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张家 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大特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就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情况 报告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 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 计划 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本保荐机构于 2020 年 8 月与广大特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材签订《保荐协议》,协议明确了双 2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广大特材在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以下简称“本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3 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 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出现违法违规、违 本持续督导期间,广大特材未发生违 4 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 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本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广大特材经营 5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及规范运作等情况,对广大特材开展 持续督导工作。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广大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特材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6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 承诺。 1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广大特材依照相 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 7 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并 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严格执行相关公司治理制度。 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本持续督导期间,广大特材的内控制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8 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 执行。 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 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广大特材严格执 9 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 行信息披露制度。 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 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 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广大特材未发生 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 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 10 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 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它文件存在问 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 题,而不予更正或补充的情况。 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 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 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 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021 年 12 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顾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金才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 江苏监管局出具的《江苏证监局关于 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 对顾金才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11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 定》;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已督促 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 公司及相关人员加强对上市公司法 正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防止此 类事件再次发生。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持续督导期间,广大特材及其控股 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 12 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 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 诺的情况。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 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 本持续督导期间,广大特材不存在应 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 13 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 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 信息与事实不符的情况。 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 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 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本持续督导期间,广大特材未发生相 14 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 关情况。 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 2 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 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 十一条、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 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 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 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 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 项现场检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本持续督导期间,广大特材未发生应 15 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进行专项现场检查的相关情形。 (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 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 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 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发现的问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顾金才于 2021 年 9 月 2 日披露了减持计划公告,拟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至 2022 年 3 月 24 日期间减持不超过 40 万股公司股票,但 2021 年 9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1 月 8 日期间,顾金才实际减持 42 万股,超出减持计划 2 万股,超额减持 2 万股公司股票未提前 15 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违反了《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江苏 证监局于 2021 年 12 月对顾金才出具《江苏证监局关于对顾金才采取出具警示函 措施的决定》。 2、整改情况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已督促公司及相关人员加强对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内部管理,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除上述事项外,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其他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及技术泄密风险 随着特钢材料竞争的不断加剧,拥有丰富技术经验和研发能力的人才日益成 3 为行业竞争的焦点。因此公司存在由于技术型人才流失或核心技术外泄的可能性, 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及持续稳定快速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使公司陷入市场竞争中 的不利地位。 2、技术和产品替代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高端装备特钢材料和新能源风电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随着客户对产品个性化、技术性能差异化的需求日益增长,对公司技术储备、快 速研发和差异化生产能力等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公司不能准确预测产品的市场 发展趋势,及时研究开发出新的关键技术和新产品,或者公司因受制于资本实力, 不能及时加大资本投入并引入人才和技术等关键资源,可能使公司在市场竞争中 处于不利地位。 同时,新材料领域技术在不断发展,如果出现比公司研发生产的产品价格更 低、质量更优、性能更好的替代性新材料,公司现有产品和业务优势将会受到不 利影响。 3、新产品开发失败风险 公司生产的特钢材料,具有工艺要求高、技术突破难的特点,研发周期较长, 需要长期投入和生产经验累积。如果公司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失败,将会导致公 司本次投入的大额资金无法带来效益,降低公司的整体经营成果。 (二)行业风险 1、行业政策变化风险 在行业政策支持和国民经济发展的推动下,新材料行业整体的技术水平、生 产工艺、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成果转化率有了较大的提升。若国家降低对新材料 行业的扶持力度,将不利于国内新材料行业的技术进步,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 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风电、机械装备、轨道交通、海洋石 化、能源电力装备、汽车工业、航空航天等高端装备制造业,如果下游行业政策 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公司的未来持续盈利能力。 受风电补贴政策刺激,2020 与 2021 年相继迎来陆上风电与海上风电“抢装 潮”,为公司积极布局的新能源海上风电大型铸件业务的拓展带来较好的机遇。 作为战略新兴能源,风电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离不开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如 4 上网电价保护、强制并网、电价补贴及税收优惠政策。但随着我国新能源风电产 业的快速发展,风电累计装机并网容量不断上升,前述鼓励政策强度正逐步减弱, 风电平价上网等政策的推出及实施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未来风电产业的投 资热度。因此,如果新能源风电产业政策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为公司风电 领域业务的拓展带来不利的影响。 (三)经营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原材料主要包括废钢、合金、生铁等,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 原材料废钢、合金、生铁采购金额占公司当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为 61.54%。 废钢、合金和生铁采购市场竞争充分,信息传递较快,如果主要原材料废钢和合 金采购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将直接导致公司产品成本出现波动,并进而影响公司 的盈利能力。 2、技术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高端装备特钢材料及新能源风电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随着客户对产品个性化、技术性能差异化的需求日益增长,对公司技术储备、快 速研发和差异化生产能力等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公司不能准确预测产品的市场 发展趋势,及时研究开发出新的关键技术和新产品,或者公司因受制于资本实力, 不能及时加大资本投入并引入人才和技术等关键资源,可能使公司在市场竞争中 处于不利地位。 (四)财务风险 1、投资风险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在建项目包括超大型智能化铸锻件技改项目二期、15 万吨海上风电精加工项目、大型高端装备用核心精密零部件项目、德阳子公司高 端铸钢件技改项目等。公司可能存在投资项目规模过大、扩张过度而无力控制管 理;资产负债率过高,造成债务负担;技术、市场等多方面情况发生变化,导致 实际投资收益与预期相比存在偏差。 四、重大违规事项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5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本期比上年同期 项目 2021年 2020年 增减(%) 营业收入 2,737,280,294.11 1,810,337,765.34 51.