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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大特材: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3-03-08  

                        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3-009
转债代码:118023         转债简称:广大转债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6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宏茂海上风电高端装备研
发制造一期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中的 27,877.47 万元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3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 49,440,000 股,发行价格为 26.56 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
额为 1,313,126,4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5,756,339.3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87,370,060.68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5-6 号
《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5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
的建设: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建设期
                                                        资金金额
        宏茂海上风电高端装备研发制造
 1                                        150,956.37   93,737.01     24 个月
        一期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    35,000.00        -

                   合计                   200,956.37 128,737.01         -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
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张
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2-046)。详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张家港广大特材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具体情况”的相关内容。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宏茂海上风电高端装备研发制造一期项目”。
截至 2023 年 3 月 6 日,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已签订合同                预计节余
                   拟投入金    实际投入                 利息净
                                          待支付尾款                 资金
     项目名称          额       金额                      额
                                             金额                   (F=A-B-
                    (A)       (B)                    (D)
                                             (C)                   C+D)
 宏茂海上风电 93,737.01 61,346.84           4,662.10    149.40     27,877.47
高端装备研发
制造一期项目
    注:①利息净额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
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②节余资金数额与各项计算所得数额有差异主要系小数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投入该项目的土地、基建、固
定资产等建设,该自有资金投入未用项目募集资金进行置换,实际降低了募集
资金的投入金额,形成一定节余。
    2、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进
度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优化产线
设计,加强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
化,合理降低项目相关成本和费用,总体上减少了项目实际支出,使得项目竣
工验收时实际投资总额低于计划投资总额。
    3、该项目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付款周期较长,按计划将在项目未来运
行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投入,现阶段形成一定节余。
    (三)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自 2019 年起公司前瞻性定位大兆瓦风电铸件产业,顺应风机大型化趋势,
叠加基础材料工艺路径和水路运输便利的地理优势,在大兆瓦风电铸件领域形
成先发优势。公司本次“宏茂海上风电高端装备研发制造一期项目”已投资完
成。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拟将“宏茂海上风电高端装备研发制造一期项目”的部
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具体计划如下:
    1、公司拟将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内节余募集资金中的 27,877.47 万
元转至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其他节余募集资金 4,662.10 万元(含后续利息收入)继续保留在募集
资金专户,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范运作制度的要求,继续对募
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后续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该项目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
的尾款及质保金等后续资金支出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新建项目、在建项目。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
影响
    公司本次对“宏茂海上风电高端装备研发制造一期项目”投资已完成,予
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
况作出的决定,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
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充盈公司的现金流,满足公司的日常生
产经营需要,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宏茂海上风电高
端装备研发制造一期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公司在募投项目结项的情况下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
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宏茂海上风电高端
装备研发制造一期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公司在募投项目结项的情况下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
形。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
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
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