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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柏楚电子: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6-05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现就公
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唐晔先生、代田田先生、卢
琳先生、胡佳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
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该等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公司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金鉴中先生、习俊通先生、张
峰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
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
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的
内外部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
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智能切割头扩产项目”、
“智能焊接机器人及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超高精密驱控一体研发项目”,及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超募资金
的使用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金鉴中、习俊通、张峰

                          2021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