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76,099,515.05 173,159,052.65 1.70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148,105,021.68 163,426,387.64 -9.38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696,354,838.56 -162,805,345.57 不适用 净额 本期末比上年同 项目 2021年末 2020年末 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3,125,475,332.73 1,747,895,528.71 78.81 资产 总资产 7,496,474,327.74 4,147,341,774.36 80.75 2021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主要财务指标 2021年 2020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95 1.10 -13.6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95 1.10 -13.6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0.80 1.04 -23.08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60 10.90 减少 3.30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6.40 10.29 减少 3.89 个百分点 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4.78 4.13 增加 0.65 个百分点 2021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51.20%,主要系本持续督导期间适逢海上风电 “抢装潮”,公司布局的风电大型铸件产能逐步释放带来增量收入;同时,本持续 督导期间新设控股子公司德阳广大东汽新材料有限公司实现一定的营业收入。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且较上年同期增大,主要系: ①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境内市场实现销售收入257,112.86万元,较上年同 期增加52.79%,应收账款相应增加16,505.28万元,货款主要以票据结算为主,使 得收到的经营现金减少。 ②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销售收入增长带动采购量上升,结算的应付票据发 6 生额上升,公司支付的票据保证金增加,相应支付的经营现金增加。 ③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合并新设控股子公司德阳广大东汽新材料有限公司 经营活动现金流为-10,614.12万元,主要系其为报告期新设公司,铺底存货和应 收账款增加所致。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上年同期增加78.81%,主要系: 2021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股本和资本公积随之增加及 本期留存收益增加所致。 4、总资产较上年同期增加80.75%,主要系2021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固定资产类投资增加、银行贷款增加以及新设控股子公司德阳广 大东汽新材料有限公司所致。 综上,公司2021年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核心技术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齿轮钢、模具钢、特殊合金、特种不锈钢、铸钢件、风电 铸件、风电主轴、风电精密机械部件、其他类零部件等。公司不断强化自主创新 能力,注重自主知识产权保护,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末,公司已累计获得专利73项, 其中发明专利31项,公司拥有核心技术32项,在轨道交通齿轮钢、风电齿轮钢、 风电主轴、高品质模具钢、能源电力装备铸钢件、高温合金等现有核心产品方面 形成一系列技术成果,并在轨道交通、新能源风电、军工装备、能源电力装备等 领域广泛应用融合。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未发生不利变化。 (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末,广大特材共有核心技术人员6名,分别为顾金才、钱 强、周青春、季良高、张百顺、于广文,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主要工作经历 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材料学专业, 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江苏省第五批研究生导师类产业教授。1990 年 8 月 至 2004 年 1 月,担任张家港市机械厂副总经理;2004 年 2 月至 2006 年 6 顾金才 月,担任广大钢铁副总经理;2006 年 7 月至 2017 年 12 月担任广大有限副总 经理,期间还担任钢村回收执行董事、宏茂铸钢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 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7 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 33 年齿轮钢、模具钢制造 行业从业经验。1986 年 9 月至 2000 年 9 月,任后塍机械厂炉长;2000 年 10 钱强 月至 2004 年 5 月,任张家港永盛锻造有限公司车间主任;2004 年 7 月至 2006 年 8 月,任淮安市洪泽三鑫钢厂副总经理;2006 年 8 月至今任生产总 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生产总监。 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大学材料学专业, 博士研究生学历,专业从事模具钢材料的研究和产业化推广工作多年,在国 内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 20 多篇,近年来,以第一发明人申请国家发明专利 12 项,其中获授权 5 项。2012 年 7 月至 2014 年 5 月,在上海大学冶金工程专业 周青春 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14 年 6 月至今任如皋市宏茂重型锻压有限公司技术 总监兼研发中心模具钢项目部负责人;曾在国内外期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 授权国家发明专利 5 项、实用新型专利 20 余项,并先后获得上海市科学技术 进步奖二等奖和如皋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 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 25 年行业从业经验,掌握 了核心的特种不锈钢的生产技术。1992 年 12 月至 2006 年 4 月,任江阴华强 特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 年 5 月至 2010 年 9 月,任张家港市高凯华机械 季良高 厂负责人;2010 年 10 月至 2016 年 4 月,任江阴华强特钢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2016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一分厂厂长兼研发中心特种不锈钢项目部负 责人。 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江苏科技大学金属材料 工程专业,本科学历,拥有 14 年行业从业经验,掌握了核心的耐蚀合金、高 温合金及核电用钢的生产技术。2005 年 6 月至 2009 年 6 月,历任华新丽华特 殊钢有限公司科长、厂长;2009 年 7 月至 2013 年 6 月,任常州中钢精密锻材 张百顺 有限公司厂长、技术处长、销售处长;2013 年 7 月至 2015 年 3 月江阴南工锻 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 4 月至 2016 年 9 月,任中航钛业有限公司助理 总经理;2016 年 10 月至今,担任公司特冶分厂负责人兼研发中心特殊合金项 目部负责人。 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郑州大学材料加工工程 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拥有 12 年行业从业经验,主持开发了多项齿轮钢、 特种不锈钢生产工艺。2007 年 9 月至 2010 年 4 月,任鞍钢技术中心冶金工艺 于广文 研究所研发人员;2010 年 5 月至 2011 年 4 月,任河北达力普特型装备有限公 司技术质量部炼钢工程师;2011 年 5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山东威海华东重 型装备有限公司炼钢工程师;2015 年至今,担任公司研发中心齿轮钢项目部 负责人。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2021 年公司研发投入为 13,091.78 万元,较 2020 年增加 75.14%;2021 年研 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4.78%,较 2020 年增加 0.65 个百分点。 