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特材:广大特材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2022-04-13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 2022 第 00580 号
致: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下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下称《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以及贵公司(下称“公司”)与安徽天禾律
师事务所(下称“本所”)签订的《法律顾问合同》,因疫情原因,本所律师视
频参加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进行了见证,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
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
件和资料。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
1、公司章程;
2、公司 2022 年 3 月 1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2 年 3 月 18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的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及公司 2022 年 3 月 21 日刊
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会议通知;
5、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本次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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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
见合法,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文件,随其他文件一
并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并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第 163 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验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议案,并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因疫情原因,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通过视频召开本次
股东大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9 户,共代表股份 81,457,468
股,占公司总股本 214,240,000 股的 38.0215%。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
长徐卫明先生主持。
经核查,会议通知的公告时间系会议召开时间的 20 日前。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与会议通知一致,符合我国
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有: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9 户。其中: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9 户,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代表的股东均为
2022 年 4 月 6 日下午 3: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股东亲自出席的均出示了身份证明文件和持股凭证;股东
代理人出席的除出示前述文件外,还出示了股东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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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的股东共 10 户。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均获得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认证。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
另外,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经验证,上述人员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参会资格合法有效。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条件,其召集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1、经本所律师验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东以记名投票方
式对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现场投票结束后,公司向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
2、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以记
名投票方式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程序
对议案进行表决。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
投票时间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 通过 互 联 网投 票 平台的 投票 时间为 本次 股东 大 会召 开 当 日 的
9:15-15:00。
网络投票结果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负责统计。
3、全部投票活动结束后,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合并统计了每项议案的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向公司提供了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投票方式、计票统计方式符合《股东大会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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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非累计投票议案
1、《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81,443,068 99.9823 14,400 0.0177 0 0.0000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81,443,068 99.9823 14,400 0.0177 0 0.0000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81,443,068 99.9823 14,400 0.0177 0 0.0000
4、《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81,443,068 99.9823 14,400 0.0177 0 0.0000
5、《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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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81,443,068 99.9823 14,400 0.0177 0 0.0000
6、《关于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81,235,784 99.7278 221,684 0.2722 0 0.0000
7、《关于公司监事 2022 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81,443,068 99.9823 14,400 0.0177 0 0.0000
8、《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81,443,068 99.9823 14,400 0.0177 0 0.0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不含董监高)的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0,113,068 99.9284 14,400 0.0716 0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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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9,905,784 98.8985 221,684 1.1015 0 0.0000
3、《关于公司监事 2022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0,113,068 99.9284 14,400 0.0716 0 0.0000
4、《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0,113,068 99.9284 14,400 0.0716 0 0.0000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
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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