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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大特材: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9-07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张家
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大特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对广大特材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
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3 号)的核准,并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49,440,000 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每股 26.5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13,126,400.00 元,扣除
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5,756,339.3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87,370,060.6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
5-6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宏茂海上风电高端装备研发制造一期项目、补


                                   1
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及必要性经过充分论证,相关募投项目情况及
募集资金用途已在公司《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
金项目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存在重大困难的情况。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助于
公司现有产品及解决方案体系的进一步升级与扩充,旨在增强公司技术实力,提
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                                                计划使用募集      已投入募集资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号                                                  资金金额            金金额

        宏茂海上风电高端装备
  1                            1,509,563,700.00    937,370,060.68    460,209,948.15
        研发制造一期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00.00     350,000,000.00    350,000,000.00

             合计              2,009,563,700.00   1,287,370,060.68   810,209,948.15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5 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确保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
化,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1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
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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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
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
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
相关监管要求。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广大特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广大特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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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束学岭                      孙   彬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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