2021 年度,公司获得新授权的发明专利 8 项,实用新性专利 11 项。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拥有授权专利 73 项,其中发明专利 31 项,实用新 型专利 42 项。 8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2020年2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953.76万 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1 截至 2021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 年 12 月 31 本年度 年 12 月 31 项目名称 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日承诺投 投入金额 日累计投 入金额 入金额 特殊合金材料扩建项目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1,087.92 10,237.54 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6,000.00 6,000.00 6,000.00 826.72 2,192.51 偿还银行贷款 23,000.00 23,000.00 23,000.00 - 23,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4,953.76 4,953.76 - 4,953.76 合 计 69,000.00 63,953.76 63,953.76 1,914.64 40,383.81 2021年7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8,737.01 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1 年 截至 2021 募集资金 调整后 12 月 31 日 本年度 年 12 月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 投资总额 承诺投入金 投入金额 31 日累计 总额 额 投入金额 宏茂海上风电高端装备 120,000.00 93,737.01 93,737.01 41,897.20 41,897.20 研发制造一期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 35,000.00 35,000.00 35,000.00 35,000.00 合 计 170,000.00 128,737.01 128,737.01 76,897.20 76,897.20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3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末,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投资的特 殊合金材料扩建项目累计投入金额未达预期进度且未达到预期效益,主要系该募 投项目所生产的高温合金类产品主要应用于军工领域,由于军工市场壁垒高、产 品验证周期长并具备一定的不确定性特点,且公司进入军工领域时间较短,相关 市场拓展及产品验证进度较慢,因此公司对相关设备的投入进度相应放缓。公司 9 已于 2022 年 3 月 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至 2024 年 12 月。除此之外,保荐机构认为,广大特材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 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广大特材对募集资金 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 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 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 持股数量(万 姓名 职务/身份 持股比例 号 股) 张家港广大投资 1 控股股东 4,480.00 20.91% 控股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 2 徐卫明 1,205.00 5.62% 经理 3 缪利惠 董事、副总经理 225.00 1.05% 4 顾金才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133.00 0.62% 5 钱强 副总经理、生产总监 90.00 0.42%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在间接持股 间接持股主 主体所占股 体持有公司 姓名 职务 间接持股主体 权比例/出 股份比例 资份额比例 (%) (%) 实际控制人、董事 张家港广大投资控股有限 徐卫明 60.00% 20.91% 长、总经理 公司 张家港广大投资控股有限 40.00% 20.91% 公司 徐晓辉 实际控制人、董事 张家港保税区万鼎商务咨 60.00% 2.10%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 在间接持股 间接持股主 主体所占股 体持有公司 姓名 职务 间接持股主体 权比例/出 股份比例 资份额比例 (%) (%) 张家港睿硕企业管理合伙 13.04% 1.07% 企业(有限合伙) 张家港睿硕企业管理合伙 葛建辉 监事会主席 4.35% 1.07% 企业(有限合伙) 张家港睿硕企业管理合伙 金秋 职工代表监事 1.08% 1.07% 企业(有限合伙) 张家港睿硕企业管理合伙 严科杰 监事 4.35% 1.07% 企业(有限合伙) 张家港睿硕企业管理合伙 郭燕 董事会秘书 0.43% 1.07% 企业(有限合伙) 注:葛建辉、金秋、严科杰、郭燕分别持有张家港博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6.90%、1.72%、6.90%、0.69%合伙份额,张家港博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张家港睿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3.04%的合伙份额,从而间接持有广大特材股份。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顾金才本持续督导期初持有公司股票175万股,本持续督 导期内减持股票42万股,本持续督导期末顾金才持有公司股票133万股。除此之 外,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未发生减持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未发生质押、冻结情况。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 项 经核查,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2月24日(安信证券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 期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存在以下问题: 2022年1月27日,母公司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首发特殊合金材 料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向张家港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支付燃气费4,097,660.75元。 根据公司的说明,燃气公司每次收取燃气费用是以母公司为单位,不区分公司内 部项目使用。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2022年1月一次性使用募集资金账户 铺底流动资金支付公司燃气费用。公司已于2022年3月14日从公司普通资金户将 相关燃气费合计4,097,660.75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事项未造成募集资金 11 损失,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造成影响。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其他保荐机构认为 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12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 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刘 溪 陈飞燕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