村锦栏路公司 8 楼会
议事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

 普通股股东人数                                                     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79,090,53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79,090,53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36.9167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6.9167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卫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郭燕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79,090,53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1        《关于为子 公    17,76 100.00              0 0.0000          0     0.0000
          司增加担保 额    0,531        00
          度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洋、洪雅娴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
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