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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大特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09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张家港广大特材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
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
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要求,不会对公司的
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定》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王   健                庞晓楠




                                                       2022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