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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大特材: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22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2 年,作为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大特材”或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制
度赋予的权力和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勤勉履职,审议各项议案,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通过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
策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公司稳健、规范、可持续发展,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
的合法利益。现将我们在 2022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庞晓楠 先生: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
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2010 年 7 月至 2015 年 10 月,担任江苏
梁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5 年 11 月至今,担任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
专职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健 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央财
经大学财政学专业,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1998 年 9 月至 2011 年 12 月,担
任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业务经理;2012 年 1 月至 2014 年 3
月,担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授薪合伙人;2014 年 4 月至今,
担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副主任会计师、合伙人;现任公司独
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
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等服务。我们具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
及《独立董事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
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4 次;股东大会 1 次。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董事
         应 参 加              以 通 讯                      是否连续
 姓名               亲 自 出              委 托 出   缺 席              出席股东大
         董 事 会              方 式 出                      两次未亲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会的次数
         次数                  席次数                        自参加会

 王健        14       14         10         0          0       否           1

庞晓楠       14       14          7         0          0       否           1

    此外,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其中召开 1 次战略与
发展委员会会议,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
委员会会议。作为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委员,我们参加了各自任期内的专业
委员会会议。
    报告期内,我们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
专业作用。在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我们对会议相关审议事项进
行较为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并
及时进行回复。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我们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讨
论,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独立
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
观性、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我们对 2022 年
度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董事会 2022 年度审议的所有议案全部
表决通过。
    (二)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现场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
进行实地考察,此外,我们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
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地了
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重大事项,关注
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
项 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对我们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和纠
正, 为我们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2 年,我们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现金分红等事项予以
重点审核,从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以及维护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
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
挥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关联自然人、其他关联方及
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形。
    报告期内,除广大特材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全资子公司与全资子公
司之间相互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存在的对全资子公司的担
保业务符合公司发展需要,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
和公司股东权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我们重点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进行了监督和审核,我们认为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过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
求,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管理目标等多方面情况,对公司 2021 年度高管考核及 2022 年
度高管薪酬事项进行审议。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符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于 2022 年 2 月 26 日披
露了《2021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业绩快报与业绩预告的发布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核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实施了 2021 年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公司以 2022 年 6 月 7 日的总股本 214,240,000 股作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53,560,0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该方案符合公
司的经营需要和公司股东的根本利益,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方
案。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上市后,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信息符合真实、及时、准确、
完整的要求,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内部
控制制度,稳步推进内控体系建设。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2 年,公司召开董事会 14 次,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计委员
会会议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议通过了
定期报告、可转债预案及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等各类议案,为公司
各项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奠定了重要基础。公司董事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履行相应
职责,对于待决策事项进行提前了解和认真研究,尤其作为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及时就重要事项进行专项讨论, 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的提升。
    (十三)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情况
       公司 2022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
案》等议案,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更新可转债发行相关预案及论
证分析报告等文件,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结合公司现状及发展
战略,充分说明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各相关
议案的审议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四)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投资建设大型高端装备精密零部件精加工项目等业务,
该业务为公司往下游产业链延伸的重要措施,对于丰富产品矩阵和提升市场竞争
力有较好的促进作用。
    (十五)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制度健全,截至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其他事
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 年,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
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
议案、 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2023 年,我们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要
求,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我们 2022 年度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
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健、庞晓楠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