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特材: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1-0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张家港
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大特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广大特材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1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28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1,8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7.16 元,公
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1,728.80 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 7,775.04 万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3,953.7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
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
验[2020]5-4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2021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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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人民币 23,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13)。2022 年 1 月 5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特殊合金材料扩建项目、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及必要性经过充分论证,相
关募投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用途已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未发生重大变化。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已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金额 金额
1 特殊合金材料扩建项目 30,000.00 30,000.00 10,237.54
2 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8,000.00 6,000.00 2,182.33
3 偿还银行贷款 23,000.00 23,000.00 23,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4,953.76 4,953.76
合计 71,000.00 63,953.76 40,373.63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一)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
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且公
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
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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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2 年 1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
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1、监事会意见
2022 年 1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
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将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2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
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
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
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
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不存在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
本,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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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流动资金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
同意意见,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安信证券对公司上述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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