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2021年度对外 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慎的核查,作出如下专项说明: 2021年度,公司没有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且 持续到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金鉴中、习俊通、张峰 2022年4月14日